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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优势论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基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与影响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进展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综合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认为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是当代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理论。这种定义对“创新”与“技术创新”做了区分,反映了创新发展的新内容。认为创新是指创造新的东西。强调首次,是为了把创新与创新扩散区分开来。显然,这种含义的创新是创新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④人际关系创新。

(四)赢得竞争优势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理论:区域创新优势论

本书基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与影响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进展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综合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认为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是当代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理论。

1.创新与区域创新的含义

创新是一个古老而宽泛的概念,早在15世纪,人们就运用到了创新这一术语,其原意是引入新东西、新概念。把创新概念引入到经济领域,公认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首先提出的。按照熊彼特(1912)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生产体系。它包括以下五种情况:①引进新产品。②引进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新市场。④挖掘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⑤实现企业新的组织。显然,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其含义是相当广泛的,它是指各种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新活动,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和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

目前,创新已成为新的信仰,然而它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培育创新,仍是一个存有困惑的问题(Nicholas valéry,1999)。人们通常认为,创新就是创造更好的产品或工艺。不过,也可以同样简单地把它说成是在现有产品中采用廉价的材料,或者说是采用更好的营销、分发及支持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方法。波特(Porter,1990)也曾把创新宽泛地定义为包括技术改进和更好地做事方式与方法。根据他的概念,创新可以表现为产品变化、工艺变化、新的市场营销方法、新的销售形式和新领域的概念。而奥托·卡尔特霍夫等人(1999)则把创新视作旨在产生和应用新知识的一种活动。他们认为创新的主要含义在于技术,但也不一定必须依赖技术,而是很可能具有艺术性,例如改进某一现有产品的美学特征,或是从头开始设计一种产品,从而确定一种美学标准。

总之,国外的研究表明,创新一词的含义一般属于下述范畴中的一种:

(1)是开发一种新事物的过程。如霍特(Holt)将创新定义为:创新是指运用知识或相关信息创造和引进某种有用的新的事物的过程。这是从开发者的角度来定义创新的。

(2)是采用新事物的过程。如奈特(Knight)将创新定义为:创新是指对一个组织或相关环境的新的变化的接受。这是从接受者的角度来定义创新的。

(3)是新事物本身。如扎特曼(Zaltman)将创新定义为:创新是指被相关使用部门认定的任何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和新的制造物。这是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定义创新的。

近年来,在我国创新一词的使用频率也愈来愈高。然而,对“创新”一词的含义的理解却差异较大。归纳起来,国内对创新含义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认同曼斯菲尔德(Mansfield)的定义,认为创新是指一种发明的首次应用。这种定义比较严格,但范围狭窄。

(2)认同熊彼特的定义,认为创新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我国出版的经济管理专业性辞书对于“创新”这一词条,几乎都是这样解释的。这种定义反映了创新这一词语的原创含义及从国外引进的事实,但难以反映创新实践的发展。

(3)认为创新是指人们的破旧立新并求得综合效益的活动(陈文化、彭福扬,1998)。这种定义对“创新”与“技术创新”做了区分,反映了创新发展的新内容。

(4)认为创新是指创造新的东西。我国出版的一般性辞书对“创新”词条的解释大都属于这一类。如罗竹风主编的《汉语大词典》将创新解释为“创立或创造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将创新解释为“抛开旧的,创造新的(记录、成绩等)”。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范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就是创新概念的首倡者熊彼特自己在不同时期的论著中,这个概念也是在变化的。在早期的论著中,他更多地强调企业家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和创新活动的随机性;随着社会垄断竞争的发展,大企业R&D投资的增加,在后期的论著中他更强调创新是企业行为内生决定的,创新主要是企业自觉投入R&D活动的结果,而不仅仅是企业家随机行为或者不可确定和不可捉摸的活动(袁志刚,1999)。到了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自觉投资于R&D活动,创新活动变成了企业家的一项常规活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

综上分析,结合时代发展和创新实践,本书认为在当代社会创新一词的含义可作以下两种理解(林迎星,2002):

(1)是指创造新的东西。这种认识比较宽泛,但能包含较多的东西,如近年时兴的“理论创新”的提法,其“创新”的含义可以在这一意义上理解。

(2)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把一种创造首次引入企业生产经营体系或社会经济系统以获得综合效益的活动。这里所说的创造是指创立前所未有的事物,它包括的范围极广,人类认识世界(发现)和改造世界(发明)的所有成果都是创造。强调首次,是为了把创新与创新扩散区分开来。强调环境,是为了明确创新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和条件下发生的。显然,这种含义的创新是创新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

目前,文献中常见到的几种创新分类是:

