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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与批单等。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载明合同内容。另外,在团体保险中也使用保险凭证,对参加团体保险的个人分别签发。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出立前发出的临时性的保险单证。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与批单等。

(一)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准备、具有统一格式的书面形式。投保人必须依其所列项目一一如实填写,以供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种条件、何种费率承保。投保单本身并非正式合同的文本,但一经保险人接受后,即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投保人提出保险要约时,均需填写投保单。如投保单填写的内容不实或故意隐瞒、欺诈,都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二)保险单

保险单也称保单,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保险单由保险人制作,经签章后交付给投保人。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载明合同内容。

(三)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也称为“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具有和正规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只是内容较为简单,实践中主要应用于运输货物保险、汽车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使用。另外,在团体保险中也使用保险凭证,对参加团体保险的个人分别签发。

(四)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出立前发出的临时性的保险单证。使用暂保单主要是基于四种情况:第一,保险代理人已招揽到保险业务但尚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手续;第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接受投保,但仍需请示上级公司;第三,保险双方当事人已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有些条件尚需进一步商榷;第四,出口贸易结汇时,保险单是必备文件之一,在保险人尚未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先出立暂保单,以兹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作为结汇凭证之一。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五)批单

批单是指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一种书面证明,一般附贴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根据法律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一种是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加批注,另一种就是在保单或保险凭证上附贴批单。在保险合同中,批单具有和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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