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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采访的艺术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电视新闻采访的艺术普遍意义上新闻采访的艺术无疑也是电视新闻采访艺术应当汲取的营养。这里仅就最能体现电视新闻采访特殊性,并应予以较多关注的电视现场采访、电视隐性采访的有关问题加以讲述。但是,同其他记者相比,电视现场报道的记者还要善于“迅速”地采访到重要的新闻信息。

第二节 电视新闻采访的艺术

普遍意义上新闻采访的艺术无疑也是电视新闻采访艺术应当汲取的营养。鉴于普遍意义上新闻采访的艺术已有较多专著论及,故本书不再赘述。这里仅就最能体现电视新闻采访特殊性,并应予以较多关注的电视现场采访、电视隐性采访的有关问题加以讲述。

一、电视现场采访

在现场报道中出镜采访的记者,是整个现场报道活动的核心,也是决定一个现场报道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现场报道绝不是只要有记者在新闻现场、出了新闻图像,拿着话筒,随便向新闻现场的新闻人物提几个问题这样的形式就行了,就堪称现场报道了。名副其实的现场报道,必须是真正能在现场感、生动性、接近性、深入性等方面发挥出其他体裁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而这一切,均与记者在新闻现场,把观众的视线引向何方,把观众的思维引向何方,记者对新闻现场如何把握,对发展着的新闻事件如何认识理解、如何展开采访报道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新闻实践的历史经验足以证实,一个能胜任现场报道的记者,无疑能胜任一般记者的工作;然而,一般的记者,却未必都能胜任现场报道的工作。现场报道,由于其报道形式的特殊性,对于现场采访记者的业务素质有着一些特殊的要求。

1.敏锐的临场判断能力

除了突发性新闻的现场报道以外,对于任何一次现场报道,都应当像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道一样,要充分做好报道前的准备。这对现场报道的记者来说,自然也是分内的要求。但是,由于现场报道要求记者的采访报道就在现场,与新闻事件的发展同步进行,刻不容缓,而新闻现场的情况常常处在变动之中。这时候,就要求记者当场就能从对新闻现场的迅速观察中,敏锐地发现、判断、确定出最有新闻价值的现场情景、人物、细节等等。一句话,对现场报道的记者,更要求具备对新闻价值的当场迅捷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记者才可能做到,自觉地“靠近”新闻价值“重心”所在,不失时机地让观众看到最有新闻价值的现场情景、人物、细节,才有可能通过对最有新闻价值人物的现场采访,使观众比较深入地了解蕴藏于新闻现场现象之中及背景深层的东西。

2.主动的临场控制能力

没有现场采访记者的新闻现场,一切运动均循自身的内在力左右而进行,尤其是现场的新闻人物,不会因有记者的采访而改变自己在新闻现场的原来存在形式。记者一旦介入新闻现场,由于活动性质、目的的不同(记者是为着采访与报道,故决不会消极地为新闻事件的发展所左右,而是会主动地去寻找自己需要的采访报道目标及对象),采访活动本身(如记者如何靠近新闻价值的重心所在,选择了什么样的新闻人物作为采访对象,如何提问等)无形中也成了新闻内容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虽然照理说并不是对某一新闻事件所作现场报道的要害所在,但是,却对新闻事件本身的传播接受行为及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

在非现场报道中,记者在新闻现场的采访活动因不出现于屏幕,记者省却了采访活动中“亮相”的顾虑。即便在现场报道中,对记者在采访活动中的不理想部分,也还有机会经过后期编辑环节加以弥补。但是,在现场直播报道中,一切可能“事后弥补”的机会荡然无存。记者在采访活动中的所有表现,均会在瞬间呈现在亿万观众的眼前。记者精彩、得体的现场采访表现,会使整个现场报道增色不少;反之,则会因观众对记者的抱怨、不满,影响对报道的接受。

现场报道的记者要赢得观众的接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观众感到自己不是新闻现场多余的介入者,不是被动地、简单地隶属于新闻现场,而是主动地去创造一种态势——一种使新闻现场的运动既按其本身逻辑发展,又有利于自己报道的态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要能“控制”报道现场。

