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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协作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宣武区国、地两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探索建立国地税协作体系的实践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联手制作统一的纳税服务承诺卡,以共同承诺联手打造诚信服务氛围;提供两告两绿服务。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在加强信息的互通和协作的基础上,对两局被查企业基本情况、查补税款实际入库数额等进行比对,根据税款间的数量比对关系,评估企业纳税正常状况,为税务约谈和检查提供依据。

关于建立国税、地税协作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宣武区地方税务局 李竹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加强国家地税之间密切协作。”国税局、地税局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二者之间的协作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职能、提高服务品质的重要途径。宣武区国、地两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探索建立国地税协作体系的实践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一、加强国地税协作的目的意义

随着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纳税人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国税局与地税局虽是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但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面对共同的纳税人,作为提供税收服务的公共产品职能部门,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通过不断加强协作,提供符合广大纳税人要求的低成本、高质量和全方位的税收服务。整合行政资源,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对加强税收征管,降低征纳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切实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与水平,树立并不断改善税务部门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

坚持“大局、服务、效率、成本”四个优先原则,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管理优化的国地税协作体系是宣武区国、地两局协作工作一直追求的目标。在实践工作中,宣武区国、地两局不断地探索建立顺畅、便捷、紧密、有效的协作新模式,在国、地两局协作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协作的常抓不懈和有效落实,宣武区国税局与地税局成立了以两局局长为协调领导组长,区计划委、区信息办为联席单位,国地两局办公室为协调责任部门,征管科、检查科、信息化管理科为业务支持的协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协作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建立了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定期交换信息资料、定期反馈协作情况的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协作制度及工作内容的有效落实。

(二)开展协作工作遵循的原则

两局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了协作的基本原则:

1.大局原则。两局在开展工作时,要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发展这一大局为重,只要对大局有利,双方就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多讲配合,少讲条件,尽责尽力,真诚协作。

2.服务原则。开展的协作要立足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通过协作,构建纳税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手段,丰富纳税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3.效率原则。协作要以大局为重,以效率为先,通过互相协作,使管理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形成管理合力,促进管理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促进两局税收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4.成本原则。通过协作,加强对两局税收管理资源的合理搭配,物力资源的合理调用,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三)开展协作工作的主要内容

双方在遵循协作原则基础上,明确了开展协作的主要内容:征收管理工作涉及的税务登记、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税收宣传辅导、定额核定信息交换、欠税信息、申报信息交换;税收检查工作中的非正常纳税企业信息、稽查查补信息交换;纳税服务工作中的服务新手段、新模式、新载体、新途径等情况交换,工作内容的确定为两局顺畅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开展协作工作的标准

两局通过加强沟通和协作,利用、整合信息资源,以有利于优化纳税环境,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降低征税成本,有利于方便纳税人作为开展协作工作的标准。

三、宣武区国、地税加强协作的具体实践

(一)联手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宣武区国、地税两局在宣武区政府企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搭建了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信息对比交换平台,每周五两局分别向区企业信息资源库上传征管类基础数据。征管类基础数据包括六类:新办税务登记企业信息、非正常户纳税企业信息、迁出宣武区企业情况、迁入宣武区企业情况、税务登记变更企业信息、注销企业情况,两局提供以上信息不包括企业银行账号。根据交换的信息比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加强征管或转入检查的针对性处理,加强税务登记首要环节管理,截至目前,通过比对已对673户在国税办理而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企业进行了核实登记处理,有效地强化了税收基础征管,堵塞了税收漏洞

(二)联合评定纳税信誉等级

宣武区国、地税两局联手,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制定实施了《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编制了《纳税人评定纳税信誉等级申请表》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表》,将涉及征收、管理、检查三个环节中需评估的八方面90项评分内容以百分制量化到具体的评审内容中,坚持科技管理,自行开发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应用软件,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购用等各方面情况通过计算机程序处理得出每个纳税人综合分值,将评定工作整个进程完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大幅度地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在统一评定机构、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方法基础上,评出了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认证的30家A级纳税信誉企业,取得了“两个率先”的创新业绩:率先联手制定了国地税联合评定纳税信誉等级企业管理办法,开创了国地税联手共管的新局面;率先开发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软件,实现了评定工作的现代化和透明化。

(三)联手开展纳税服务

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联手制作统一的纳税服务承诺卡,以共同承诺联手打造诚信服务氛围;提供两告两绿服务。两局共同对A级纳税信誉企业推行了“两告、两绿”纳税服务措施。落实通告公告制度,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开辟办税绿色通道。简化纳税信誉A级企业的税务登记年检手续,由专人负责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提供全程协助式绿色快捷服务,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以优化区域税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共同开展定期走访征询纳税人意见等多项活动,真正做到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为纳税人着想,给纳税人办事,让纳税人得到实惠。