(1)从制度状态来划分,奈特(Knight)将创新划分为程序化创新和非程序化创新两类。程序化创新事先有计划,开发活动遵循既定的路径和程序;非程序化创新又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消极性创新,它是指创新之所以开展起来主要是因为企业偶尔有资金来支持;另一类是痛苦型创新,它是由企业失败引起的。这种划分法可以说明创新的主动性。

(2)从创新的最初重点来划分,达尔顿(Dolton)提出了创新的三种类型,即:①技术创新。②以价值为中心的创新。③结构创新。而以此为标准,奈特则将创新分为:①产品或服务创新。②生产流程创新。③组织结构创新。④人际关系创新。这种划分法能够了解创新的重点领域。

(3)从创新的结果和效应来划分,创新分类的结果是两个极端:即彻底型创新和日常型创新。这里的核心变量是创新的彻底性。通常认为,创新的结果与现行的正在使用的方法或手段相比,如果差异程度越大,则彻底性程度越高。这种划分法便于了解创新的程度。

(4)从节约资源的种类来划分,希克斯(John Richard Hicks)将创新分为节约劳动的创新、节约资本的创新和中性的创新。这种划分法被很多经济学家所看重,可以说明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并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5)从组织方式来划分,创新划分为独立创新、联合创新和引进创新。这种划分法可以说明创新的自主程度。

本书认为,以上各种角度的创新划分法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作出的,各有其特定的用途,但当前更重要的是要依据创新的特性和作用对创新的基本类型进行划分。这是因为在当代知识经济社会中,国际竞争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为创新竞争,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因此,急需依据创新的特性和作用对其进行分类,明确各种不同的创新在当代经济发展中的特定作用,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学者也尝试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创新实践,对创新进行分类。目前,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分类主要是:

(1)王大洲、关士续(1996)把创新分为两大类型,即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认为前者是重新塑造和协调人与人关系的,而后者是重新塑造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

(2)常修泽等人(1989)认为企业创新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①产品创新。②技术创新。③市场创新。④管理创新。⑤组织创新。

(3)陈文化、彭福扬(1998)认为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意识创新,这三类创新活动分别属于生产力范畴、生产关系范畴和上层建筑领域。

(4)芮明杰主编的《创新制胜丛书》(1998),则把现代企业创新领域划分为相互联系的五个领域,即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

(5)赵弘、郭继丰(1998)提出企业创新体系包括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

本书认为,以上一些学者对创新类型的划分有重叠的部分,如产品创新应该归入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也由技术创新制约或派生,也不必与其他类型的创新并列;而另外一些学者的创新类型划分则有一些遗漏,如意识创新、管理创新也是创新的基本类型,在一些学者创新类型的划分中没有提及。因此,本书认为,就上述创新含义的第二种理解来说,依据其特性和作用,创新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意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创新的基本类型中,意识创新对应思想上层建筑范畴,技术创新对应生产力范畴,制度创新对应生产关系范畴和政治上层建筑范畴,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管理创新。按照传统的看法,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三层楼”的关系模式,即底层的生产力和三层的上层建筑不发生直接的关系。认真反思,这种看法既缺乏充足的理论依据,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因为国家上层建筑完全可以干预经济的发展,当然这是通过管理来实现的。为此,我国学者李荣兴(1989)提出以“三角形”的模式来表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以及管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底角是生产力,左上角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右上角是上层建筑,管理就处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的中间。正是管理使生产力的诸要素结合起来,也是管理使生产关系具体化、现实化,同时管理又是在一定的上层建筑下进行的。因此,管理既同生产力相联系,又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相联系,处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中介地位,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力,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关系,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上层建筑。可见,管理是一个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同的特殊范畴。因此,本书认为在创新基本类型的划分中,有必要把管理创新当做一个基本的创新类型。可以说,在当代知识经济社会中,意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都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但不同的作用,并且是相互影响、相互协同而综合地发挥作用的,其中,意识创新起着先导作用,技术创新起着核心作用,制度创新起着前提作用,而管理创新起着整合作用。尽管创新可以分为意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但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是技术创新。

区域创新是指一个区域范围内的创新。区域创新当然也可以分为区域意识创新、区域技术创新、区域制度创新和区域管理创新,但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是区域技术创新。

2.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

区域创新优势理论认为在当代社会,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创新,区域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区域创新优势。在当代社会,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既是区域发展自身经济的指导理论,也是区域进行区际竞争的指导理论。

