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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差额核销的范围包括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出口商品质量原因,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进口国汇率变动,溢短装等原因,造成的实际收汇与应收汇不相符等情况。

第七节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差额核销的范围包括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出口商品质量原因,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进口国汇率变动,溢短装等原因,造成的实际收汇与应收汇不相符等情况。

(一)审核的材料

1.差额原因说明函;

2.出口合同复印件;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核销专用联;

6.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的材料:

(1)属于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应提供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2)属于出口商品质量原因和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应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

(3)属于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以及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应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4)属于进口国汇率变动的,应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

(5)属于溢短装原因的,应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原则

1.批次核销平均每笔核销单的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美元(不含2000美元)的;单笔核销单收汇差额少收汇的超过等值500美元(不含500美元)、多收汇的超过等值2000美元(不含2000美元)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均属于差额核销范围;

2.外汇局对差额核销审批实行分级授权负责制;

3.差额核销须按照分级授权原则选择进行复审(因外汇局内部折算率变动导致收汇差额的除外);

4.对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可以凭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办理;

5.因出口商品质量产生差额,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凭出口单位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实际差额原因选择相应的原因类型操作,并留存全套单据;

3.差额核销的还需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汇额、币种、日期;

4.对于26种贸易方式之外错用了核销单的,经审核情况属实的,进行不收汇差额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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