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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饶勒斯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让·饶勒斯积极参与了这场辩论,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原则,而他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在第二国际内部颇有代表性,并一直影响着以后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让·饶勒斯认为,这些人这样看待社会主义“犯了根本性错误”,他说,社会主义“将使自由、使各种自由得到更广泛的发展,社会主义日益成为自由所必需的条件”。对此,让·饶勒斯作出了富有针对性的说明。让·饶勒斯明确地提出在社会主义下“人是最高的目的”。

三、让·饶勒斯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理论在第二国际内部掀起轩然大波之际,也正是第二国际内部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展开大辩论之时。让·饶勒斯积极参与了这场辩论,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原则,而他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在第二国际内部颇有代表性,并一直影响着以后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他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社会主义与自由紧密相连

让·饶勒斯指出,有相当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并不是由于阶级利益而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而是由于他们有着高度的文化素养,从而把自由看得比什么都珍贵,认为人的最崇高的尊严就是思想自由、内心生活的自由。他们害怕社会主义会缩小自由,社会主义会以国家的令人窒息的纪律,或者以一个新阶级即无产阶级的暴政来压制个人,这个新阶级一直被剥夺了生活的快乐,突然沉溺于文明和野蛮混杂在一起的状态之中。让·饶勒斯认为,这些人这样看待社会主义“犯了根本性错误”,他说,社会主义“将使自由、使各种自由得到更广泛的发展,社会主义日益成为自由所必需的条件”。(159)让·饶勒斯并不讳言,社会主义在经济上要消灭个人所有制,建立集体和国家所有制。他也知道正因为如此,一些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资本消失、生产资料私有制被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代替的时候,个人的自由岂不是失去了它的全部基础,个人的活动岂不是也就失去了全部的活力?让·饶勒斯认为,这些人所信奉的逻辑是:“随着个人所有制和经济上自由的消失,政治自由也将消失。”(160)对此,让·饶勒斯作出了富有针对性的说明。他强调的是,集体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对用社会所有制代替个人所有制充满了信心,认为这样一种财产制度和生产制度是可能建立的,是基于对这种制度必然会产生秩序、正义、自由的认识。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要借“自由”的名义反对消灭个人所有制,是为了维护工人阶级的依附地位。“他们宣布,为了让自由继续存在,工人阶级就必须处于依附地位,就必须受雇佣劳动制度法律的支配”(161)。让·饶勒斯指出:“如果说政治上和精神上的自由由于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建立就会消灭,那就是说工人阶级经济上的奴役是自由的条件,那就是说,正如古代公民的高贵的悠闲生活是依靠奴隶阶级取得的那样,现代无产阶级也应该忍受雇佣劳动的命运以便使人类社会的某些特权分子享受高贵的自由和生活的尊严。”(162)在他看来,全部的关键在于,在雇佣劳动制度下的人的“自由”只是少数人的“奢侈品”。他这样对社会民主党内的同仁说道:“社会主义的发展向一切有智慧、有良心的人提出一个明确的问题:或者必须同意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并建立集体所有制,或者必须向自己、向别人承认,同完全的自由不可分开的所有权是少数人占有的奢侈品。”(163)

让·饶勒斯强调,在消灭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后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才能把自由从少数人的“奢侈品”变成绝大多数人所享受的权利,而与社会主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正是这样一种自由。他特别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自由的主要内容对个人权利的高度肯定。他说:“在社会主义秩序中,自由是至高无上的。社会主义是对个人权利的最高肯定。个人高于一切。不存在能够任意压制个人或者对个人进行恫吓的天赋权力。”“社会主义者希望不依附于超人的个体,他也不依附于其他的人。任何人都不是上帝的工具;任何人都不是其他人的工具。”(164)让·饶勒斯明确地提出在社会主义下“人是最高的目的”。他认为,既然社会主义是一种高度自由的社会,所以社会主义绝不会取消利己主义,只是这种利己主义不是资产阶级利己主义。他说,历史本身与社会主义者一起高喊的是,“由经济状况所决定的人想的利己主义是进步的巨大动力;这不是使邻居破产的小店主的那种愚蠢而肤浅的利己主义,而是被压迫阶级解放人类以求解放自己的那种高尚而深远的利己主义”(165)

