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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益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省财政支出实现965.40亿元,比上年增支290亿元,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211.3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0%。落实资金16.20亿元,积极开展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落实《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时向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了为民办实事政策落实、救灾重建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

甘肃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64.90亿元,比上年增长38.80%,其中省级收入118.60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大口径财政收入470.90亿元,比上年增长20.20%。全省财政支出实现965.40亿元,比上年增支290亿元,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211.3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0%。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级财政均能实现当年收支平衡,预计可消化历年赤字4亿元左右。

一、依法组织收入

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税源,深化征管改革,加强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促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推进收缴制度改革,依法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切实加强地震捐赠收入、对口援建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了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努力争取中央支持

中央对甘肃省各类补助达到739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铁路系统分离办社会职能、白银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甘南藏区扶持等补助政策均已落实到位,玉门市有望列入第二批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扶持范围。省上当年下达市、县补助650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保证了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重点支出需要。

三、全力支持救灾重建

当年落实中央三年灾后重建基金补助289亿元,中组部特殊党费10亿元,深圳市援建资金27亿元,接受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各界捐助资金47.50亿元,世行优惠紧急贷款2亿美元。当年省级共下达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资金132.60亿元。研究制定了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等二十多项制度、办法,实行了减免税收、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

四、有效保障民生资金

当年教育支出179.90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将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56万名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在全省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5.80万名城市低保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加大对城市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完善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实行省属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了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资金16.20亿元,积极开展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0亿元,比上年增加102.30亿元,较好地落实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支出达到23.30亿元,保障对象达到234.20万人。落实资金6.30亿元,支持了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7.90亿元。拨付资金7.60亿元,支持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下达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基金1.50亿元,较好解决了20.50万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争取国家补助廉租住房项目资金6.50亿元,廉租房保障对象达到11万户。医疗卫生支出57.60亿元,比上年增加16.60亿元。将政府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惠及农民1 868.90万人,参合率达到93.20%。筹措资金,帮助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问题,支持农村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9.70万人,参保率达到88%。推进城乡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范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4件实事,省级共拨付资金18亿元。

五、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2008年,各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道路建设等方面支出172.40亿元,比上年增加33.60亿元。提高了粮食直补等补助标准,支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以及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扶贫项目。引洮工程、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支持完成了15万户农村沼气工程,解决了10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大了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启动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

六、着力推进管理改革

研究制定了跨省市和跨市(州)企业所得税征缴、分配管理办法,实行了57个县“四税”和10个市(州)营业税基数返还政策,确定了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继续由省级承担办法,实施了“工业强省”战略考核奖励机制。《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入立法程序。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总体方案已报财政部审定。部门预算管理得到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顺利试行。

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落实《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时向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配合完成了预算执行及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按照《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了为民办实事政策落实、救灾重建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

(摘自《关于甘肃省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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