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是必须加快推进辽宁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为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依法保障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提供坚实的依据,为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集中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其次,加快辽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立法的程序和机制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公正化、市场化和透明化;加快建设土地信托服务组织,减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因此要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集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上,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首先是必须加快推进辽宁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为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依法保障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提供坚实的依据,为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集中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其次,加快辽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立法的程序和机制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公正化、市场化和透明化;加快建设土地信托服务组织,减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探索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区域的基准价格体系,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建议在辽宁县(市、区)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市场,通过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流向规模经营主体。参照辽宁海城流转模式,建立农业规划委员会,对流转项目进行审批、审查:包括一次性或者累计流转面积小于200亩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高于200亩的由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书、投资额度、资信情况、从事农业生产能力的证明等;建立风险保障金,对于流转土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应当向专门账户交纳不少于2年流转费用的保障金,待流转届满后返还;产生流转纠纷后,由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解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