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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性质

时间:2022-02-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施教人员来看,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主要是家长及长辈,他们无需获得上岗资格证书,孩子从孕育到呱呱坠地,父母的工作就已经开始。家庭教育则不同。即使在当今的学习型社会,人们所谓“终身教育”也是阶段性地陆续进行学习。在我国,即使子女已经成家立业,父母仍对孩子进行着教育,父母亲临终留下的遗嘱,也是家庭教育。因此,家庭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家庭教育的性质就是家庭教育区别于其他形式教育的根本属性,主要是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比较而得出。

(一)家庭教育是一种私人教育

私人教育与公共教育相对,是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这一标准划分所得。私人教育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有血缘、收养或隶属关系,受教育者的发展由教育者个人意愿决定。从施教人员来看,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主要是家长及长辈,他们无需获得上岗资格证书,孩子从孕育到呱呱坠地,父母的工作就已经开始。施教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属于私人关系的范畴。从管理体制来看,家庭是私人空间,社会和他人不能或不容易对家庭教育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更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渗透和引导来施加影响,使之适应社会需要。[18]

强调家庭教育是私人教育,并不是说家庭教育孤立于社会之外,跟社会生活相隔绝。恰恰相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缩影,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肯定要通过种种渠道渗透到家庭生活中来,影响家庭教育的实施。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的家庭教育都带有那个社会和那个时代的鲜明烙印,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适应时代的需要。

(二)家庭教育是非正规教育

从教育活动实施的组织形态看,教育有两大类,一类是有严密组织的正规教育,一类是没有严密组织的非正规教育。正规教育以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最为典型,它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有受过训练的专门的教育者,是一种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有考核要求、有统一标准的教育。家庭教育则不同。

家庭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家庭教育不是有组织、有领导、有严密计划的教育;家长一般未经过教育方面的专业训练,也不是专职的教育者,只要生育了孩子,家长自然就成了教育者;家庭教育的目的、内容没有统一的要求,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只能进行指导而无权进行直接的干预;家庭教育没有固定的模式、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是寓于日常生活之中,随时随地实施的。特别对学前儿童而言,他们主要是通过模仿进行学习的,家庭教育更多的是通过家长在家庭生活中的言行和表率作用来实现的,即使父母本身并没有意识到,那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种影响是深刻的、广泛的、全方位的。[19]

(三)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

家庭教育是一种稳定的持久性教育,与阶段性的学校教育有所不同。系统的学校教育虽然连续实施多年,但学校教育仍是个体整个人生中的一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都是短暂的教育阶段。即使在当今的学习型社会,人们所谓“终身教育”也是阶段性地陆续进行学习。家庭教育则大不相同,它开始于孩子出生之日,甚至可上溯到胎儿期,直到孩子长大成人,可以说人们在一生中始终都是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着家长,特别是父母的教育和影响。在我国,即使子女已经成家立业,父母仍对孩子进行着教育,父母亲临终留下的遗嘱,也是家庭教育。因此,家庭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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