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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票股利会计分录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利相关论认为企业股利政策与企业的价值大小或股价高低有一定的相关性。詹森与麦克林率先利用代理理论分析了企业股东、管理者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及其解决措施,从代理关系角度对困扰财务学家的融资问题作了新的阐释,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也就是说,股利政策相当于是协调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关系的一种约束机制。对企业管理者来说,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一定要考虑

7.2.1 股利理论

企业理财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因此,企业的任何理财活动必须以此为中心来开展,股利分配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股利政策应建立在最大限度增加股东财富或公司价值的基础上。 但是,股利政策是否会影响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呢?长期以来,人们围绕这一焦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股利理论。 归结起来,股利理论可分为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两大类。

1)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是由美国学者米勒(Miller)和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于1961年提出。 该理论认为:

①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 若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此时尽管股利较低,但需用现金的投资者可以出售股票换取现金。 若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投资者又可以用现金再买入一些股票以扩大投资。 也就是说投资者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并无偏好。

②股利的支付比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既然投资者不关心股利的分配,公司的价值就完全由其投资的获利能力所决定,公司的盈余在股利与保留盈余之间的分配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MM理论的成立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基础之上的。 该理论的主要假设有:

①不存在任何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②资本市场是一个完善资本市场,该市场不存在任何股票的发行和交易成本,任何投资者都无法左右证券价格;

③股利政策的选择不会改变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

④企业的投资政策独立于股利政策;

⑤关于未来的投资机会,投资者和管理者可获取相同的信息。

可见,MM理论是以完美无缺的资本市场为前提的,但现实的资本市场并不像MM理论所描述的那样完善,且构成该理论的主要假设都缺乏现实性,因此,该理论自面世以来,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2)股利相关论

股利相关论认为企业股利政策与企业的价值大小或股价高低有一定的相关性。 该理论的流派较多,其中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在手之鸟”理论

该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迈伦·戈登和哈佛大学教授约翰·林特纳首先提出的,理论称谓来源于英国一句名言“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该理论认为,用留存收益再投资带给投资者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投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进一步加大。 投资者更喜欢现金股利,而不大喜欢将利润留给企业。

(2)信号传递理论

该理论认为,股利政策会向投资者传递有关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信息,因为投资者和企业管理者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管理者对企业未来投资机会和收益的信息,比投资者要了解得更为丰富和具体,企业的股利分配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稳定和增长的股利会向投资者发出未来收益良好的信号,表明企业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不断地增强,企业管理者有充分的信心和把握,该股票就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股票价格就会上涨;反之,股利的减少,人们就会对企业前景产生怀疑而抛售股票,该股票价格就会下降。 另外,股利的派发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企业盈余能力和现金流量充足程度的一种反映,因为企业的每股收益指标容易被操纵和粉饰,而现金流量和股利往往无法加以粉饰。

(3)差别税收理论

最早提出差别税收理论的是布伦南。 这种理论认为,当股利与资本利得存在税收差异时,投资者往往偏好资本利得。 一般来说,政府对股利征收的所得税要比对资本利得征收的所得税高,比如,我国税法中规定股东因股票投资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必须按照20%的固定税率缴纳所得税;而对股东买卖股票而获得的资本利得不征资本收益税,即使把股票买卖过程中的5‰的佣金和3‰的印花税考虑在内,股东获得现金股利的成本要比获得资本利得收益的成本高出20倍,所以,企业发放高股利实质上有损于投资者的利益。 基于差别税收的考虑,企业保留盈余少发股利或不发股利对投资者更有利,或者说对这两种所得均须纳税的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资本利得而非现金股利。 另外,资本利得的税收可以递延到股票真正出售时才支付,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这种延期支付税收的特点成为资本利得的另一优点。 因此,当存在税收差异时,企业采用高股利政策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而采用低股利政策则会抬高股价,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

(4)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始于詹森与麦克林有关企业代理成本的经典论述,他们将由代理冲突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归纳为三种:委托人承担的监督支出,代理人承担的担保性支出以及剩余损失。如何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从而确保委托人利益得以实现,是代理理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詹森与麦克林率先利用代理理论分析了企业股东、管理者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及其解决措施,从代理关系角度对困扰财务学家的融资问题作了新的阐释,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也就是说,股利政策相当于是协调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关系的一种约束机制。 股利政策对管理者的约束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投资角度看,当企业存在大量自由现金时,管理者通过股利发放不仅减少了因过度投资而浪费资源的倾向,而且有助于减少管理者潜在的代理成本,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它解释了股利增加宣告与股价变动正相关的现象;另一方面,从融资角度看,企业发放股利减少了内部融资,导致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可以经常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这样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督而减少代理成本,这一分析有助于解释公司保持稳定股利政策的现象。 因此,高水平股利支付政策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因此,最优的股利政策应使两种成本之最小化。

7.2.2 股利分配政策

1)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因素

企业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应考虑客观存在的股利分配制约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法律因素、股东因素、企业内部因素、其他因素等。

(1)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各国法律都对企业股利分配予以一定的限制,包括:

①资本保全约束。 它要求企业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原始投资(或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当期利润或留存收益。

②资本积累约束。 它要求企业在分配收益时,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 另外,它要求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原则,即当企业出现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利润。

