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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官半商半下海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追溯既往,“半下海”现象在中国的诞生、蔓延、变异,经历九年之痒。这是一项对下海党政官员给出“退路”的政策。此前4个月,吉林省榆树市有1300余名公务员别离原工作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政策承诺下,带薪下海经商。据悉,下海公务员中有完全可以以官员自居的市局级领导干部44人,乡级领导干部99人。

1.半官半商半下海

追溯既往,“半下海”现象在中国的诞生、蔓延、变异,经历九年之痒。从穷则思变的贵州到红头文件强迫官员下海的江西,从“离职锻炼”到“打工招商”再到“带薪下海”,“半下海”现象在不同的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情态。

湖南步吉林的后尘

2003年7月,SARS过后的夏天,江淮流域暴雨倾盆,湖南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新闻,暂时将人们对淮河流域洪灾的注意力,牵引到湖南省人事厅的一项政策上。

这是一项鼓励党政官员下海到私营企业的政策。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的政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可以领取工资补偿,到私营企业去上班。虽说辞职下海,却与私营企业原有员工存在着至少三点不同:辞职者“身”在私营企业,“官”在原来的机关;辞职者人在私营企业,却享受着国有企业的待遇;辞职者下海到私营企业后,不仅可以领取“海上作业”的薪酬,还照样领取国家财政拨付给他们的基本工资,政策声称辞职者最高可以领取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

这是一项对下海党政官员给出“退路”的政策。政策声称下海到私营企业的公务员,如果今后不想在“私海”中恋栈,还可以上岸回到政府机关,新华网援引湖南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的话说,“只需将辞职费交给原单位即可”。

尽管这是一项高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帽子的“民企人才政策”,评论者仍旧以为,这是步吉林榆树市公务员“带薪下海”后尘的政策。

此前4个月,吉林省榆树市有1300余名公务员别离原工作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政策承诺下,带薪下海经商。据悉,下海公务员中有完全可以以官员自居的市局级领导干部44人,乡级领导干部99人。

他们是被市委2003年的“1号文件”推下海的。“1号文件”宣称,从2003年3月1日起,至2005年3月1日止,市委决定在干部中开展“离职锻炼、建功立业”活动。全市所有乡局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岗干部,都要分批进行离职锻炼,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民营企业,或者到国有企业中去工作。每批锻炼时间为一年。

虽然“离职锻炼”的说法与“支持民企”在驱赶官员下海的理由上大相径庭,但在官员下海后的退路问题上,“1号文件”和湖南省人事厅的上述政策是一致的。榆树市委承诺:离职锻炼期间,干部的身份、职务、待遇不变,工资每月照领;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锻炼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分工不变;本人要求继续兴办经济实体的,组织予以支持,并继续享受离职锻炼政策。

毋庸置疑,“1号文件”是一份“仁慈”的文件,市委在撵官员下海的时候,已为他们拴上了保险绳,套上了救生圈。

“保险之下,必有勇夫”,一切都如媒体事先所预料,获得保险承诺的公务员争先恐后地申请下海“锻炼”。踊跃报名的公务员有1700多人,超出计划定额的300多人被政府做工作“劝退”。

观察家认为,拴上保险绳、套上救生圈的官员下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海,至多只是半下海,“人”在私海里扑腾,“官”在公海里留着。

贵州1995

湖南和吉林榆树的“半下海”绝非空前之举,早在1995年,贵州省罗甸县基于“干部打工、借地育才”的考量,作出了公务员“半下海”的决策。

黔南州辖下的罗甸,是个轻易不能进入公众视野的地方,这个恰巧处在古老的“夜郎国”境内的国家级贫困县,之所以名噪一时,是因为罗甸开创了中国公务员“半下海”的先河。

政策的出台,委实有很多“不得已”之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尽管上级财政每年的补助高达1955万元,当年仍有311万元的赤字。6000多人靠财政供养着。

穷,不仅是财政上的穷,更有观念上的穷。1995年初,穷则思变的罗甸县委县政府作出“干部打工、借地育才”的决策,规定县直机关和各乡镇35岁以下的在职公务员,必须轮流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一至两年。打工期间工资照发、级别保留,条件是“六个一”:建立一个关系、学会一门技术、结交一个投资者、拿回一个位子、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建议。如期完成任务者回到罗甸将受“重用”。

