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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法学的理论和知识促进城市规划法制化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学理论的引入,能帮助规划理论修正偏差,消除理论和实践的裂隙。然而,现代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仍然未能形成一种公认的、完善的知识体系。在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发展较为突出,法学理论知识的借鉴无疑是有益的。规划理论的建设不能见物不见人,不能避开权力谈规划。因此法学理论体系的构架对规划理论体系的整合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并且极有可能改善城市规划法制化理论的研究方法。

一、借鉴法学的理论和知识促进城市规划法制化

法律与权力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法从起源开始,就和权力不可分。习惯一经得到社会权威力量,如国家权威力量的助力,就会破土而出,成为法的胚芽———习惯法,也即文明社会最初的法。现代社会,权力法授,法作为社会规范和行为契约,维持着社会的秩序。法学理论的引入,能帮助规划理论修正偏差,消除理论和实践的裂隙。

城市规划要逐步科学化,并在社会实践中担当起被赋予的职责,就必须充分地开拓和发展城市规划的理论,并按照科学的要求建立起其理论的体系。然而,现代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仍然未能形成一种公认的、完善的知识体系。虽然很多理论研究将城市规划看做是一门由建筑学、政治学、经济学、交通学、环境学、心理学、美学等综合交叉学科的研究体系,但是很难将这其中的因果关系理出一种逻辑关系明确的过程,因而常常只能停留于表面的叠加。

在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发展较为突出,法学理论知识的借鉴无疑是有益的。规划学科和外界社会矛盾的核心是规划和权力的关系,城市规划法制化使城市规划所代表的集团利益得以保障,不同的社会集团带着各自不同的动机加入到争取城市规划权力的行列,这意味着城市规划最终通过法律被授权,并不单纯是因为它可以全面均衡、立场中立地体现其规范的核心价值,而根本在于通过规划立法这种手段,能更好地体现这些倡导者和发起者所代表的社会集团的政治利益。规划理论的建设不能见物不见人,不能避开权力谈规划。因此法学理论体系的构架对规划理论体系的整合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并且极有可能改善城市规划法制化理论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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