这一点,最明显的是体现在记者对采访对象的选择与接触上。

新闻现场的人物形形色色,修养各异,有的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并颇有接受采访的水平;有的则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有的虽然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却因本身的知识文化水平乃至当众言谈能力等局限,并不具备较好的接受采访水平。如果某一采访对象当场表现不予配合,而记者又不能用巧妙方式以避免陷入尴尬境地,那么,传播的效果和新闻的影响力会大打折扣。有时甚至出现场面失控的状况。

不仅如此,作为现场报道的记者,特别是在现场直播报道中,容不得慢慢来协调同被采访者之间的关系及相处的状态,必须要善于当场迅速地准确判断新闻现场的人和事,对必须采访的对象,能迅速使其采取乐于合作的姿态。对其他的采访对象,则会从众多的现场人物中挑选出可能乐意、而且有能力接受采访的人。同时,要使对新闻现场的视听引导也罢,对各新闻人物及采访对象的连贯选择与采访实施也罢,都能随记者的意图发展,呈现出自然而有章有序的结构,完善地实现报道构想。

3.机灵的即兴采访能力——恰到好处的提问与议论

无论何种记者,起码的素质之一,是要善于与人交谈,并通过交谈成功地获得欲采访到的内容。电视现场报道的记者,更是如此。但是,同其他记者相比,电视现场报道的记者还要善于“迅速”地采访到重要的新闻信息。

在电视现场报道中,记者的口才已不是他独自讲演、谈话或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交谈时的状态,而是要在“同时被广大观众观看”的特殊条件下的“竞技”。他的口才如何,是体现在如何当场机智灵活地与被采访者交谈、应对,乃至即兴发表自己的议论,也就是人们常称之为的“即兴采访能力”。

作为电视现场报道,尤其是现场直播报道的记者,其即兴采访能力应该包括:

第一,提问应是广大观众感兴趣的内容,应切中新闻报道的要害与重点,且具备为观众赏识的提问技巧与方式。

第二,提问应能引起被采访者回答的兴趣,马上呈现乐于回答的状态。

第三,提问应能使被采访者感到易于回答,为此,问题应该是具体的、简短的、明了的。

第四,应巧妙得体地引导被采访者始终不游离交谈的中心话题,直截了当、简明扼要地回答出实质性的内容。

第五,在需要的时候,能不失时机地、精当地插入自己的议论,使话题更为深入,并活跃采访交谈的气氛。

第六,能恰到好处、自如地结束话题,改变话题,或改换采访的对象,以及结束采访。

要做到这些,无疑要求记者能在现场迅速通过直感及观察,判断出各类被采访者的大致情况,以便根据被采访者在年龄、性别、阅历、气质、休养、口才等方面的不同情况,用不同的语言以及不同的交谈方式来提出合适的问题,创造和谐的采访气氛。

4.沉着的临场自控能力

生活经验早已告诉我们,人在各自的日常生活乃至工作环境中,言谈举止轻松自如。然而,一旦置身于另一种环境或气氛之下,往往手足无措。即便同是采访,有的记者在个别对象采访中,倒是语带机锋,侃侃而谈。一旦到大庭广众之下,仍难免面红耳赤、语无伦次。生活中,我们常看到这种例子,不常拍电视的人,一旦让他面对摄像机,尤其是在演播室,灯光一亮,简直紧张得面部肌肉都在一阵阵痉挛。在电视报道中,镜头前的采访与非镜头前的采访,对记者来说,同样有这样的问题。面对镜头与不面对镜头,心境与感受确实大不相同。

在我的教学中,就曾遇到过一个实在的例子。有一个女学生,来自省级电台,已当过多年的播音员,对于播音,可谓已处惯不惊。在这方面,她自然堪称班上一花独秀。有一次,我给她所在的班上电视口播新闻练习课。由于是初次实际演习,其他同学不少紧张,自在意料之中。然而,轮到她的时候,在耀眼的碘钨灯下,在眼睛一般注视着她的摄像机镜头前,她也因紧张不安未能沉着控制住自己,连一篇不过200字的口播新闻稿,也未能顺畅、不出差错地播读。事后,她颇有感触地说:电视播音与电台播音太不一样了!太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电台播音不是在镜头前的播音,电视播音却是在镜头前的播音。