于是,一批“提着乌纱帽,去当打工仔”的年轻乡镇长和县直机关公务员,跟着罗甸县长和组织部长,来到温州乐清市,挤住在“5元钱一夜、一间屋子可挤一窝人的站前旅社”,挨家挨户到企业推销自己。

2003年春天,我在温州柳市正泰集团行政总部看到了廖毅——一个可以洞悉罗甸“半下海”决策的浮标式的人物。他是8年前百余“打工干部”先遣队中的一员,和他握手的刹那,我感觉他名字中的那个“毅”字,就写在他平实的脸上,尽管这个个头一般的30多岁的男青年,并没有刻意流露出任何咄咄逼人的气势。

彼时,他的新作《走近南存辉》业已脱稿,正交付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依照最初的政策,作为在职干部,他在温州打工1年期满,便可在“保留住房、户口、行政关系不变”的承诺下,回到他原来的单位,做他的“干部”去。可是,大学毕业后教了7年书而后调到县委宣传部的廖毅,并没有像多数人想象的那样,珍惜他在县委宣传部的职位。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廖毅留在温州,跟随著名的私营企业家南存辉干了整整8年,这本书是他半下海8年的明证。

其实他还曾写过一本名为《从贵州到温州》的书,讲述一个“打工干部”在温州“半下海”的故事。

来温州之前,一位朋友跟廖毅讲过一段故事。

那故事说,一位穷困潦倒的农村知识青年来到沿海打工,与一位漂亮的洋小姐邂逅,结为伉俪,赚到大笔钱后,双双回乡创业,受到乡亲们的热烈欢迎。

廖毅那位讲故事的朋友身体力行,辞职下海,汇入南下“淘金者”的人流中。他说,他并不是要去娶一个洋妞回来,而是他坚信:走出去,会有更多的机会!

那个故事以及朋友的行动,影响了彼时正在内心矛盾中经受煎熬的廖毅。他刚从县委宣传部借调到地区广播电台,一周两档节目的编辑任务,倒也轻松自在。然而,轻松之余,廖毅也在想:我的一生就这样打发了吗?他似乎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条“笔直”而毫无生气的路。他发表在《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9月25日的一篇文章中说:“我会被一种过于安逸的日子浸泡成懦夫。或者,会回到那个自己其实并没呆上多久的出发地,重复那种局外人看上去好生羡慕而自己感觉纯粹是煎熬的生活。”

县委派遣干部到沿海地区打工的决策,让廖毅看到了一个机会。

最初的艰辛,廖毅描述得非常简单。一开始,正泰集团并不知晓他的真实身份。没有依靠组织部长的推销,廖毅完全凭一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穷小子的才华、热情和努力,赢得了包括南存辉在内的正泰人的赏识。从正泰集团企业报《正泰报》的编辑、总编辑,到正泰集团宣传处长、团委书记,乃至当下的“副总经理级别”的办公室副主任,人们眼中的廖毅,春风得意,好不风光。只有廖毅自己心中明白,一路上他是怎样的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与生俱来的认真和苛刻,使他总觉得自己离“走人”不远。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廖毅把公司领导的每一次报告的撰写任务,都当成是对自己知识与能力的一种检验和挑战,从不敢掉以轻心。

作为一个西部人,西部始终是廖毅心中永远的结。为家乡失学儿童寻求援助,为贵州洪灾募捐,廖毅尽了一个“打工干部”的职责。

当年和廖毅同时派往沿海的“打工干部”百余人,多数已经回归故里。廖毅却把妻子接到了温州,在那里安了一个小小的家,眼下他还没有做好回归故里的准备,也不知何日是归期。他偶尔会想,有一天,当他怀揣《从贵州到温州》这本书回归故里的时候,他的乡亲们会不会像对待那位娶到了洋媳妇的青年一样,向他投来热情的一瞥呢?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夏天,“打工干部”中31人担任了科级领导职务,212名做了股级干部。在2000年评选的全县48个先进党支部中,由“打工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就有42个。

