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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精神与新文学的创新传统_中国现代大学与中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大学精神与新文学的创新传统_中国现代大学与中第二节 现代大学精神与新文学的创新传统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个狂飙突进式的进程,但这只是较浅层次的表现。由蔡元培、梅贻琦等人所张扬的这种“兼容并包之态度”,是现代大学的精神传统,也是生长、繁荣于现代大学的校园文学的精神传统。

现代大学精神与新文学的创新传统_中国现代大学与中

第二节 现代大学精神与新文学的创新传统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个狂飙突进式的进程,但这只是较浅层次的表现。在较为内在的层次上,五四时期“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立场正是一种非常理性化的态度。五四新文学的发起者虽然曾经发表过很多极其激烈的口号,但在具体的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中更多的还是保持了理性的价值立场。虽然最初发动文学革命时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人都说过很多过头的话,但五四后期胡适即提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其后,20年代新月派对新诗格律化的倡导,梁实秋对新文学浪漫趋势的批评,30年代朱光潜等人对古典主义美学标准的重新阐发,都是对新文学发展中出现的过于自由散漫的倾向的修正,是新文学内部在建立新文学审美规范过程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另一方面,校园文学创作者又积极学习、借鉴古典文学、外国文学成功的创作经验,以一种非常开放的心态来从事新文学的创建工作,而校园文学批评者也对文学创作上的大胆尝试与创新保持了一种开明的立场,比如,周作人在20年代曾经为郁达夫的小说《沉沦》、汪静之的情诗辩护,30年代又为卞之琳等人的现代主义色彩较为明显的新诗辩护。

这种以鼓励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兼容并包的态度,正是蔡元培在主持北京大学时所确立的大学精神的核心:

我对于各家学说,依各国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兼容并包。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他们自由发展。(37)

这一大学精神,也为后来的大学主持者所继承,长期担任清华大学校长的梅贻琦,在1945年11月5日的日记中有这样非常明确的自我表白:(www.guayunfan.com)

余对政治无深研究,于共产主义亦无大认识,但颇怀疑;对于校局则以为应追随蔡孑民先生兼容并包之态度,以克尽学术自由之使命。昔日之所谓新旧,今日之所谓左右,其在学校应均予以自由探讨之机会,情况正同。此昔日北大之所以为北大,而将来之清华之为清华,正应对此注意也。(38)

由蔡元培、梅贻琦等人所张扬的这种“兼容并包之态度”,是现代大学的精神传统,也是生长、繁荣于现代大学的校园文学的精神传统。

比如,新文学早期主要理论家周作人在《文艺上的宽容》中曾经就宽容地发表过这样的看法:“宽容决不是忍受。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任凭权威来阻遏自己的自由发展而不反抗是忍受。正当的规则是,当自己求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取忍受的态度;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39)当然这其实不仅仅适用于文学上的批评,对于人世的一切方面都是适用的,而其对宽容的理解甚至比胡适近40年之后的《容忍与自由》(40)一文中的论述还要深刻。又如30年代校园文学的代表性理论家朱光潜,就曾在自己的文章中一再表达了这种态度。1937年,朱光潜主编的《文学杂志》初刊,在“发刊词”中在宣布办刊方针的同时也解释了这样做的理由:

中国的新文艺也还是在幼稚的生发期,也应该有多方面的调和的自由发展。我们主张多探险,多尝试,不希望某一种特殊趣味或风格成为正统。这是我们的新文艺的试验时期。在试验时期,我们免不着要牺牲一点,要走些曲路甚至于错路,不能马上希望有何惊人的成就。不过多播下一些种子,将来会有较丰富的收获。在不同的趣味与风格并行不悖时,我们可以互相观摩,互相启发,互相匡正。(41)

在这种精神、态度的影响下,相对于同一时期的上海文坛,以大学校园文学为主的北方文坛也许显得相对沉寂,但是,沉寂中产生了中国新文学的一系列杰作。数十年后回看那个时代的文学,可以发现正是当时的北方文坛取得了更大的文学实绩。以上海为中心的南方文坛,虽然同样有着对文学功利化和商业化的批评,有很多对文学主体性的强调,同样有着对西方新文学的学习和借鉴,有很多文学现代化的努力和尝试,但一方面由于上海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另一方面也由于创作者不同于校园写作者的身份和生活状态,除了个别作家(尤其是几位和大学以及校园写作关系密切的作家),大部分比较典型的上海作者没有能够对古今中外的文学传统持一种全面开放的态度,没有能够做到在文学的社会功用和审美价值之间保持平衡,因此他们的创作以及创新也都没有能够做到在传统意识与现代精神之间保持平衡,虽然在某一方面也许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但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偏颇之处。

其实,20年代的文坛即已表现出京海之间的显著差异。五四时期在大学教书的周作人,在教育部工作而又在大学兼课的鲁迅,以及以北大师生为主体的《新青年》、《新潮》杂志上的创作,如果和郭沫若、郁达夫、张资平等人主要发表在上海的那些创作比较,会看出二者之间有着很大的距离。这其中,虽然还有创造者个人天性方面的很大影响,但创作、发表环境的差异,以及作者身份地位的变化,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比如鲁迅、沈从文、丁玲、芦焚等曾经在京沪两地都生活和创作过的作家,在不同城市的写作即有着明显不同的趋向,这一点,鲁迅、胡适、沈从文等人都曾经有所论述。比较当时所谓的京派文学和海派文学、左翼文学,其间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当然,校园之外的写作也有其超越于校园文学的地方,其中比如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直接反映和积极介入,确实是校园写作所不能企及而应该向其学习的,尽管校园写作也不乏感时忧国的责任意识和承担精神。其实中国新文学在诞生之初就具有很强的社会指向,只是在发展中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发展方向,更加强调在不忽视文学审美价值的前提下实现其社会关怀。从五四时代一直到抗战前后,校园作家的写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创作态势,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优长不断进行文学表达方式的尝试和创新,一方面又始终不曾减弱感时忧国的责任意识和承担精神。