电台播音因其不在镜头前,虽然也讲求播音员心中要有听众,但毕竟没有“当众”的心理压力,是一个人在播音室里播音,只要控制好声音,面部神情如何、举止风度如何,是不必担心的。但是,电视播音就不同了,由于摄像机的“直视”,使电视播音员更直接感到亿万观众眼睛的注视,内心承受着“当众”的心理压力。他不仅关注到自己的声音,也关注着自己的容貌神态、举止风度会在观众心中留下何种印象。因为这些都是他传播效果的综合构成因素。

在现场报道,尤其是现场直播报道中,记者的“当众”程度比电视播音员更甚。可以说,记者的一切均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无遗。无论现场出现何种情况,记者都要能沉着地控制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均呈现出自如得体、为观众所乐于接受、赞赏的形态。

作为电视现场报道的记者,要适应在大庭广众下“当众”面对摄像机开展采访报道活动。他应是一个在新闻现场善于保持沉着的人。没有沉着,可以说,敏捷、主动、机灵等也就无从谈起;在人的素质上,还可以说,正是沉着,有力地体现着一个人修养的程度。如果记者在现场报道中失去沉着,连自己的言行也不能加以得体地控制,他在观众心中的信任指数必定顿时骤减无疑。

沉着与自信密切相关。唯有自信,方能临阵不虚、不慌,从容镇静、胸有成竹地去力争主动,夺取成功。唯有自信,也正是保持登临现场报道最佳状态的催化剂,使人精神饱满,思维活跃,充满积极的把握现场报道主动的欲望。

总的来说,现场报道的记者应该使广大观众乐于接近,乐于信任。使广大观众感到这位记者真正是有水平、有见解、有修养、有感情、有正义感、有魅力的人。

5.“大象无形”采访境界的践行能力

老子的《道德经》里,有“大象无形、大音稀声”的妙语,意蕴着博大精深的内涵,各家各派不知有过多少独具特色的领悟与阐释。其中一种意蕴,是指事物发展达到极致的境界时,人为的一切痕迹都已经消失无踪,高度呈现自然的状态,无形胜有形,无声胜有声,浑然天成,不假人工。前面我们已经讲道,电视新闻采访最大的特点是镜头前的采访,电视新闻采访真实性最大的障碍也在于镜头前的采访。电视记者(主持人)在镜头前采访的艺术与技巧,无论千条万条,归根结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能迅速营造出采访与新闻事件浑然一体、天然玉成般的真实感及和谐氛围。正如肯·梅茨勒所说:“最好的采访是那种忘记了布景、摄像机和所有一切,完全沉浸于谈话及所有敏感的问题之中。”(2)

下面,我们来鉴赏一两个精彩的电视新闻采访案例。

案例一:水均益采访联合国秘书长加利(3)

1996年3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水均益采访联合国秘书长加利。

如何切入话题,是一个关键。水均益准备用中国老百姓的问题提问而展开采访话题。

于是,在正式采访前,水均益等节目组成员先到街头去采访,希望捕捉到有价值的新闻素材。但最初不断大失所望。因为许多人对联合国以及加利并不了解,提不出什么问题。有些人还反问:“加利是谁啊?”“加利是干什么的?”“联合国?联合国没什么作用吧?”

后来,在外交学院门前,他们遇见了一队小学生。水均益问一个小女孩:“假如你见到联合国秘书长,你想不想问他什么问题?”小女孩想了想说:“我想问他:联合国有多大,你的官有多大?”另外一个小男孩在一旁插过来说:“叔叔,我想问他,现在很多国家都在打仗,能不能让他们别打了?”

孩子们这些天真的问题给了水均益很大启发。他感到,对于大多数中国观众来讲,对联合国及其国际事务还比较陌生,为此,对加利的采访应该由浅入深,并且,要尽可能增强与中国观众的接近性和情趣性。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敲定了细致的采访计划。

为了创造和谐的气氛,有利于采访的顺畅进行,水均益同加利刚一见面,就用阿拉伯语问候他,自我介绍道,曾经在开罗当过驻站记者,并采访过加利。加利听后,脸上的表情由惊讶变成了亲切。

在正式采访时,水均益用小女孩的话作为切入点,他对加利说:“秘书长先生,请允许我告诉您,今天在这里采访您的除了我本人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关心联合国,关心您个人的中国人,因为我也带来了一些我问观众的问题。现在我想先从一位北京的小学生给您的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采访。这个小孩子请我问问您,联合国有多大?你的官有多大?”