(四)协调进行税务检查

宣武区国税局、地税局在加强信息的互通和协作的基础上,对两局被查企业基本情况、查补税款实际入库数额等进行比对,根据税款间的数量比对关系,评估企业纳税正常状况,为税务约谈和检查提供依据。仅一个季度通过比对查补税款15.5万元,充分发挥了税务检查的补充作用。

(五)联手开展税法宣传

宣武区国、地税两局围绕“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在《宣武报》上开辟税法宣传专版,搭建了联手开展税法宣传的平台;开展了“税务局长上门送税法”活动,建立了国、地税两局局长共同走访A级纳税信誉企业制度;与驻区30家A级企业,在宣武区中轴路绿化景观建设工地上共同栽下30棵诚信树,30家A级企业签署了诚信纳税倡议书,开创了税企互信的良好局面;通过一系列举措的扎实推行,建立了国地税互通情况,联手控管的税源监控新局面,向国地税联手控管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宣武区国、地两局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协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对纳税人登记、申报等征管信息横向比对,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强化了源头控管;通过对双方的检查稽查信息比对,查处偷逃税款行为,强化了税法的严肃性;通过共同开展税法宣传,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税法全面性认识,提高了税法遵从度;通过共同的纳税服务内容公示和承诺,使纳税人更加明晰国、地税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有效地减少了往返次数,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实现了税收管理成本逐步降低和税收管理效率不断提高的双赢。

四、目前协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给国地税加强协作带来新的契机,使国地税协作的方式、方法、模式上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根据两局开展协作工作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发现,在协作时一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协作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协作机制非职能化对双方开展工作造成不利

国税税收职能属于垂直化管理,地税税收职能是以垂直为主的双重管理,国、地两局在管理机制和职能上的不同使双方的管理处于完全的平行化,从长远来看,协作机制缺乏职能化支持和监督,协作机构和人员也相对临时,协作工作因此会呈现时断时续,这给协作的进一步推动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国地税缺乏相应的统计分析软件

国、地税两局数据库信息不能自然地形成比对结果,需要专人对数据进行整合与筛选,目前,宣武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征管类、检查类数据仍采用人工方式进行重新的整合,而各区县在技术力量和开发资金上不足,影响了相应的设计软件开发。

(三)缺乏数据对比应用平台

通过实践我们发现,比对出的数据大多数是非正常纳税企业信息,数据的参考性和利用性很强,但由于机构和人员的相对变化,形成的信息及资料没有及时地归档、管理上也缺乏规范,比对出的数据未能及时形成新的二级备案库,也不能及时形成具有逻辑关系的数据库,在综合应用上受到一定影响。

五、对建立完善协作体系的思考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治理的一套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安排。一个有效率的公共管理体系,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国地税分设后,税收收入连年高比例增长,税收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但也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纳税人利用国地税之间信息沟通时间延滞钻管理空子,在缴纳增值税等国税征收税种同时不缴纳城建税等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或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而不到国税办理,对国地税协作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基于现实,建议:

(一)成立常设性协作机构

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在政府机构中设立税收委员会或挂靠政府的机构,负责税收协调管理工作,从组织、人员、内容上提供必要的保证,并从协作内容、程序、标准上进行统一规范,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使协作能够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开发设计相应的统计分析软件

建议由国家税总调集资金和人力,研究设计出具有强大分析统计功能的软件,充分整合各自占有的信息资源,使国地税两局数据信息快捷有效地形成比对结果,真正实现数据比对的科技化、现代化,强化税务管理效果,为税收增收服好务。

(三)开展广泛的学习交流

通过协作机构工作,开展广泛的学习和交流活动,促进国地税两局人员业务、学习的交流和沟通,让双方充分了解对方业务内容,为协作提供坚实的业务基础。

(四)构建网络化的税源协作管理平台

此平台是建立完善协作体系的关键,是解决信息沟通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网络化税源协作管理平台,要具有以下功能:

1.整合各类税收数据。国地税各自开发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但由于数据来源不同、统计口径不一,其结果的转化和应用率不同。网络化的税源管理协作平台就是要整合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计划部门、统计部门掌握的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立项、项目投资、纳税、减免退税、欠税等征管综合信息,通过税源管理协作平台提供的信息,加强对纳税户的控管,特别是解决登记企业中的零申报企业、非正常企业、未依法登记的纳税人等应当纳入征管范畴的纳税人依法行使纳税义务的问题。在各类数据健全的基础上,开发税收预警功能,提醒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检查,为税源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稽核、检查依据。

2.提供相对即时的信息。网络化的税源协作管理平台,要求具有整合、统计、分析、分辨、预警等强大功能,能够提供迅速全面的稽核结果信息,为政府部门的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3.数据信息具有动态性和即时更新性。为了确保信息的实用和有效,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必须是动态的和即时的,可以通过每周交换信息、普查、抽样检查等工作实现,通过协作平台加强行政资源整合,促进管理效能实现,真正实现税收应收、尽收职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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