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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采取土地集中使用的办法,就要求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具备“以工建农”的能力。据苏南等地经验,集体年经营收入在50万~100万元以上的村,就基本具备了“以工建农”的能力。当前,土地要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据专家测算,每个农户经营土地的适度规模为30亩以上,而一个具备了农业企业条件的农户家庭的经营规模,则不低于100亩。这样,才有利于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四节 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和企业化方向改造传统农户,关键的问题是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为经营规模上不去,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都很难有较大的提高,从而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的成本高,对企业化管理的要求也不会强烈,这样难以为产业化提供稳定发展的基础。

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式的发展有两条途径:

1.从农户外部入手,不触动农户的承包经营权,通过社会化服务、区域化种植等办法,扩大农户的外部经营规模。

2.从农户内部入手,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采取第二种方式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第二、第三产业比较发达,6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60%以上的农户收入来自非农产业。有了这一条,土地集中就有了基础。据河北省固定观察点资料,1995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的村,非农产业产值占72%,非农就业劳动力占70%。据此推算,能够稳定实现小康的村,基本上具备了上述条件。如果采取土地集中使用的办法,就要求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具备“以工建农”的能力。据苏南等地经验,集体年经营收入在50万~100万元以上的村,就基本具备了“以工建农”的能力。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达到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

采取第二种方式,土地集中的形式是多样的。土地集中的形式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不搞单一模式。从实践来看,目前主要有五种:①农户间相互转包。②集体向农民反租倒包。③在“两田制”“三田制”基础上,口粮田分户经营,责任田、商品田按限量承包或招标承包。④农户自愿退出承包田,所退土地集中起来由种田大户经营。⑤土地使用权入股,形成股份合作。

土地规模经营的形式有五类:①种田大户或家庭农场。②集体农场。③工商企业办的农业车间或农场。④农民内外联合办的股份合作农场。⑤社会服务组织办的农业公司等。

当前,土地要适度规模经营。规模不可过小,过小就不能优化配置生产要素,难以获得规模效益;也不可过大,过大就会造成组织成本过高,经营困难。当然规模适度是一个动态概念,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根据中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据专家测算,每个农户经营土地的适度规模为30亩以上,而一个具备了农业企业条件的农户家庭的经营规模,则不低于100亩。

土地规模经营要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要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土地规模经营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按照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原则,加快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稳定转移。这样,才有利于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3]

参考文献

1.张培刚著:《微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余永定著:《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金国利著:《西方经济学说史与当代流派》,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

4.泰勒尔著:《产业组织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吴绍田著:《中国农户投资行为分析》,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

6.林毅夫著:《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樊纲著:《市场机制与经济效率》,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8.张春霖著:《企业组织与市场机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9.施蒂格勒著:《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0.田岛俊雄著:《中国农业的结构与变动》,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郭剑雄著:《二元经济与中国农业发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

12.李成贵著:《中国农业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3.王春光著:《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注释】

[1]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第105~38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

[2]余永定主编:《西方经济学》,第608~614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参见刘庆国著:《农业产业化简论》,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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