加利听后脸上布满了笑容,他首先表示,在回答这个问题前,他要向这个小姑娘说上句话。加利用中文说:“我们都是朋友。”在场的人全都笑了。

笑声过后,加利说:“联合国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就像这位小姑娘的家有父亲、兄弟姐妹一样,联合国这个大家庭共有185个成员。联合国就是这185个成员的家。联合国秘书长的权力并不是很大,他不过是这个大家庭的仆人。他就像一个大管家,负责保护这个家,每天早晨开门、打扫卫生……而且他要努力让这个家的每一个成员彼此和睦相处,如同亲兄弟一般。因为这个家里经常会出现一些争论,秘书长的作用就好像是个调解人,他的角色是解决争论,平息争吵……”

加利慢慢地叙说着,他身后的背景是黄色的墙壁,身边放着一杯热茶,茶杯里冒出的热气在他脸旁慢慢散发着。这样的气氛就好比在温暖的房间里愉快地谈天说地一样。

这时候,水均益作为采访记者,不禁油然产生出这样的感觉:“在我看来,此时的画面就像是冬日里壁炉旁的一幅图画,一位祖父在向自己的孙女讲述一个童话故事。他是那样地耐心,那样地循循善诱,那样地投入。加利真正进入了一个我们为他设定的角色。此时此刻,我无法想象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当今联合国最高行政长官,是一位全球知名的‘国际法学专家’。他虽然享誉全球,满腹经纶,但是他却如此慈爱,如此平等地对待一位中国首都的小学生。”(4)

在接下来的采访中,加利十分坦率地谈到了联合国的改革、目前的处境、未来的前景、中国在联合国中的作用等重大问题。水均益也不失时机地借观众的问题问了如何制止某些大国利用联合国干涉其他国家内政、联合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等问题,最后还问了加利的家庭生活和今后的打算。采访自始至终都沉浸于谈话和交流之中,无论是轻松的话题还是敏感的话题,都给人以不做作、不紧张、不生硬的印象,在十分自然和谐的氛围中取得了较好的收视效果。

案例二:香港《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吴小莉采访江泽民(5)

1998年11月间,亚太经合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专机,是11月15日晚上10点多落地,但是遇上大雨,到了11点多一行人才抵达饭店。许多媒体已在饭店内守候,江泽民微笑而过,但一言不发。这个结果,事实上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中国外交部早就言明,江泽民此行,不接受采访。第二天,行程紧凑的领袖双边会开始进行。中国第一个双边会的对象,是美国。副总统戈尔更是一下专机,就直奔双边会场。由于采访人员数量管制,香港电视台,采取轮流进场拍摄、画面共享的方式,凤凰卫视,轮派为第一场。

吴小莉和摄像在会场外,等候江主席入场,上午11点多,江泽民步出电梯,吴小莉只轻声问候:“主席早,睡得好吗?”江主席听到人群中的声音,转头微笑说:“很好!谢谢!”随即步入会场。没多久,戈尔率美国代表团成员进场,媒体被允许入场拍摄,彼此寒暄的前5分钟画面,戈尔在把美国代表团成员贸易代表白莤芙等人介绍给江泽民,双方准备落座时,江主席突然对着吴小莉站的方向看去,笑着说,有香港媒体在,然后指着吴小莉说“是你吧!是你吧!”吴小莉回应:“是的,主席!”中国代表团成员喊出吴小莉的名字,江主席接着说:“吴小莉,吴小莉,现在成了有名人物了!”吴小莉轻声问答,“谢谢主席。”

江主席随后才转头,开始和戈尔展开中美领袖双边会。这场双边会历时两个小时,比原定时间延长一个多小时。因为时间所限,吴小莉必须赶到车程需一个小时的新闻中心,先处理完中美双边会这则新闻,再赶回吉隆坡市中心,江泽民下榻的来来香格里拉酒店,因为按照安排在一连6场双边会里,最后一场和泰国总理川立派的会面,又轮到凤凰卫视入场,6点40分,吴小莉和摄影队即时赶到会场,在等待川立派时,江泽民走到了门边,做礼节性的迎接,这给了吴小莉一个亲近他的机会,吴小莉抓住时机轻松地问:“会谈得如何?”江泽民笑着说:“很好,Everything is great!”吴小莉接着问“一天有会谈下来,您的精神很好呀!”江泽民兴致高昂地说:“我精神抖擞,应该这样说,以我的年龄来说,我这样的精神状态很好了,棒,你听得懂吗?就是好耶(广东话)的意思!”说着,说着,泰国总理来到了,双方握手寒暄,江泽民又进入正式的外交活动中。

