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效性是用药的目的
患者求医,医生治病,无非是要解除疾病带来的痛苦和保证身心健康,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所谓治疗效果是一个整体综合评价的概念:一方面,它包括克服病变的各种具体要求,如控制感染,退热消炎,强心平喘,利尿消肿等。这些在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所追求的具体目标,当然是治疗效果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治疗效果还要包括近期效果和远期后果、延长生命和生存质量,以及防止传染、播散,增进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因此,合理用药的有效性,不只是对某一项指征的考虑,而是对医疗效果的全面综合考虑。药物是人类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约四分之三的疾病是采用药物作为治疗手段的。在现代文明社会中,药物主要用于三种合法的目的,第一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第二用于科学研究,以提高对疾病的治疗水平;第三是社会上的应用,如计划生育用的口服避孕药等。无论药物用于哪种目的,有效性是第一要素,是基本要求。
药物的有效性指药物的治疗效果必须确切。抗高血压药使用后,病人血压应用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治疗哮喘的药物必须能迅速缓解气喘病人的呼吸困难。药物的疗效是药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综合表现,用药者存在年龄、体质、病情严重程度等方面的差别,药物疗效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绝大多数人用后会产生一定的疗效,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为了更好地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体现有效性,应该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有效性首先要求能抓住主要矛盾。在疾病发展的各个阶段,往往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主导作用。善于找出和解决主要矛盾,不只是制定最佳方案的主要方法,还是考察医疗效果的原则。当然,主要矛盾并不是惟一矛盾,况且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发展过程中也可以发生转化,这些也是在合理用药时不能忽视的问题。
(二)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关系。肺结核的病灶位于局部,但它的发病却以全身的免疫功能低下为前提。如果不通过合理的治疗控制结核杆菌,或不注意改善全身状况,使机体的免疫功能继续下降,结核病就可由肺局部波及全身,形成全身粟粒结核。事实说明,整体治疗和局部治疗常常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在合理用药时必须看到这两方面的联系与转化,要根据病情需要,有所侧重。
(三)在考虑药物有效性时,应兼顾机体和精神两方面,不要忽视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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