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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安全背景下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的意义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和探索。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湖南省大批青壮年农民向城镇转移,一些地区农村劳动力存在科技文化素质低、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问题。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素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从业者。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和探索。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同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表明“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有经营管理能力、懂科学技术”的职业农民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重要方向。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和健康成长,构建一套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势在必行。因此,在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国家粮食安全背景下,探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政策问题具有重要的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细胞,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支撑,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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