等到所有媒体退到门外守候,这天最后一场会谈结束时,吴小莉几经思考,觉得江主席今天的兴致很好,或许有机会,问问他关于这次中国参加APEC、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由于事前已知道,江主席是不轻易开口的,吴小莉就多次和媒体同业商量,有没有什么方法,能采访到江主席,一位中国内地的同行,给了她很好启示,决定用最实际的方法,去问实际的问题。人民币过去一年币值的稳定,是避免金融风暴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力量,未来,人民币的走向,关乎市井小民的荷包肥瘦,也关乎各国的经贸发展。为此,吴小莉决定问人民币币值的问题,并考虑用一张人民币作为提问时的道具。但吴小莉从香港飞吉隆坡、身上只有港币、美金和马币,后来终于在一位热心的内地同行身上找到一张崭新的10元人民币。11月16日,江泽民在完成当天最后一场双边会,见完泰国总理川立派后,步出会场,很讶异地看着还在门外等候的记者们,歉然地说:“很不好意思,你们还在等呀!”就准备离开,此时吴小莉赶紧扬起手中早就准备好的10元人民币,高声地问道:“江主席,我们都很关心,我手中的10元人民币,明年,是否还值10元?”江主席听到后,立刻回头,转身走向吴小莉,坚定地说:“当然,人民币不贬值!”“到明年为止,都是吗?”吴小莉追问。江主席心中有话要说,又满脸笑容地走回来,对着记者们说:“我说人民币不贬值,是很科学的,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这要讲scientific(科学性)。”说罢,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在笑声中步入电梯离去。

之后,凤凰卫视加订了一段卫星时间,把这段访问送回香港,这段采访在当晚的凤凰卫视节目中出现,第二天,香港苹果日报和明报在报道亚太经合会的政治版中,刊登了一则花絮,题为“吴小莉访江泽民出新招”,内文说道:“素以乖巧机灵见称的吴小莉,昨日以一张面值10元的人民币,居然使已明言不接受访问的江主席开腔,发表明年人民币不贬值的言论。”

二、电视隐性采访

1.隐性采访的概念及特点

隐性采访是记者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或以其他假身份,采用各种不被采访对象知情的手段与方式获取信息的采访活动。

隐性采访捕捉新闻的真实性、鲜活性是公开采访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在电视新闻采访中,由于隐性采访回避了镜头前采访会给被采访者带来的压力,新闻事实毫无掩饰地、十分真实地呈现在广大受众面前,会产生格外强烈的现场真实感染力。尤其是在一些揭露性报道中,惯常会隐蔽很深的、不好见人的情景场面,通过隐性采访而被曝光,充分满足了群众知情权的需要。所以,随着新闻竞争的日趋激烈,以隐性采访获取新闻事实材料进行报道的手段,在我国电视新闻界也盛行起来。

2.电视隐性采访的要领

(1)恰当设计采访身份。既要有利于隐蔽自己的真实身份,又要有利于接近被采访对象,并展开实质性采访,不至于被引起怀疑。

(2)巧妙隐蔽摄像机。摄像机是电视隐性采访中最重要的工具,也是最危险的工具。稍有不慎就会露出破绽,导致采访失败,甚至给记者带来人身危险。摄像机的隐蔽既要不露痕迹,又要有利于灵活适应采访意图及现场需要进行拍摄。

(3)有关采访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事前应得到主管领导同意,必要时,还应与有关部门沟通。

(4)注意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下面还将有比较详细的阐述。

3.隐性采访的法理原则

由于隐性采访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公民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隐性采访的大量运用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值得关注与思考。现在,关于隐性采访尚无正式的法律条文,但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对隐性采访应该遵循的法律、法规、道德、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论述,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见解。

