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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处于调剂和补充地位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就是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后备力量,是一种附加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补充社会统筹账户基金不足和解决地区之间社会统筹账户支付水平不平衡的矛盾。虽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企业年金都是附加的养老金,都具有补充性,但是两者是处于不同层次、不同保障范围的社会保障基金。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归根结底属于社会保障基金,所以具有社会保障基金的一般性特点,同时它还有其自身的区别于其他类型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

1.社会保障基金的一般性特点

(1)强制性

所谓强制性,就是指实行社会保障的机关、企业、个人,都要根据国家社会保障法规的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费,作为保障基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除了某些社会救济资金由国家进行财政拨款外,其他社会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每个保障项目的负担比例,有高有低。但三方承担的比例,都是根据国家的社会保障法令规定按一定百分比进行提取,不得违反。

(2)储备性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在实践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支出,具有时间不一致的特点,即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后,除了社会保障支出以外,往往有一定的节余额。社会保障机构可根据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将这部分节余的社会保障基金(其中包括后备基金和责任准备金),用于购买国债、存入银行或用于投资,使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积累的增长还可提高国家财政能力,应付意外事件和突发事故。因此,社会保障基金不仅具有储备性的特点,而且也具有“蓄水池”和“调节器”的作用。

(3)偿还性

偿还性又称补偿性,这是指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募集到的社会保障基金,国家或社会都会通过社会保障的各种形式,如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式给予偿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福利基金,由政府所属的社会保障机构按政策规定进行科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时,这种偿还性更加强烈。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特点

(1)补充性

这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区别于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最根本的特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处于调剂和补充地位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就是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后备力量,是一种附加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补充社会统筹账户基金不足和解决地区之间社会统筹账户支付水平不平衡的矛盾。

(2)中央政府集中性

这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最大的区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筹集、集中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剂的社会保障基金,而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补充养老金,由企业联合发起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会负责管理。虽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企业年金都是附加的养老金,都具有补充性,但是两者是处于不同层次、不同保障范围的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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