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理论渊源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相对来说,由于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比较成熟,前面已经做了简要讨论,本书将重点讨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虽然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理论渊源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但是它并不是这些理论的简单混合物,而是一个经过有机整合的统一体。在这些理论中,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和复杂的关系。实际上,已有学者对国家竞争优势与国家创新系统做了一个比较分析(项后军,2004)。国家是一个特殊的区域,但除了国家作为主权的主体这一特殊因素外,国家的含义与区域的含义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对国家层次的分析可以延伸到区域层次的分析。在上述国家竞争优势与国家创新系统之间关系的分析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把它延伸到区域层次,探讨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之间的关系。

为了说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先来讨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各自的特点。

归纳起来,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

(1)在理论渊源上,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源自与进化经济学理论相融的现代区域科学理论和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2)在分析框架上,区域创新系统延续国家创新系统的传统,具有技术范式、系统范式、知识范式等多个分析框架。

(3)在方法论上,区域创新系统较为注重区域层面上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以及各部门之间、各种制度之间的协调与协同,是从区域层面逐步延伸到企业层面,颇有一种自上而下加以建构的方法论意味。区域专有因素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绩效与政府选择技术政策的政府干预主义思想。

(4)在理论重点上,区域创新系统认为在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和赶超过程中,仅靠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不够的。特别的,要想推动一个区域的技术创新,仅靠企业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从区域层面上出发去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推动技术创新的制度与政策。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从正面的意义上肯定甚至突出区域与政府在推动竞争与创新中的不可代替的作用。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或者强调各种制度的协调,或者直接介入到具体产业选择与定位、具体的产业政策与规划、资金或其他要素的指定性配置,或者提倡基于政府行为的高新技术产业扶持、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孵化器的设定等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等制度安排中,其理论和实际对策的重点并不在于强调制度的作用。区域创新系统认为,产业政策不仅是成功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对技术特别是技术创新的高度重视,是各流派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重要特征。

归纳起来,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

(1)在理论渊源上,区域竞争优势理论源自企业竞争优势理论,即从单个企业的竞争优势开始,逐步扩展到产业以及国家、区域层面上的竞争优势。

(2)在分析框架上,区域竞争优势理论提出一个相对完整的钻石(菱形)结构的统一分析框架。

(3)在方法论上,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强调的是微观的企业及产业集群在区域竞争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并正是从这些微观研究中逐步提炼出区域层面上建立竞争优势的理论架构,表现出明显的自下而上的方法论模式。其更深层次因素是推崇市场竞争、反对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立场。

(4)在理论重点上,区域竞争优势理论明确指出,在一个基于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创新活动中,区域与政府所扮演的主导角色即便不是可疑的,其效果也是有限的,甚至是有害的。在制度问题上,波特肯定的是诸如反垄断等维护、促进市场竞争作用的制度与政策,或者说强调的是制度安排中的原制度的作用问题,而不是那些介入到实际经济运作的具体政策与措施。而且,他认为政府最有影响力的制度与政策往往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波特则是从一个相当负面的立场来分析产业政策,认为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中的市场信号的扭曲作用远远大于它的激励作用。波特对技术的看法则如同其产业政策的看法一样,他认为许多政府一相情愿地致力于发展所谓的高科技产业,实际上是有明显高技术情结与大企业情结。一个区域的科技水平以及科技政策应该和该区产业形态一致,理想的科技能力与投入必须与其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的发展步伐一致,并与产业所处于的竞争阶段以及企业和大学等研发机构的研究能力相一致,而最关键的则是要有促进这种技术创新的制度与环境。

由上述两者的特点比较可知,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在很多重要方面实际上是完全对立的,且都由于偏向极端而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因此,从总体而言,它们都是不完备的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不可调和,而是可以互相补充的。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正是为了吸收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的优点,克服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的局限性而提出来的。它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

(1)在理论渊源上,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理论渊源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2)在分析框架上,区域创新优势理论吸收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各自分析框架的优点,在分析区域内建设时,以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为主;在讨论区际竞争时,以钻石(菱形)结构为主。

(3)在方法论上,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扬弃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各自方法的缺点,避免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极端,强调上下结合。

(4)在理论重点上,区域创新优势理论认为在当代社会中,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创新优势上;一个区域想赢得竞争优势,主要必须取得创新优势。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区域要取得创新优势,必须同时发挥市场、政府各自独有的作用,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创新激励上的有效作用;又要克服“市场失灵”,发挥政府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在创新项目上,既要有公平竞争的市场平台与环境,又要有政府有意识的制度安排介入。在创新促进上,既要有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又要有适当的政府政策激励。在产业发展上,既要发挥各个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要发挥政府的协调、组织、引导的作用。