(1)隐性采访应遵守法律法规。

在法治社会中,一切社会行为皆要纳入法治的轨道。隐性采访自然不能例外。法律赋予新闻工作者采访的权利,但采访权不能超越法律的特权。在采访内容和对象上,法律是有明确禁止的,新闻记者在隐性采访时应该自觉回避。如:不得涉及国家机密;不可泄露和侵犯商业机密;不得涉及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各种公民的隐私;不可侵害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法庭审判活动等。

隐性采访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记者隐去身份或假借其他身份进行采访。但是,记者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不是随意的,而是要受到限制的,不能想装扮什么就装扮什么。

例如,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国家公务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员,他们有法定和特定的身份、职责,不是任何常人都能顶替的。记者也不例外。记者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采访亦属“招摇撞骗”,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又比如,曾有记者假冒嫖娼者、卖淫者、吸毒者进行采访,这种行为也许确实得到了一些内幕新闻,但不宜提倡。违法犯罪之徒不是正常的社会角色,装扮成这类人极易卷入违法犯罪的漩涡,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这跟政法机关人员执行特定任务、装扮成违法分子打入犯罪团伙内部破案是两码事。那是执法机关的特定职能,记者不是警察、执法人员,记者的工作是采写真实的新闻,不是破案、侦查。

在采访手段上,记者不得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门间谍器材。《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对公民使用侦查手段和器材,是法律赋予司法、安全等部门的职权。即使是为了隐性采访的需要,如果未经特别许可,记者使用属于“专用间谍器材”范围内的偷拍、偷录设备,其行为仍构成违法。

有人认为,只要对方有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记者的偷拍、偷录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只有司法部门才有这种权力,法律并没有赋予记者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获得信息的权利。即使对方犯了错、犯了罪,他还有法律赋予的作为一个公民、法人的各种权利。如果警察抓他的过程、记者采录他的过程存在违法现象,他同样有权利起诉(6)

隐性采访时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记者出于善良的目的,以隐性采访的手段对某种非法或非道德行为进行曝光。从受众的角度看,不管其手段是否合法,由于其目的良好,所以往往会给予较多的掌声和宽容。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从本质上讲就必然是一种非道德行为。因为记者的非法采访行为尽管为了道德的目的,但却因其违法而破坏了道德得以立足的根基。马克思说:“要求的手段既是不正当的,目的也就是不正当的。”(7)

我国新闻界的自律性文件——《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要通过合法的正当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要求。”所以,记者一定要依法采访。

(2)隐性采访应遵循公众利益为上的原则。

法律现在还不能解决隐性采访的所有问题,它更多的是一个道德问题。

我们注意到,社会在评价隐性采访运用是否合理、得当的时候,除法律准绳之外,还有一个普遍的、似乎是约定俗成的原则,就是看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可以说,“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这也是隐性采访运用的道德底线。

隐性采访虽然存在着道德评价上的先天不足,但并不影响我们为了保护更大的公共利益、公共道德体系而宽容它的存在。

大家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人们面临某种两难的道德判断时,决策的标准往往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公共利益是由个体利益组成的,从理论上讲,对个体利益的伤害,也必然导致对公共利益的伤害。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并非所有的个体利益都是组成公共利益的积极因子,对个体利益中非积极因子(非道德行为)的“伤害”,只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换句话说,对公共利益整体的保护更有利于对合情合法的个体利益的保护,这是我们对隐性采访给以宽容的一条最基础的原则。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公共利益是衡量是否必须使用隐性采访方式的一个主要依据。一般新闻事件都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当常用的采访手段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时,隐性采访甚至就变得别无选择了。例如,某药店在采用隐蔽手段销售假药,在这种情况下,不采用隐性采访手段就会令公共利益受损,这时,隐性采访的及时运用是对公共利益的最好维护。隐性采访对社会上的欺诈、腐败、违法乱纪等丑恶现象的曝光所涉及的内容,大都是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人为行为,因而受到公众的欢迎和肯定,这是隐性采访合乎道德要求的基础。隐性采访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把社会和公共的利益放在首位。

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只有在涉及公众利益时,媒介舆论监督较之于名誉等个人权益才可获得某种优先。”(8)

