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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征税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和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

第一节 税收理论基础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社会产品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征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

2.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税收收入后无须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并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固定不变。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二、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入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入。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国家在征收税款过程中,一方面要能查明情况,正确计算并征收税款;另一方面又能发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是在缴纳税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机关对征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纠正,也可以通知纳税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税收的法律关系

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在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即税收法律关系,具体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和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

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可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征税主体是经过国家法定授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以税务机关为主的征税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纳税主体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征税机关的权利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为或不可以为的行为,以及违反了这些规定,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包括应税的产品、财产、收入、所得、资源、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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