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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行三会”监管体制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即“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这一时期,中国形成了综合经营、统一监管的格局。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了证券及保险监管职能,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初步形成。“三会”分设之后,中国形成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共同负责金融微观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金融稳定的监管体制。

一、中国“一行三会”监管体制

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即“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一行”指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三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保监会”),三者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不同的金融部门进行行业监管。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而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此之前,囿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中国并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业,采取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等职能于一身的经营管理体制。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增加、资本市场和保险业的迅速发展,跨行业经营的竞争局面开始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出现,很多商业银行设有自己的信托、投资和证券公司。这一时期,中国形成了综合经营、统一监管的格局。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负责对银行业务的监管,而且还充当国家证券主管机关,管理股票和债券,负责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批;同时,保险监管职能也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相继于1992年和1998年设立。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了证券及保险监管职能,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初步形成。2003年3月,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制度的最终确立。

“三会”分设之后,中国形成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共同负责金融微观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金融稳定的监管体制。为弥补分业监管的不足,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在明确分工的同时,也积极展开部门间的合作。2004年6月,三家监管机构共同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了相互之间的职责分工、信息收集与交流以及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包括三家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加强了三家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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