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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评价制度的历史传统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到考试评价的历史,我们还是非常骄傲与自豪的。[1]不敢说我国是考试评价的唯一发明人,但我国的确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发明并使用考试的国家。“察举制”是最早成系统的考试评价制度,其考试评价内容比较宽泛,但也逐渐显现出博雅的趋势。后期的“察举制”则增加了“举孝廉、举秀才、举明经”等科目,尤其是其中的孝廉与明经,更是显现了传统考试评价中对为人品质和所掌握知识的博雅要求。

第一节 考试评价制度的历史传统

说到考试评价的历史,我们还是非常骄傲与自豪的。“用考试的方法选拔管理人员等脑力劳动者,是我们祖先发明的,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国家。中国是考试的故乡。考试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可以和四大发明媲美。”[1]不敢说我国是考试评价的唯一发明人,但我国的确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发明并使用考试的国家。“当人们需要测度、甄别人的知识和才能的差异以‘选贤与能’的时候,便产生了考试。中国采用考试方法来甄别、选拔人才的历史要比任何其他国家长10倍以上。在漫长的中国考试史上,在考试制度、考试实践、考试思想三方面都留下了非常丰富的遗产,很值得我们加以继承。其中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可以为今天的考试改革提供参考。”[2]

的确,我国是最早使用考试评价的国家,有着几千年使用考试评价的历史,从几千年的教育评价使用历史中得出对今天的考试评价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经验与教训,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但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此,本节既不着力于展示我国考试评价历史的辉煌,也不寄希望于为今天的考试评价寻找到良药善方,而是以我们的绵薄之力去发现考试评价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什么样的制度传统。这些传统本身并无优与劣、得与失、好与坏之分,只是我们在制定和实施考试评价政策时,需要顾及这些传统。

一、考试评价功能的“取仕传统”

虽然今天我们希望考试评价能够尽可能多地发挥发展性的教育功能,尽可能少地发挥竞争性的选拔功能,但考试评价在我国的缘起并不是如何通过考试评价来培养人才,而是如何通过考试评价来选拔人才。更有意思的是,最早使用考试评价方式选拔的人才并不是被作为普通的管理人员,而是让他们承担“国家领导人”的职责。这得从尧选舜做接班人的传说说起。当时的部落酋长们都推荐舜作为尧的接班人,但尧并不能肯定舜一定能担负起这个职务,于是决定“吾其试哉”[3],结果当然是非常理想的。虽然当时的“试”同今天的“考试”相去甚远,但这种“以试取人”的形式被传承下来。

自此以后,用这种方式选择官员便进入常态。选拔优秀人才当官和让优秀人才当官,前者是一个国家走向兴盛的人才需求政策,后者是一个国家走向稳定的人才选择政策。无论是汉代实行的“察举制”,还是曹丕建立的“九品中正制”,其目的并不是用这种评价方式来培养优秀人才,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已经是优秀人才者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得以展现,从而接受国家的任命。“察举制”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官吏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官或提高其官职”;[4]“汉代的选士制度是察举和征辟。魏晋南北朝选士的途径比汉代多了一条,即上‘九品中正制’入仕。这一在此时期占据着主导地位的新的选官制度,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损益的基础上创设的”。[5]因此,“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虽然在考试评价的内容和程序上有差异,但究其目的,都是以直接选择官员为目的。

我国的科举制度具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虽然由于科举制度的存在形成了一批官学和私学,科举的内容对官学和私学产生明显的引导作用,甚至在特定的官学和私学中对教学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其取仕的目的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由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选举大权几乎全部被盘踞朝廷的士族高官所垄断,而品第士人的标准也就逐渐舍弃才德,不论贤愚,专讲家世门第了。南北朝后期,察举制实施的重心开始向考试方面转移,依靠门资选士的九品中正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于是,一种新型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便应运而生”。[6]显然,科举制度也仅仅是作为一种更加科学的选官制度出现的,“科举考试是为封建国家行政管理选拔官员服务的,作为入仕的主要门径,吸引成千上万读书人走上同一条路。科举大致区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7]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略有差别的是,由常科录取的人才虽然获得了功名,但只具有候补官员的资格;只有由制科录取的人才才可以直接入仕,并从优任用。

二、考试评价内容的“博雅传统”

“学而优则仕”,这句话充分体现了考试评价功能的取仕传统;与之相应,当考试评价成为天下读书人入仕的非常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时,考试评价的内容也就成为天下读书人学习的基本指南了。因此,根据传统的考试评价内容,也就大致可以看出读书人在学习内容上的基本传统了。事实上,传统的考试评价内容很少甚至根本就没有关注过自然科学知识,较少关注军事能力,而“为人之道”始终是重点关注的对象。我们将此界定为“博雅传统”。