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实现途径是创新型区域建设。所谓创新型区域是指创新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区域。当然,创新型区域是与非创新型区域相对而言的。那么,创新型区域与非创新型区域的界线在哪里呢?一般认为,创新型区域有两个明显的识别标志(王缉慈等,2001):其一,本地企业强有力地相互联系在一起,形成区域创新网络;其二,区域内企业具有“植根性”,即深深扎根于本地的社会文化之中。

创新型区域是一个学习型区域,其区域内既有个体学习,也有组织学习,还有集体学习。个体学习是指单个人的学习;组织学习是指组织作为整体的学习;而集体学习是指多个组织的共同学习。学习型区域是指已经形成有效学习机制的区域,是创新型区域形成的基础。

3.区域创新优势理论提出的意义

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提出具有以下的理论意义:

(1)沟通了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创新系统与区域竞争优势的内在联系。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竞争优势理论和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本来是相互独立的研究领域,本书把这些理论合在一起研究,从而揭示了在当代社会中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区域创新系统与区域竞争优势的内在联系。

(2)丰富了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深化了区域经济发展思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立足于区域内建设,既是区域层次的创新理论,也是科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而区域竞争优势理论立足于区际关系,既是区域层次的竞争理论,也是关于发展策略的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本书研究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旨,把上述二者联系起来研究,使上述二者相互弥补,丰富了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深化了区域经济发展思路。

(3)发展了创新系统理论,促进了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是目前创新系统理论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刚处在起步阶段。同时,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涉及了创新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政策学、文化学、伦理学、社会学、地理学等众多学科。因此,本书研究促进了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并发展了创新系统理论。

(4)发展了竞争优势理论,开拓了竞争优势研究的新视野。竞争优势理论是波特教授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来的,主要探讨的是一个企业如何才能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后来他又探讨了国家层次的竞争优势问题,力图解释现代全球经济下,一国经济持续繁荣的源泉。但是,迄今为止,尚没有学者把区域创新系统与区域竞争优势联系起来研究;而且,区域竞争优势与国家竞争优势也不尽相同,因为尽管国家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层次的区域,但国家毕竟是具有主权的特殊区域。

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提出具有以下的现实意义:

(1)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内在要求。如上所述,从主要生产要素变化的角度说,世界经济、大的国家和区域的经济都是沿着资源经济→劳动经济→资本经济→知识经济的过程发展的。目前,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区域经济已具有现实性意义。

(2)为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进展提供了有益启示。如上所述,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福特生产体制的危机普遍造成了西方国家核心区的衰退和逆工业化、逆城市化过程,而基于弹性生产、地处边缘的一系列新产业区则获得了迅速发展。与传统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强调宏观层面的研究相比,新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更侧重于特定区域本身的研究,研究的重点开始由经济核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转向各区域内部的特定问题,如核心区的经济振兴、新产业区的形成、地方环境和创新能力的培育等。因此,促进区域创新系统形成,建设创新型区域是为吸纳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究进展提供的有益启示的具体行动。

(3)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经济结构不合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就区域角度看,也有一些突出问题:科技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脱节,区域之间的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非常突出。要使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协调发展,首先科技发展要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并要使我国区域之间科技协调发展,还要使东中西经济发展差距尽可能缩小。依靠区域创新,不仅更容易做到科技发展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且中西部有可能超常规发展。因此,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提出,有利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

(4)保证科教兴国战略的真正实施。科技进步可促使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发生质的飞跃的重要标志。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科技进步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20世纪初期,在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总产值增长速度的贡献仅占10%~15%,而到20世纪中期则上升到40%左右,20世纪70年代以后又上升到60%以上,20世纪80年代上升到60%~80%。这说明,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明显超过资本和劳动力的作用。因此,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提出,有利于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真正实施。

(5)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在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方向基本上是向工业化进军,这一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工业化程度,但与此同时,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环境急剧恶化,江河、空气的污染已使许多地方出现了用水的危机,城市生活质量迅速下降。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科学技术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现代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柱。当今世界所面临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和环境等问题,虽然是由包括科学技术在内的多种因素造成的,但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没有科学技术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可持续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区域创新优势理论的提出,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6)迎接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竞争的战线明显前移(冯之浚等,2002)。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之间、区域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竞争是建立在自然资源和资本资源的基础之上的;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区域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竞争是建立在知识资源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的无国界性、无限供应性和非独占性这三个特点又决定了知识经济必然是一种全球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竞争的焦点不再是各种生产活动的最终产品,而是各种知识活动的成果,竞争的战线已经前移到产品的研究与发展阶段乃至基础研究阶段。自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经济正在融入世界经济,成为国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各区域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必然的要求。只有把区域创新优势理论作为指导,我国各区域才能真正提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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