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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应该先治谁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确是“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想要在中国搞法治绝非一件易事。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实现了“依法治国”呢?这样就回到了我们题目中提出的问题:“法治”应该先治谁?其实无论是“法治国家”还是“法治政府”,法治首先应该约束的是公权力,其次才是社会和公众,政府若不能自律,社会谈何法治?

1464班 王琪超

很多时候,我们所说的“价值观”可能并不是我们现实所做到的,更多的是在表达我们的一种理想和愿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短12个词,实际上就是描绘了一个我们对于未来社会的美好愿景。这12个词,最经常为我们所提到的就是“法治”了。

中国人讲法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就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此时,法治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让全国人民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有法可依。此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把法治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确是“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想要在中国搞法治绝非一件易事。在过去的这十几年中,我们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改变了无法可依的现状,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实现了“依法治国”呢?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法律条文在不断完善,可实际上老百姓并没有意识到在很多方面可以用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利,百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严重,问题出在哪里呢?

想要实现法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要做到依法行政,这也是我们政府机关常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然而现实的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已有的法律条文也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的现象太多。老百姓之所以有问题不通过法律诉求解决,而是找政府信访部门,是因为领导一句话,一个指示,就能够把问题解决,而司法程序可能根本解决不了。反过来,法律在老百姓心中的权威性就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要在百姓心中树立法治观念又从何谈起呢?

政府现在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有时候这些程序就会变成谋利的工具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从立法层面来讲,今天我们太多的立法为行政部门所绑架,单就本应该依法而定的税收而言,就一直被行政部门控制。

如果我们法律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受到行政力量过多的干预,法律的权威又应当如何树立?所谓“法治”的含义,不仅仅是要“国有良法”,更要做到“法有权威”和“法律至上”。

这样就回到了我们题目中提出的问题:“法治”应该先治谁?是继续用口号式的宣传给普通百姓灌输所谓的法治理念,还是要把公权力关进笼子?其实无论是“法治国家”还是“法治政府”,法治首先应该约束的是公权力,其次才是社会和公众,政府若不能自律,社会谈何法治?

中国搞法治最大的软肋不在于我们有长久的人治传统,而在于观念障碍,领导干部没有强有力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社会就很难建成。因为想要从根本上铲除人治的土壤,就要从对治人者的约束开始。

如果法治的宣扬者不是法治的践行者,那么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信服我们将会走上法治之路,并且苛责我们一定要做出符合法治理念的行为呢?说到底,需要反思的是权力,如果权力不能容忍批评和异议,谁来监督和制约它?没有监督和制约,何以建设法治社会?我们不能指责普通民众的冲动之举,因为只有在受制约的政府之下,才有受制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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