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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损益核算的特点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社收入、费用核算内容与工业企业略有不同。2.合作社收入与费用的核算内容相对简单,与成员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涉及税费问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与非成员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体税收处理办法按国务院出台的有关规定再作相应的会计处理。3.成本核算过程简化。

二、合作社损益核算的特点

合作社损益核算具有如下特点:

1.合作社收入与费用核算内容相对较广。合作社收入、费用核算内容与工业企业略有不同。形成合作社收入的来源既包括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销售产品物资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代购代销收入、服务收入等总经济利益流入;也包括非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利息收入、偶然所得等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与合作社收入相对应,费用除了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直接形成的经营支出和管理费用外,还包括由于罚款、盘亏等偶然损失形成的其他支出。

2.合作社收入与费用的核算内容相对简单,与成员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涉及税费问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合作社与成员发生的经济收入,不需要考虑是否是含税收入;同时也不需要承担和计算各项税费支出,如不需要营业税、消费税及所得税费用支出等。与非成员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体税收处理办法按国务院出台的有关规定再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3.成本核算过程简化。对于工业制造企业来说,成本核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严格区分一些成本费用界限等。目前虽然合作社数量和种类较多,涉及领域较广,但就某一个合作社而言,生产经营的品种少,规模小,农产品加工也属于简单的初级加工。因此,合作社采取简化的成本核算方法:即合作社成本项目直接分配由某农产品或某劳务服务进行承担相应部分,不需要通过过渡的账户先归集再分配;对于不能直接由某农产品或某劳务服务进行承担的支出,则通过“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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