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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进展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已开业村镇银行6家,分支机构5家,基本覆盖温州县域地区,2012年规划再新增支行11家,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三是启动制定《浙江省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由省人大、省法制办、省金融办和温州市共同成立民间融资地方立法起草小组,争取2013年6月正式颁发制定地方性法规。一是温州金融改革广场正式开业。设立了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金融犯罪侦查支队、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强化风险预警,规范金融行为,化解金融纠纷。

一、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进展

(一)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深化发展。截至2012年8月底,温州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9家,注册资本76.6亿元、贷款余额117.5亿元。率先推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招投标制度,第一批完成11家。二是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加快发展。已开业村镇银行6家,分支机构5家,基本覆盖温州县域地区,2012年规划再新增支行11家,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三是稳步推进1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其中2家已经制定了股改初步方案。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首单中小企业私募债成功发行,首期5000万元,期限2年。积极推出排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产品与服务,满足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积极探索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

一是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该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身不从事融资撮合中介服务,通过吸引融资中介机构及相关配套服务机构入驻,为民间资金供求双方进行直接借贷交易提供登记、公证、评估等综合服务,并且将完成的借贷信息在中心统一登记备案,集中管理。中心于4月26日开业至今,运营良好,借入登记数和借出登记数逐日增加,尤其是成交登记平均利率控制14‰左右,成为全市民间借贷利率的风向标和指示器,一定程度上抑制民间借贷高利行为。二是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为主,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目前已开业2家,注册资金均为1亿元,已经组织民间资本1.7亿元以债券、股权的方式投入到温州本地的中小型企业。三是启动制定《浙江省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由省人大、省法制办、省金融办和温州市共同成立民间融资地方立法起草小组,争取2013年6月正式颁发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建设温州金融改革广场

一是温州金融改革广场正式开业。该广场已于8月8日正式开业,入驻32家企业机构,将按照公益性服务、市场化运营、多层次交易的设计思路,形成以产权交易为基础,集各类权益交易为一体的综合型金融服务平台。二是研究发布“温州指数”。前期由人民银行在温州主流媒体上公布温州民间借贷监测利率,主要包括直接借贷、社会中介、小额贷款公司、登记中心的借贷利率当前水平、同期增减、环比增减指标。为更快更直观地反映民间融资利率变动与趋势情况,初步制定《温州民间融资利率指数编制方案》,争取做到每日发布。民间融资利率指数涵盖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温州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运行数据。

(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力量。设立了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金融犯罪侦查支队、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强化风险预警,规范金融行为,化解金融纠纷。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各类民间金融组织进行分类并建立档案,对寄售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进行抽样调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建立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联络员平台、信息交流平台和行业信息数据库。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向海内外招聘4名金融专业干部,抽调30名年轻优秀干部,专门负责温州重点项目办公室的改革推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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