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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争议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既可以约定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人民法院具有宪法授予的审判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具权威的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一)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主体双方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充分交换意见,相互切磋与理解,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但能使矛盾迅速化解,而且还可以增进双方的进一步信任与合作,有利于合同的继续执行。争议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既可以约定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我国,调解的种类很多。因调解的主题不同,调解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三)仲裁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依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

(四)诉讼

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它是解决争议的最激烈方式。人民法院具有宪法授予的审判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具权威的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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