虽然廖毅这样的“打工干部”被人讥嘲为“乐不思黔”,但罗甸官方开明人士不以为然:“我们并不感到意外。他现在不回来,以后会回来;人不回来,但观念、素质会辐射回来。毕竟,家乡有生他养他的父母,是他生活过的土地。”

发生在贫困的贵州罗甸的“半下海”,在冗员过多的西部地区是个有益的尝试,尽管部分出走的“打工干部”最后没有回到起点,但大多数还是依照预期成长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有生力量。即便是学成未归者,因他们而发生的观念的潜移默化也是功莫大焉。

半下海流变

罗甸的“半下海”故事,经由《南方周末》等媒体传播后,掀起了一股“罗甸风”。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份,纷纷效仿罗甸,派遣公务员“半下海”到经济发达地区。部分省市还拓延了罗甸的思路,推出诸如“打工招商”等新模式。

效仿者最初是被这样的故事打动的:

罗甸县兽医站一位副站长戴着“打工干部”的帽子回来后,被提拔到站长位置上,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裁员。裁员后用养活12个人的钱来养活3个人,待遇高了,团队也稳定了,干部更珍惜自己的位置了。

他之所以实施这样的改革,是因为他在打工期间经历了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情。他曾经由熟人介绍到他朋友的工厂打工。一周后,老板炒了他的“鱿鱼”,给他的理由是:你没有技术又没有体力,细活粗活都做不了,我们厂是自己赚钱养自己。就是这件事,让他真正懂得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

2001年2月25日,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选派干部到沿海打工的欢送会上,讲述了罗甸兽医站的故事。这位曾经“弃官下海”的书记认为,具有较强区位优势和丰富山水资源的咸安,之所以经济停滞不前,财政长期捉襟见肘,寅吃卯粮,是由于观念的落后阻碍了改革的推进。考虑到公务员市场经济观念落后的现实,对市场经济有切身体验的他,决定让他们出去打工锻炼,在市场竞争中转变观念。宋有一句名言:“就是到深圳擦三个月皮鞋,观念也会变。”

不久,区委制定了这样的政策: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两年,打工期间,职务、级别、组织关系不变,每月150元补助,各类保险由组织办理。两年后愿意回来的,区里对表现突出的委以重任。期间如工作需要,组织可以提前召回。

陈亚平,咸安区第一批打工干部,曾在深圳、武汉打工一年多。2002年春天,因工作需要,被咸安区委组织部提前召回,出任名列湖北省100个最贫困乡镇的咸安区大木乡党委书记。

普通话纯正流利的陈,感觉要从改造山区落后的观念入手。大木乡盛产大理石,陈动员了打工时认识的一个老板投资建设了一个石材加工厂,而后开始联系劳务输出,让他们走出大山,感受市场经济观念的冲击。

在江西安义县,县委严令“选派的干部”,未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中途回安义待业或就业,或者擅自回安义待业或就业者,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实行戒勉,第三次免去其所在单位的职务,且5年内不得重新任职或提拔任用,同时取消选派干部的资格,并列为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对象。

2000年之后,“打工干部”的决策者们,多数考虑到了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背景。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说:选派打工干部和分流干部是两码事,能被派遣外出打工的,最大的不超过40岁,文化程度至少是中专,且多数是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是所在部门和单位的骨干。即便是分流,也轮不到“打工干部”。

无可争辩的事实是,外派公务员可以节省财政资金。每派出一名公务员,一般要节约5000元左右的财政开支。以咸安区为例,选派三批打工干部,就节省了200多万元。

数字的变化,还体现在招商上。2002年初,江苏灌南县学习安徽五河县,选派135名干部,奔赴苏南、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地“打工招商”。半年时间,半下海的官员们引进项目60多个,到位资金2000多万元。

当然最重要的不是省钱和引资,而是“洗脑”,转变观念。决策者普遍认为,打工干部回来以后,表现在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乃至各项工作上的作用,是立竿见影的。至于半下海后干好了不愿回来的人,决策者一般也持理解态度。这无异给干部“分流”开辟了新路。

观念的改变如何立竿见影,不可量化。但人们普遍感觉到,半下海的打工干部如同一颗颗经过改良的种子,在家乡的土地上发芽,成长,开花,结果。他们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周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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