③偿债能力约束。 对股份制企业而言,当其支付现金股利后会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就要受到限制。

④超额累计利润约束。 此约束是为了防止股东避税。 由于大多数国家一般对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征税较低,而投资者接受股利缴纳的所得税较高,因此许多上市企业通过少发股利、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以此方式帮助股东避税。 于是许多国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企业不得超额累计利润,一旦企业留存收益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 目前,我国法律对上市企业超额累计利润尚未作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2)股东因素

对企业管理者来说,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一定要考虑股东方面的意愿,特别是股权份额较大的股东利益,因为企业股利分配方案最终要交由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股东对股利政策的意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控制权考虑。 企业支付较高的股利,必然会导致留存收益减少,这就加大了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而发行新股会稀释企业的控制权。 企业的老股东往往主张限制股利的支付,而愿意较多地保留盈余,以防止控制权旁落他人。

②避税考虑。税负是影响股东财富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由于股利收入的所得税高于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一些高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往往要求限制股利的支付。对股东来说,股价上涨获得的收益比分得股利更具有吸引力。

③稳定收入考虑。 如果企业绝大多数股东属于低收入阶层,而这些股东往往靠定期的股利维持生活,那么他们必然希望企业定期地支付稳定的现金股利,反对留存较多的利润。相反,富有的大股东则不会特别关注企业是否发放定期、稳定的现金股利。

④规避风险考虑。 在某些股东看来,通过增加留存收益引起股价上涨而获得的资本利得是有风险的,而目前所得股利是确定的,因此他们往往要求较多地支付股利。

(3)企业内部因素

从企业管理者角度看,制约股利政策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机会、筹资能力、收益的稳定性等因素。

①资产的流动性。 所谓资产流动性是指企业资产转化为现金的难易程度。 因为支付股利代表着现金流出,所以企业的现金越充足,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就越强;如果企业因扩充或偿债已消耗大量现金,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则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就比较弱。 由此可见,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其资产流动性的限制。

②投资机会。 投资意味着对资金的需求,而留存收益是企业内部筹资的重要方式。 如果企业有较好的投资机会需要大量资金时,往往会采用低股利支付率政策,从而把大部分利润留下来进行再投资,这在许多成长型企业中较为普遍;如果企业暂时无较好的投资机会,很多企业倾向于向股东支付高股利。

③筹资能力。 筹资能力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表现在:外部筹资能力强的企业对留存收益(内部筹资)依赖性较弱,因而会采用较为宽松的股利分配政策;相反,外部筹资能力较弱的企业往往会倾向于更多的使用留存收益,而采用较紧的股利分配政策。

④收益的稳定性。 从一个较长时期来看,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要根据企业收益的稳定性程度而定。 一般来说,收益不稳定的企业,股利支付水平较低,因为企业担心是否有能力维持高股利的支付;而收益稳定且可以预期的企业则可支付较高的股利。

(4)其他因素

包括债务合同限制、通货膨胀约束等。

①债务合同限制。 债权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防止企业股东以发放股利为名减少企业资本,增大债权人的风险,在企业举债时,债权人通常在债务合同中对债务人的股利支付做出某种程度的限制。

②通货膨胀约束。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购买水平会下降,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重置固定资产。 这时较多的留存收益就会当作弥补固定资产折旧购买力水平下降的资金来源,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股利政策往往偏紧。

2)股利分配政策的类型

企业应根据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大小,全面考虑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股利分配政策。 目前常见的股利分配政策有:

(1)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是在企业确定的目标资本结构下,留存收益首先要满足投资的需求,然后若有剩余才用于分配股利。 这是一种投资优先的股利政策。 投资所需资金除了股东权益资金以外,还包括负债资金,即投资资金由股权资金和负债资金所构成。 因此,需要在确定投资资金需要量的基础上确定股东权益资金的需要量。 用企业本年盈利额减去股东权益资金的需要量之后的余额,就是可以用于股利支付的盈利剩余额。 具体应遵循四个步骤:

第一,设定目标资本结构;

第二,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数额;

第三,尽可能地使用保留盈余来融通投资方案中所需的股东权益资本;

第四,投资所需股东权益资本已经满足后若有剩余盈余,再将其作为股利发给投资者。

例7.3 假设企业现有盈利6000万元,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为40%的负债和60%的股东权益资本,现有一投资项目计划需要投入资金8000万元。 假设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要求:确定该企业本年的股利支付额和股利支付率。

依据所给资料计算:

该投资项目需要由留存收益提供的资金为:8000×60%=4800(万元)

剩余部分可用于股利发放,因此,可作为股利发放的最大限额为:

6000-4800=1200(万元)

股利支付率=1200/6000×100%=20%

(2)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稳定增长股利政策指企业在较长时间内支付固定的股利额,只有当企业对未来利润增长确有把握,并且这种增长被认为不会发生逆转时,才增加每股股利额,该股利额一旦确定之后,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不变。

(3)固定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是一种变动的股利政策,企业每年都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介于稳定股利政策与变动股利政策之间。 这种股利政策每期都支付稳定的较低的股利额,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额外股利。

股利分配政策的优缺点如表7.1所示。

表7.1 股利分配政策优缺点对比表

企业在不同阶段所采取的不同股利政策如表7.2所示。

表7.2 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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