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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赠与合同无效民事起诉状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对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效力规定了四种情况: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无效合同根据其无效程度和范围,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合同两种。对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前面所讲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称之为效力待定合同。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家法律予以保护,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对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效力规定了四种情况: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一、合同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根据其无效程度和范围,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合同两种。部分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法律效力的合同。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指有权请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受害方行使请求权;对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可以行使请求权。

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效和限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被撤销的合同,同完全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承担三种形式的民事责任:①返还财产。合同被撤销,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存在,那么就应该让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没有订立合同时的状态,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将财产返还对方。②折价补偿。这是在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采用的经济补偿办法。③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效力待定合同

对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前面所讲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称之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般来说,一个有效的合同,应该具备三个条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了其中一个或几个条件,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但法律允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成为有效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如果是获纯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所谓“善意”,这里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我国法律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的自然人,即通常所说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或者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一般认为,十几岁的中学生购买自己的日常学习文具、生活用品等可以被认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但购买价值几千元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就被认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两种: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种人自己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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