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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十一”黄金周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免费政策”同时也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景区大面积拥挤、交通事故大幅上升的不良后果。“十一”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轿车免费,却忽略了同在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免费政策”教训不少,如果能从中吸取教训,对今后我们科学制定价格政策,也许会大有启迪。

2012年9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免费政策”),目的是减轻有车族出行费用、拉动内需、促进旅游业发展。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报告显示,当年中秋、国庆8天长假全国共接待游客4.25亿人次,比上年“十一”黄金周增长40.9%;实现旅游收入2105亿元,比上年“十一”黄金周增长44.4%。这里有假期时间最长、天气良好的因素,更有“免费政策”的因素。“免费政策”同时也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景区大面积拥挤、交通事故大幅上升的不良后果。对此,社会各界见仁见智,褒贬不一。但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角度出发,则很值得深思和总结。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探究。

一、合法性问题

如果我国现有收费公路都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出台“免费政策”无可厚非。但我国目前收费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吸收了包括民资、外资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者在法定期限内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政府出台“免费政策”,又没有同时出台相应的经济弥补措施,如给企业免收一定税金,用行政权力剥夺企业的合法收益,是否合法?对此,法律界、学术界、收费公路业主等反响强烈。好在收费公路业主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各地政府落实“免费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保证了“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一政策的合法性。如果以后类似政策一再出台,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也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还会给西方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说三道四提供口舌。当然,如果根据形势发展,确实需要类似免费政策,应该先由人大立法,或在制定收费政策时事先考虑四大节日不收费因素,而后实施。

二、公平性问题

“十一”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轿车免费,却忽略了同在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公共交通是公益事业。公益事业的主要特征:一是普惠性,二是在难以普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相对弱势或困难群体。目前,我国拥有小型客车的家庭是相对富裕的家庭,至少不属于相对弱势或困难群体,四大节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其他车辆仍要收费。即使这一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出台,对于家庭无小型客车、出行只能乘坐大巴的农民工等相对困难群体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免费政策”的实施,上高速公路的小型车辆大幅度增加,加剧了交通拥堵,影响了大巴的正常行驶,引起自掏腰包买票、与免费车辆同样被堵在高速公路动弹不得的大巴乘客强烈不满,有的地方群情激愤,几乎酿成群体事件。事后有人说,“‘免费政策’是一项将无车族推向政府对立面的政策”。这种说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从后果看也并非全无道理。

三、可行性问题

在家庭轿车大力发展、公路网建设相对滞后、旅游设施供不应求的今天,出台“免费政策”,造成旅客在短时期大量集中出行,公路网、旅游设施等能否承受?对此,有关部门事先研究不深,思想准备不够,负面影响也估计不足。一是阻碍带薪休假制度的推广。“免费政策”客观上促使自驾游旅客为节省通行费而在四大节假日集中出行,将大大减少自主择时休假人数,利益驱动必将影响带薪休假制度的推广。二是造成交通严重拥堵。以浙江省为例,节前估计黄金周期间上高速公路车辆最大流量可能同比增长25%—30%,而实际情况是:从9月30日0时至10月4日12时(之后因停止发卡难以准确统计),全路网出口车流量为657.57万辆,日平均146.1万辆,同比增长78.3%。其中小型车辆流量为573.54万辆,日平均流量为127.45万辆,同比增长76.7%。这大大超过了全省高速公路的设计流量,造成全省普遍堵车,杭州绕城公路堵车最严重路段长达60余公里,几乎全路瘫痪。大量没有高速公路驾驶经验的司机(有的甚至是新手)上高速公路,9月30日全省高速公路刮擦事故同比增长10倍。救援告急、饮水告急、吃饭告急、加油告急、如厕告急……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三是造成旅游景点严重拥挤。“免费政策”的确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由此带来的人流也超出了旅游景点的承受能力,许多著名景点游客人数超过最佳游客人数十多倍。人满为患,就餐、住宿都供不应求,大大降低游客的旅游质量。网民调侃:游玩八达岭长城的游客回去后说“没有看到砖头”,游玩杭州西湖的游客回去后说“没看到湖水”。因游客人群严重超员,有的景区还出现了损坏景点设施的现象,影响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治大国如烹小鲜”。我国地大人多,情况复杂,涉及全国性重大政策的出台,事先应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听证、试点,万不可草率从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民生事业必须依法进行,应该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着想。“免费政策”教训不少,如果能从中吸取教训,对今后我们科学制定价格政策,也许会大有启迪。

后 记

无论是在撰写此文的当时还是今天看,交通运输部出台“免费政策”是一个欠深思熟虑的拍脑袋决策。本文是针对这一政策的异议。文章发表后,受到价格、交通系统同志的普遍认同。

(原载《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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