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企业购买财务软件会计处理

企业购买财务软件会计处理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几十年来企业会计实践,同时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确立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明晰性,也称可理解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要求。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时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的要求。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几十年来企业会计实践,同时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确立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它包括如下原则。

(一)可靠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可靠性,也称客观性、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基本要求。如果会计信息不真实,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决策依据就失去了基础,他们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可靠性要求会计核算的各个阶段,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必须力求真实客观,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及表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

可靠性要求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就是要如实表达,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第二,可核性。所谓可核性是指信息应经得住复核和验证,即由不同的会计专业人员,分别采用同一计量方法,对同一事项加以计量,能得出相同的结果。第三,中立性。所谓中立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不偏不倚,不带主观成分。

(二)相关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相关性,也称有用性,它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基本要求。信息要成为有用的,就必须对使用者的决策有帮助。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某些预测,从而具有反馈价值;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预测,做出决策,从而具有预测价值。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相关性原则,就要求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三)明晰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明晰性,也称可理解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要使用会计信息首先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清晰明了。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钩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做到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就不符合明晰性原则的要求,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

(四)可比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是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使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只要是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统一是保证会计信息可比的基础。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时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的要求。

(五)经济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情况,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进行核算和反映,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式来讲承租企业并不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但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相当长,几乎等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且租赁期满后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固定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该固定资产并从中受益,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该固定资产并使其为企业创造未来的经济利益。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应将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承租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

(六)重要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以便集中财力物力解决关键问题。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对于那些不重要的项目,如果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

在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来说,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项目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七)谨慎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的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谨慎性,又称稳健性,是指在处理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态度。如果一项经济业务有多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选择不导致夸大资产、虚增利润的方法。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应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和过高估计资产的价值。例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终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计量的修正。

需要注意的是,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被视为重大会计差错。

(八)及时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所有者或其他方面作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客观、可比、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也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坚持及时性原则: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二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编制出财务会计报告;三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编制好的财务会计报告传递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及时进行,会计信息不能及时提供,就无助于经济决策,就不符合及时性原则的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