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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对股票股利的处理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润分配”反映的是企业对税后净利润的处理,企业在提取盈余公积后剩下的净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按照当期股东大会决议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负数填列“未分配利润”。2014年3月15日,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全部现金股利,新增股本已经办理完股权登记和增资手续。

“利润分配”反映的是企业对税后净利润的处理,企业在提取盈余公积后剩下的净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分配顺序为: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做股本的股利。

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利润分配”项目包含“提取盈余公积”、“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和“其他”等三个项目。

“提取盈余公积”项目,按照当期实际提取的盈余公积,以正数填列“盈余公积”,以负数填列“未分配利润”。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按照当期股东大会决议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负数填列“未分配利润”。

“其他”项目,按照当期股东大会决议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股票股利,面值部分填列“股本”,溢价部分填列“资本公积”,以分配的总金额按负数填列“未分配利润”。

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财务人员一般会犯两个错误:一是只在报表中反映现金股利或利润,而忽略了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二是将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错误的记入“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项目,实际上,股票股利不应该记入该项目,而应该是记入“其他”项目中。

【例】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为100 000 000元,每股面值1元。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 000 000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50 000 000元。

假定公司按照201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同时向股东按每股0.2元派发现金股利,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派发股票股利。2014年3月15日,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全部现金股利,新增股本已经办理完股权登记和增资手续。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2)提取盈余公积金

(3)结转“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A公司年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是:

80 000 000+50 000 000-7 500 000=122 500 000(元)

(4)批准发放现金股利:

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5)发放股票股利:

A公司在编制“利润分配”项目时,应该将上述业务中的盈余公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金额,分别反映在“提取的盈余公积”、“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和“其他”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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