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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演讲的特点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演讲不同于一般演讲。国家的法律是最神圣的。所以法律演讲必须确保材料的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主观臆断和猜想揣度。因此,法庭演讲总是首先证明诉讼证据是确凿无疑的。准确、鲜明、严谨、字斟句酌、无懈可击,是法律演讲的语言特色。显然,这是由法庭的特定环境、辩论的特定内容和法律语言的特定功能所决定的。

二、法律演讲的特点

1.鲜明的政策性

法律演讲不同于一般演讲。特别是法庭论辩演讲,其本身就是一种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进行,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信口开河,敷衍了事,更不允许进行非法的人身攻击。国家的法律是最神圣的。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方针政策的条文化和具体化。法庭演讲要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它必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政策性。演讲者——无论是公诉人,辩护人或审判长——都必须对法律有深刻准确的理解,实事求是,公正坦诚,不偏不倚,尊重法律,尊重个人,体现出鲜明的政策性。

2.材料的准确性

法律演讲不是简单地引用法律条文,也不是不加分析、不加评价地复述案件事实。法律演讲要广泛地运用逻辑推理、论据和论证。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演讲时都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叙述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和评价证据,是法庭演讲的主要内容,是它的核心所在。事实胜于雄辩。与论题有关的事实的总和是最为有力的无法反驳的论据。所以法律演讲必须确保材料的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主观臆断和猜想揣度。因此,法庭演讲总是首先证明诉讼证据是确凿无疑的。

3.言辞的严密性

准确、鲜明、严谨、字斟句酌、无懈可击,是法律演讲的语言特色。显然,这是由法庭的特定环境、辩论的特定内容和法律语言的特定功能所决定的。一字之差,人命关天,不能稍有差错。例如,如果将“犯罪未遂”说成“犯罪中止”,把“抢夺罪”误为“抢劫罪”,就会铸成大错。含混模糊的词语如“大概”、“也许”、“可能”之类,在法庭辩论中也常被禁止使用。不论是以“立论”方式发表的公诉演说,还是以“驳论”方式发表的辩护演说,都必须做到用词精确严密,具有雄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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