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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事后监督有效履责的思考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履行事后监督职责,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的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核算结果的监督,是对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被监督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检验,定位于合规性监督。前台的会计核算和后台的事后监督都是央行会计核算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是赋予事后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权力。

对新形势下事后监督有效履责的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 宋小英 李志红 沈大军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履行事后监督职责,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央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发展,尤其ACS系统对央行会计核算格局带来的新变化,如何在源头上、过程中控制风险,是全面提高事后监督工作质效的崭新课题。笔者认为,要提高质效,须将事后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中控制,打造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监督体系。

一、“四重四轻”现状揭示传统事后监督工作的局限和不足

一是重结果,轻过程。传统的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核算结果的监督,是对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被监督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检验,定位于合规性监督。只要核算结果正确,监督即完毕。而实际上,会计核算操作流程是动态的过程,仅仅从静态的纸质资料(凭证、报表、对账单等)进行监督,监督视角是不全面的,无法对核算过程实现有效监督,而实际产生的会计风险往往都来源于过程之中。

二是重差错,轻成因。当发现一笔业务差错时,事后监督部门往往注重对被监督单位对差错的整改和反馈,却忽视了差错产生的原因,是制度不全,是有章不循,还是习惯做法代替规范操作。总之,形成差错多种多样、原因千奇百怪的状况。

三是重前台操作,轻事后监督。前台的会计核算和后台的事后监督都是央行会计核算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实际工作中,前台的会计核算地位更为突出,领导较多关注,事后监督工作地位相对容易被人忽视。同时,前台会计核算一般设有事后监督岗位,但他们都存在较强的依赖意识,认为后面还有事后监督部门把关,工作流于形式,真正履责成效不大。

四是重资料收集整理,轻数据管理利用。事后监督中心肩负着装订、保管会计档案的职责,日常工作繁杂,更多精力集中于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催收,资料是否完整和齐全是工作重点,而对于监督后产生的信息数据,没有得到重视和统一的管理,更谈不上有效利用。

二、会计核算新格局对事后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ACS系统上线是央行会计核算格局的一次重大变化,它是以人民银行现有法制、法规为前提,将人民银行各部门的各项账务数据、总账数据进行集中,实现账务处理、业务监督与数据信息管理的有机整合。它在业务处理模式、系统组成构架、相关系统功能等方面都发生较大改变。因此,这对事后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定位“事后”监督不适应。ACS系统在核算监督方面将实现一定程度的实时监控、过程监控,这就意味着监督定位要从过去单纯的事后监督,改为不仅事后监督,还要延伸到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

二是工作重心亟待转变。当前事后监督的工作重心一般放在对会计核算质量的规范和检验方面。而ACS系统建设强调系统自身控制功能,即以设定好的参数对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技术性差错,通过技术手段在账务未处理完结之前进行提示。这样核算差错特别是操作性核算差错将越来越少,核算质量会显著提高。工作重心要从发现业务差错过渡到改变监督体制、模式,实现风险防控的终极目标

三是监督工作机制和内容须调整。ACS系统建设,给监督主体设置、内容手段、资料接收与保管方式等一系列事后监督工作带来新的变化和要求,事后监督工作机制和内容要顺应发展趋势,以ACS系统相关监督功能为引导对事后监督机制进行重建,成为事后监督中心有效履职的必然选择。

三、打造动态监督体系的内涵及政策建议

动态的监督体系是指: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对央行会计核算全过程实施全面、动态的监督。包括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个阶段。除对常规的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检验外,还对一些核算过程中的内控环节、风险隐患、资金出入的重点业务,实施实时或现场监督。

一是赋予事后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权力。目前的事后监督的相关政策都停留于事后,建议总行应根据事后监督工作发展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赋予事后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权力,改事后监督中心为会计核算监督中心。授予现场监督权力,意义在于当事后监督部门在非现场无法判断相关问题时,可以开展现场监督,从源头查找漏洞和隐患。

二是建立科学、操作性强的会计风险事前预警机制。首先,要评估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确立监督要求和重点,在预测的基础上进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同时,对大量繁杂的监督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总结存在的风险环节及变化趋势,并提出预警。建立有效的会计风险事前预警机制,可以对业务核算过程进行预警、监督和控制,进而科学评价和分析,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核算质量。

三是建立动态、有的放矢的事中控制机制。所谓事中控制,包括对会计核算业务的现场监督和实时监督,但现场监督和实时监督不是全面监督,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是事后监督工作的延伸。第一,开展现场监督。现场监督内容和形式可以多样化,针对会计核算业务中的风险点,如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尤其是重要特殊时段,如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可采取现场查看、抽查、询问等不同方式,在核算过程中介入控制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第二,进行实时监督。对涉及资金风险的重要业务,也可以采取实时监督的方式。

四是建立良性互动的监督、核算部门交流机制。事后监督和会计核算部门要建立常规性的交流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监督部门对随时出现的监督难点和重点,及时反馈给会计核算部门,打好“预防针”;会计核算部门要结合会计核算的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动态信息,使监督的“步伐”跟上核算的“翅膀”,避免事后监督部门频频陷于“亡羊补牢”的尴尬境地。同时,事后监督部门不能为监督而监督,监督人员要深入会计核算的一线,熟悉核算流程,掌握业务操作,提高监督效能,达到锻炼队伍、提高人员素质的目的。

四、事后监督向事中延伸必须注意的问题

事后监督向事中延伸是提高事后监督工作质效的有益尝试,但也要处理好如下问题:

一是监督部门与核算部门的协调沟通。监督、核算部门是央行会计核算体系的前台和后台,但工作职责和视角有所不同,两个部门必须在大会计、大监督的框架上建立帮学、互助、共促的和谐环境,在加强沟通、交流和理解的基础上,相互信任,相互配合。

二是核算效率与监督成效的矛盾。事后监督向事中延伸,必然出现监督介入会计核算的过程当中,这样就形成了核算效率和监督成效之间的矛盾,如何在事中监督的前提下不影响核算效率,必须以“不增加多余工作环节,不降低工作效率”为前提。

三是把握好非现场监督和现场监督的关系。当事后监督向事中延伸,就要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非现场为主,现场为辅,现场还必须以有的放矢,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而不是“撒大网”,劳而无功,提高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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