(二)社会主义不单纯是依靠阶级斗争得来的

让·饶勒斯在一次向工人的演说中强调,“单是有阶级斗争的观念,你们还不可能决定无产阶级是否应该参加竞选的斗争以及应该在怎样的条件下参加这个斗争;也不可能决定无产阶级是否能够或应该关心资产阶级不同派系之间的斗争”(166)。他承认,阶级斗争是一个普遍广泛的原则,但与此同时他又指出,人们不可能从这个原则中推论出解决日常问题的办法,就像“单是知道总的风向还不足以预先确定森林中每棵树将怎样摇动和每片树叶将怎样抖动一样”(167)。让·饶勒斯之所以要否定阶级斗争的原则,根本目的是为了推行改良主义路线。他的基本观点是,不能因为社会民主党是从根本上、实质上反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就得出结论说“我们不需要对不同的资产阶级政党和相继执政的不同的资产阶级政府作出区分”。他说:“无产阶级的责任就是要同那些不愿意开倒车的资产阶级政党一同前进。”(168)在他看来,面对资产阶级政府的病症,无产阶级政党不能袖手旁观,不能简单地把其推翻了事,而应以积极的态度加以医治。当时的社会民主党内的左派代表人物盖得曾经这样说道:让那些崇拜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去纠正那个社会的错误吧!让那些赞赏资本主义太阳的人努力去抹掉那里的黑斑吧!让·饶勒斯针对盖得的观点指出:“只要对于一个人犯下了一件罪行,即使是资产阶级犯下的罪行,但是只要是无产阶级通过进行干预本来能够阻止这个罪行,那么要对此负责的就不仅仅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也要负责,由于它没有阻止正待动手的刽子手,它也就成为刽子手的帮凶,由于这个黑斑就不再是遮盖、玷污行将没落的资本主义太阳的黑斑,这会是玷污正在上升的社会主义太阳的黑斑。我们不愿意无产阶级的黎明蒙受这个耻辱的玷污。”(169)他在这里强调的是“无产阶级阻止资产阶级自身在精神上和道德上过分急剧地蜕化堕落,是符合无产阶级利益的”。

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让·饶勒斯主张无产阶级政党应当积极地支持甚至加入资产阶级政府。他认为,当无产阶级政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支持一个政府,哪怕是有一个社会主义者参加的政府时,这并不意味着期待这个政府会完全地主持正义,而是意识到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在敌人中有更加残暴、更加野蛮的敌人,支持这个政府是为了反对其他更坏的政府,“我们之所以支持他们,只是为了阻止更大的罪行”(170)。他认为,无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是为了保卫其基本权利,而当与资产阶级自由派结盟也能达到这一目的时,为什么不这样去做呢?他不否定社会民主党人是“革命者”,但他反复强调“革命不是暴力的同义词(171),进行合法斗争也是一种革命手段。

让·饶勒斯在论述他的社会主义原则时竭力说明他的观点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在他看来,注重自由和合法斗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他认为,马克思对拉法格所说的“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是针对那些极左派而言的。他指出,马克思经常宣称,认为除了无产阶级之外只有清一色的反动一帮的说法是荒谬和危险的。恩格斯则坚决捍卫这一思想,“他决没有笼统地谴责全部资产阶级,决没有拒绝作出区分,而是深刻地把机会主义和激进主义、机会主义的共和国和激进主义的共和国区分开来,并且因此认为能够直接导致社会主义的是激进主义的共和国,而不是机会主义的共和国”(172)。他这样说,就是为了对抗“认为对于无产阶级说来,所有资产阶级的、反动的、机会主义的、激进的政党都是一样的那种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和革命的空话”,不加区分地笼统地反对资产阶级,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否定”,也是“对革命精神的否定”,“而革命精神决不会忽视敌人的社会中明显表现出来的差别,相反,是要利用这些差别来瓦解敌人的力量,推动无产阶级前进”。(173)

如前所述,让·饶勒斯在宣扬自己的修正主义理论时,常常把其说成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在提出自己的社会主义原则时,他也使用了同样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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