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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概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民事法律中的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事人往往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上附款;而合同解除不是合同附款,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3.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动消灭;而合同解除具备条件后不能自动消灭,还必须由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才能解除。4.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到溯及到合同成立之初的。

第一节 合同解除的概念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合同解除的目的在于消灭原有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合法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或效力未定合同都不能作为合同解除的对象。

2.合同解除必须通过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来实现。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即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解除。只有在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时,才允许解除。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来实现。

3.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时,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合同一经成立,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只有主客观条件变化致使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时,才允许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区别

(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即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当事人的意思所致;合同的目的已达到;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解除能引起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的外延比合同解除要大得多。合同解除仅仅是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1.从适用范围看,撤销的适用范围广,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也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和民事行为的情况,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场合。

2.从发生原因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的规定,也有当事人的约定。

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三)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附解除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消灭。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区别有:

1.附解除条件原则上可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不只限于合同;而合同解除只限于合同领域。

2.民事法律中的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事人往往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上附款;而合同解除不是合同附款,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3.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动消灭;而合同解除具备条件后不能自动消灭,还必须由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才能解除。

4.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到溯及到合同成立之初的。

三、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1.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使合同归于消灭,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2.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意基础上解除合同关系。协议解除是无解释权的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

(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解除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合同解除。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关系。它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结果。其前提是当事人双方约定赋予一方或双方以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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