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维护和保障公民知情权,从而加强媒体公共信息的报道和监督职能
知情权又称获知权、知晓权、知悉权、知的权利,是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或与本人相关的个人信息的权利,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如出生情况、亲生父母等)。(38)
维护公民知情权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保障公民知情权是政府的义务。在加入WTO后中国政府正在加速向法制化政府、责任化政府、透明化政府转变,政府公开行政的力度逐渐加大,这意味着包括政府决策信息在内的社会公共信息的透明度的加大。在我国,目前来看,知情权的突破集中在政府公务信息(时政要闻)、重大情况的披露(包括重大人事变动、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等)、不同意见的表达、强化新闻监督等方面。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陆续做出加大信息透明度的表示或举措,据《新闻周刊》报道,我国首部《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39)
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知情权建设的深入为新闻媒介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的拓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北京城市管理广播的办台方针之一就是以城市管理的信息发布、对已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为市民解疑释惑为主要内容,开播以来已经成为一个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直接服务于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北京‘十一五’初期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北京将制定政策支持小排量汽车”、“奥运门票2007年上半年开卖”等信息都是在城市管理广播首先发布,并被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广泛转载、刊发。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城市管理广播的节目内容被其他媒体的转载数量已经达到数千条。
城市管理广播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在一起,推动政府工作的务实和高效。2005年12月,城市管理广播组织的“1073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来自200多个社区的360多名热心市民踊跃参与。(40)他们反映社区、街道、胡同、乡村的真实信息,把邻里街坊的烦恼、城市生活的困难及时反映到广播当中,城市管理广播创立的这种“市民反映+媒体监督+政府解决”模式,对于及时发现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并尽快解决无疑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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