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等;注册会计师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本节主要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涵盖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展开探讨。

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等;注册会计师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业务按鉴证对象分为责任方认定和直接报告业务,按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比如财务报表审计,就是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以增强财务报表可信程度的鉴证业务。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披露)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这种业务就属于合理保证业务。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还规范了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等鉴证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鉴证链”。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概念框架”,注册会计师如果从事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除有特定要求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可以说,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鉴证业务的理论概括和高度提炼,成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基石。因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在整个执业准则体系中的基础性和统驭性功能,本书将其单独列为一章,有关内容将在第二章探讨。本节主要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涵盖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展开探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