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缴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予以转销的金额的综合结果。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其中,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将该金额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

(4)确定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缴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予以转销的金额的综合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