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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印刷包装产业行业管理的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三)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

1.印刷包装产业行业管理概况

上海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专业到全面、从无序到规范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1)为了克服改革开放初期前几年印刷企业增长过快,各类印刷业务多变复杂,各类非法出版物、假冒包装印刷品不断出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等部门结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展,解决从源头上阻击各类非法印刷品的产生,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门制定下发了《印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由此开始国家对印刷包装产业实施行业管理。

(2)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方略,国务院于1997年公布下发了《印刷业管理条例》,从而使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进入了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

(3) 21世纪初,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建设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国务院于2001年8月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印刷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着重体现了进一步改革开放,推动印刷包装产业发展,规范完善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

2.印刷包装产业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印刷包装产业的行业管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目的是维护印刷包装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印刷经营者经营活动,主要内容有:

(1)设立企业的审批;

(2)验证和检查印刷业务承接手续;

(3)承接境外印刷品的审批或备案;

(4)对印刷企业日常监管;

(5)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组织印刷法规培训;

(6)查处违法违规印刷经营活动;

(7)开展行业统计,发布行业信息,为行业发展编制规划,提供指导。

3.印刷包装产业行业管理的实施

《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据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要确实担当起本市印刷包装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与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好行业管理的各项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要协助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行业发展、制定行业标准、开展专业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印刷包装产业行业管理最终实现的目标是:

(1)在“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印刷业的销售产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2%—15%之间,预计到2010年全市印刷业的销售产值达到500—550亿元,比2005年增长80%,在全市文化产业中占有相当的份额。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中小型印刷企业发展,减少重复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重点培养1—2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培育2—3家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注重引进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境外著名企业。

(3)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实施精品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加快拓展境外印刷业务,力争2010年境外印刷业务年销售产值达到50亿元。

(4)积极研发应用数字技术同传统印刷进行嫁接与融合,不断推进印刷包装产业的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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