【注释】

(1)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道教对输入之思想,如佛教摩尼教等,无不尽量吸收,然仍不忘其本来民族之地位。既融成一家之说以后,则坚持夷夏之论,以排斥外来之教义。此种思想上之态度,自六朝时亦已如此。虽似相反,实足以相成。后来新儒家即继承此种遗业而能大成者。窃疑中国自今以后,即使能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史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歇绝者。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二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之所昭示者也。”见《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5月版,第284—285页。

(2)陈思和:《七十年外来思潮影响通论》,见《鸡鸣风雨》,学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58页。

(3)鲁迅《文化偏至论》:“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见《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57页。

(4)《朱自清全集》(第六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21页。

(5)闻一多:《〈女神〉之地方色彩》,见《闻一多全集》(第二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18页。

(6)周作人:《〈扬鞭集〉序》,见《周作人文类编》第三卷《本色》,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740—741页。

(7)周作人:《〈扬鞭集〉序》,见《周作人文类编》第三卷《本色》,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740—741页。

(8)闻一多:《〈女神〉之地方色彩》,见《闻一多全集》(第二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23页。

(9)王瑶:《纪念闻一多先生》,见《王瑶全集》(第五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640页。

(10)《胡适日记全编·3》,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10月版,第336页。

(11)穆木天:《谭诗——寄沫若的一封信》(1926年1月4日),见《旅心》,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6页、第64页。

(12)废名:《以往的诗文学与新诗》,见《招隐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32页。

(13)王佐良:《一个中国诗人》,见《穆旦诗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8月版,第120页。

(14)转引自辛笛:《手掌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1月版,第2页。

(15)王瑶:《论现代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联系》,见《王瑶全集》(第五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83页。

(16)李振声:《作为新文学思想资源的章太炎》,见《书屋》2001年第1期。

(17)钱理群:《〈二十世纪中国大学与大学文化〉丛书序》,见姚丹:《西南联大历史情境中的文学活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11页。

(18)鲁迅:《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见《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592页。

(19)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见《周作人集外文》(下),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9月版,第189页。

(20)王瑶:《论现代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联系》,见《王瑶全集》(第五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84页。

(21)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11—12页。

(22)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见《胡适文集》第三卷“胡适文存二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263页。

(23)陈思和:《旧序之二:〈人生美文系列〉序》,见《写在子夜》,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138页。

(24)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5页。

(25)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5页。

(26)欧明俊:《现代小品理论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8月版,第2—3页。

(27)朱光潜:《论小品文(一封公开信)——给〈天地人〉编辑徐先生》,见《朱光潜全集》(第三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年8月版,第428页。

(28)参见沈启无选编:《近代散文抄》,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书名由俞平伯题签,想来是用的30年代初版本的字样,“抄”字在周作人文章中有时写作“钞”。

(29)关于“随笔”概念的演变,参见黄科安:《知识者的探求与言说——中国现代随笔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30)施蛰存:《小品·杂文·漫画》,见《灯下集》,开明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107页。

(31)曾彦修:《中国新文艺大系(1949—1966)·杂文集·导言》,见《中国新文艺大系(1949—1966)·杂文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1年7月版,第1页。

(32)鲁迅:《三闲集·鲁迅译著书目》,见《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182页。

(33)鲁迅1933年3月20日、25日致李小峰信,见《鲁迅全集》(第十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383页、第386页。关于鲁迅使用“随笔”这一名称的具体情况,可参看黄科安:《知识者的探求与言说——中国现代随笔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96—99页。有趣的是,和欧明俊在《现代小品理论研究》中认定周作人是更愿意用“小品文”来命名自己的文章一样,黄科安在其随笔研究专著中又把鲁迅的杂文指认为随笔。

(34)鲁迅:《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见《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591页、593页。

(35)止庵:《关于〈药堂杂文〉》,见《药堂杂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版。

(36)朱自清:《鲁迅先生的杂感》,见《朱自清散文》(中),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411页。

(37)蔡元培:《自写年谱》,见《蔡元培全集》(第十七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477页。

(38)黄延复、王小宁整理:《梅贻琦日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第137页。

(39)周作人:《文艺上的宽容》,见《自己的园地》,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23页。

(40)朱光潜:《我对于本刊的希望》,见《文学杂志》创刊号(1937年5月出版)。

(41)胡适在《容忍与自由》中有云:“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见《胡适文集》第十一卷“胡适时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823—828页。按:胡适此文写于1959年3月12日,3月16日在台北《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发表。1959年11月20日,胡适在台北《自由中国》杂志十周年纪念会上又发表了题为《容忍与自由》的演说,演说词发表于1959年12月1日出版的《自由中国》第21卷第11期,见“胡适作品集”之26《胡适演讲集(三)》,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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