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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业管理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发行业管理当前宁夏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形成了以新华书店系统、私营、股份制书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出版物发行业的管理,除了发挥宁夏书报刊发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外,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管理。获得资格证书后有上述行为者,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图书发行员资格。

第三节 发行业管理

当前宁夏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形成了以新华书店系统、私营、股份制书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出版物发行业的管理,除了发挥宁夏书报刊发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外,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一、贯彻执行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年检制度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立统一,文化宣传属性和商业属性的对立统一,是图书发行工作的特点。这个特点决定图书发行的全过程既要遵守党的文化宣传活动的规定,又要遵循经济活动的规律。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是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行为规范。按照有关规定,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年检,通过对出版物发行单位实行年检,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一年来各单位经营和遵纪守法情况,便于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加强行政单位与各发行单位沟通,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提供翔实的资料。

二、严格执行《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制度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严格贯彻落实《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制度,要求出版物发行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凭出版单位签发的《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进行征订发行活动,无《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的,视为非法经营活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加强对《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的发放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出版、发行单位报送备案的《出版物征订发行委托书》认真审核,发现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开展岗位培训,认真执行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书制度

1998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图书发行员工种为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工种,并列为新闻出版行业的特有工种。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一直贯彻执行图书发行员资格证书制度,每年都组织开展对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成绩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出版物发行人员的素质。对违反国家出版物发行有关规定和规章,参与“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以及严重违反出版物发行职业道德者,一律不授予图书发行员资格证书。获得资格证书后有上述行为者,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图书发行员资格。

四、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售前送审制度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要求全区各出版物发行单位,不论是批发还是零售,凡进场销售的书报刊必须报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报审擅自进货销售的,所售书报刊予以没收,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吊销《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处罚。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送审的出版物,一般应在72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涉嫌非法出版、盗版和内容有问题的书报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暂时封存,并作进一步的处理。

五、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维护出版物市场正常秩序

“扫黄打非”工作经过23年的实践,已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市、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地区联防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大力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服务;查缴淫秽色情出版物和其他不良出版物,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为保护知识产权、振奋民族创新精神、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不断创新“扫黄打非”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目前全区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建立健全了宁夏“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紧急案件处置办法等十三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我区“扫黄打非”的管理机制。在“扫黄打非”工作实践中,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研究制定了“五四四六预案”机制,提高了全区“扫黄打非”队伍的战斗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使自治区、市、县(区)“扫黄打非”网络成为有机的整体。“五四四六预案”就是:采取五项措施即上下联动、整体防控,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紧盯市场、突击检查,随时受理、快速反应,强化监控、及时出击;突出四个重点,即确立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好四个战役,即全区各级“扫黄打非”机构在春节前、六一前、十一前、元旦前开展有侧重的“扫黄打非”行动,集中整治我区的出版物市场;六个确保,即确保打盗维权取得实效,确保出版物市场规范有序,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安全,确保新闻出版发行市场的导向正确,确保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文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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