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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民工的培训涉及输入地和输出地两地政府的利益,其责任也应该由两方政府承担。各级劳动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情况选择并安排培训项目,对有外出意愿的农民进行职业指导,对培训机构实施监督。又如教育部门完善教育制度,理顺培训体系,打通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职业院校提供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通道,解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上升空间。

各政府部门之间合理划分职责,协调合作。

首先,对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培训,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实施教育培训。农民工的培训涉及输入地和输出地两地政府的利益,其责任也应该由两方政府承担。输出地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保障本省的基础教育,对本省农民工进行引导性就业培训,培训内容以劳动权益维护、城市生活常识为主。输入地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对在岗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农民工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其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责不同,具体到农民工培训工作上,中央政府更应该侧重于农民工培训规划拟定、农民工培训目标确立和农民工培训配套政策的制定等整体宏观控制方面。而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深入到我国农村和城市的基层,能够摸清本地区农民工就业意向、培训意愿等信息,能为农民工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做到有的放矢,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民工培训实施细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培训工作。

再次,政府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应该相互配合。农民工培训是一个多部门联合进行的工作,它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等。由于涉及的部门多,职能交叉严重,权责模糊,往往使农民工无所适从。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可以考虑将农民工培训工作主要划归一个部门来管理。在实践中,有些县区将其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管理,集信息服务、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为一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例如劳动部门统筹规划培训。首先,制定全国统一的培训准则并严格执行。人保部负责制定标准培训流程、编制培训课程目录和农民工培训手册,规范各级劳动部门的培训职责,制定和颁发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级劳动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情况选择并安排培训项目,对有外出意愿的农民进行职业指导,对培训机构实施监督。为了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劳动部门可以给农民工发放培训手册,将参加的培训课程和取得职业资格情况记录在培训手册上,并将其作为城市落户的指标之一。其次,搭建培训信息供求平台,加强劳动力输入地和输出地、企业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沟通。由劳动部牵头,各地区的劳动部门加强联系,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校企合作,点对点地培养劳动力输入地、企业需求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既缓解发达地区招工难的困境,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问题。

又如教育部门完善教育制度,理顺培训体系,打通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职业院校提供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通道,解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上升空间。特别是对于职业教育,一方面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不应只接受应届毕业生,而是将其打造成普遍性的教育培训机构,其形式可以借鉴美国的社区学院,即只要个人有学习的意愿便可报名参加某专业的学习,修满学分可获得毕业证书,解决部分农民工对知识和技能充满渴求,却没有地方可以读书,只能寻求不正规的培训学校的问题,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及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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