“察举制”是最早成系统的考试评价制度,其考试评价内容比较宽泛,但也逐渐显现出博雅的趋势。最早的“举贤良方正”还是非常看重个人能力的,在举荐之后,还需过“策问”一关,“策问”的内容主要以经义政事为题。后期的“察举制”则增加了“举孝廉、举秀才、举明经”等科目,尤其是其中的孝廉与明经,更是显现了传统考试评价中对为人品质和所掌握知识的博雅要求。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在当时的统治者看来,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在举荐官员时,自然要以“孝”和“廉”作为重要标准。从现今来看,“孝”和“廉”虽然有助于判断举荐的官员易成为好官,但两者都不是做官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只能说这两种品质是做官所需要的基本素养,也就是今天所讲的博雅素养。

再来看科举考试的内容。科举考试在唐代最为盛行,我们即以唐代科举的主要内容为素材进行分析。“唐代实行科举考试之初,最主要的科目有六,即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个常科,这也奠定了整个唐代考试选才最基本的科目格局。六科排列自有次序,从《唐六典》、《旧唐书》、《新唐书》等正史典志的记载看,排序几乎固定不变,即:‘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次序先后必然反映设科者对科目价值高低的主观认识”。[8]在贞观以后,秀才科逐步被废除,于是明经和进士成为唐朝科举中最有地位的科目。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明法、明书和明算似乎更富有实践价值,也是为官时具有实际效用的能力,但在唐代,“经书义理是教化之本,自然不得有须臾松懈,明经科在观念上的地位由此得到维护和确认;而唐代对进士科的多次改革及其发展趋势,也是以加强经史要求为宗旨,同样表达出对儒经和儒家思想地位的肯定,同时也反证了明经科的价值导向”。[9]在皇朝更替的年代,尤其在皇朝家族制的年代,皇朝对官员的首要要求并不是为官的能力,而是为官的价值导向,而价值导向是一个人所受教育的综合体现,正是基于这一点,以唐代科举考试为代表的整个科举考试,虽然也表现出对实践能力的关注,但对人明理和明经能力的强调始终被置于首位。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的考试评价内容具有重视博雅的传统。

三、考试评价组织的“政府传统”

从如何做好考试评价来看,考试评价是一个专业;但从如何使用好考试评价来看,考试评价是一项工作。承担一项工作就意味着要有人来承担推进这项工作的成本。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愿意承担推进这项工作成本的人,一定是从这项工作中获取收益的人。究竟谁是考试评价工作的受益者呢?从考试评价的历史来看,既然考试评价的功能是取仕,那么考试评价的受益者就来自两方,一方为取仕者,另一方是被取仕者。前者特指政府,后者特指在考试评价中的胜出者。毫无疑问,不管被取仕者在考试评价中的受益有多大,都不应该成为考试评价工作的主导者,因为这会破坏考试评价对全体考生的公平性。于是,考试评价工作的主导者就只有政府。事实上,我国历史上的所有重大考试,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出面主导的。用今天的话来讲,只有政府主导的考试评价活动才更有权威性。事实上,也只有政府才可能主导具有权威性的考试评价活动,在我国,这已经成为共识。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不管是“察举制”还是后来的科举制,虽然朝代不断更替,但“察举制”和科举制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始终都是政府。之所以始终由政府来组织和主导整个考试评价活动,与长期以来“察举制”和科举制都是以直接选仕为目的有关,毕竟挑选出的仕是直接服务于政府的,这也充分显现了考试评价对政府的正常运作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在政府组织和主导科举制时,人们还难以感受到科举制的重要性;而只有当科举制已经病入膏肓,在结束这个制度时,它所具有的功能才得以完全显现,只是它是以它的缺位所造成的混乱和损失来证明其自身的功能。“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它的上述功能也即刻烟消云散,从而导致了与之相反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知识分子的离心,政治参与的危机,社会流动机制的破坏,传统价值观念的动摇……其中的任何一项对于清政府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打击。一位外国学者说道:‘一个自唐以来就存在的制度被推翻了,它是近代中国史上最有意义的变革之一,张之洞帮助发动与保证了这一推翻,但他看来不久就多少被他所做的事情震惊了。’废除科举成为加速清政府覆亡的因素,的确是其发动者始料不及的。”[10]

对于以取仕为目的的“察举制”和科举制,政府自然应该是组织者和主导者,但随着“察举制”和科举制的废除,政府对各类考试评价活动的组织责任和主导功能又会怎么样?科举制在中国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最终被废除,可是它所产生的影响是难以一废了之的。对于当今各种各样的考试,政府仍然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可能考试评价活动本身并不由政府部门组织,但政府部门对各类考试评价活动的主导功能仍然存在。将高考和中考这样的重大考试交由政府来组织和主导似乎是必然的,即便是测试学生英语能力的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如果缺少了政府的主导,它的权威性也是难以想象的。更有意思的是,在美国完全由私立机构“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ETS)组织的TOEFL、GRE等考试,在我国则是由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与之对接的,而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也是国家教育部下属考试中心的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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