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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价制度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完备的价格机制是农业基础设施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基础,为此要以“农业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公用产品合理计价”为原则,合理制定农业基础设施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但可创造条件,通过制定合适的价格机制,使非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向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过渡。

7.3.4 合理定价制度

完备的价格机制是农业基础设施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基础,为此要以“农业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公用产品合理计价”为原则,合理制定农业基础设施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在制定农业基础设施产品或服务价格时,既要考虑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值,又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对基础设施的基本需求;既要体现经济效益的要求,也要满足社会效益的需要。具体针对不同类别的农业基础设施,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和程序合理定价,在满足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使项目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对于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政府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外进行招投标,企业作为投资人根据其运行成本测算提交价格表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获批,公众作为使用人参与价格评议,采用听证会的形式通过,政府作为监控人执行审定批准。即企业报价、公众议价、政府核价的三结合定价方案。确定的价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随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更,但前提是必须按照上述程序通过。就准经营性的农业基础设施,政府可根据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及直接成本价等,进行适当的补贴或政策优惠,再对外进行招投标,执行与纯经营性项目类似的程序,从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到公众议价后再定价。对于非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因无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也不存在价格的定位,应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来运营。但可创造条件,通过制定合适的价格机制,使非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向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过渡。总之,要通过建立以市场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农业基础设施产品或服务价格,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机制,激活投资热情,提高投资效率,加快农业基础设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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