类似的规定在西方国家也有反映。美国学者认为,“有些可以不用隐性采访方法的,如果做了,‘除非你说明自己的身份;否则你实质上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刺探他们的生活情况——这样做是否道德,是大可怀疑的。’……另一位作者引证美国《新闻周刊》的话说:‘一个记者必须掂量一下,他所寻求的事实的重要性是否值得他采取下策去把它弄到手。但是这样做既有道德的也有实际的限度。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新闻工作毕竟不能建立在习以为常的欺骗手段之上。’不论具体情况怎样,多数人都认为公共利益是衡量是否必须使用隐性采访方式的一个主要的依据。曼切尔写道:‘记者也许要慎重考虑,既要反对又要坚持这种方法。一个方针:对属于私人的活动,要慎重从事;对秘密进行的官方活动,要按照公共利益办事。’”(9)

英国是具有悠久法律文化传统的国家,也是媒体自律机制较为发达的国家。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是受英国政府委托,管理除英国广播公司(BBC)以外的所有商业电视台的机构,它为全英商业电视机构制定的《节目标准》充分体现了英国法律和媒体自律机制的优点,其中,在“使用隐蔽麦克风和隐蔽摄像机”一节的规定对我们不无启示:

只有当隐蔽采访能够确立内容可信度和权威性,只有当内容本身重要而且有利于公共利益时,才被允许使用隐蔽的麦克风和隐蔽的摄像机去获取未被告知人的声音和图像。当制片人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时,必须获得持牌人(10)的最高节目负责人等的明确同意,才可以录制这些内容(无论是否准备播出)。在这些秘密录制的内容播出之前,必须再次获得持牌人的最高节目负责人等的明确同意才可以播出。无论该素材是持牌人自己录制的、委托制作的,还是从外部得到的,本规定都适用。持牌人必须对每一次向最高负责人等咨询的过程及对录制和播出的此类任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独立电视委员会将定期查看该种记录。如果持牌人没有能够随时进行记载,独立电视委员会可以因此进行处罚(11)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就此给自己确定的信条是:

无论如何,秘密调查都是一种欺骗。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正当为由而不择手段。秘密调查不能用做一种常规的做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

只有同时符合下述四条原则,才能采用秘密调查:

1.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我们正在调查的是严重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

2.没有其他途径收集材料;

3.暴露我们的身份就难以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4.经制片人同意(12)

本章小结

img34“电视新闻采访是镜头前的采访”,这一概括,是我们研究把握电视新闻采访特殊性的起点。由于电视新闻采访是镜头前的采访,是要依托镜头表现的采访,是采访过程公开化的采访。客观上,采访者也罢,被采访者也罢,都在镜头前表现。这种表现,伴随新闻事件的发展过程,不自觉地也成为可视性的要素之一。甚至,采访的成功与否,决定着整个新闻报道的成功与否。同时,电视采访还可以成为报道的表现手法,节目形态的突出特征;在报道方式中起到结构作用;构成特有的节目样式。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就电视新闻采访而言,“采访即信息”、“采访即新闻”。

img35现场采访记者的业务素质有着一些特殊的要求。主要有:敏锐的临场判断能力;主动的临场控制能力;机灵的即兴采访能力——恰到好处的提问与议论;沉着的临场自控能力。

img36隐性采访则尤其要遵循两条:隐性采访应遵守法律法规;隐性采访应遵循公众利益为上的原则。

思考题

1.电视新闻采访的概念及特殊性。

2.何谓电视现场采访?

3.对现场采访记者的业务素质有何特殊要求?

4.何为隐性采访?

5.隐性采访应把握哪些要领?

6.隐性采访的法理原则主要有哪些内容?

【注释】

(1)叶子、赵淑萍著:《电视采访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肯·梅茨勒著:《创造性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页。

(3)参见叶子、赵淑萍著:《电视采访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7—90页。

(4)水均益著:《前沿故事》,南非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184页。

(5)参见吴小莉著:《足音》,华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26—232页。

(6)参见冯结兰:《隐性采访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今传媒》,2005年第6期。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页。

(8)庄临强:《隐性采访的力量与控制》,载《现代传播》1998年第4期。

(9)陈力丹:《试论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载《现代传播》1999年第5期。参见顾理平:《论隐性采访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原则》,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年第3期。

(10)即持有开办传媒执照的法人。

(11)参见徐迅:《运用偷拍方式采访应当确立程序》,载《电视研究》2004年第2期。

(12)参见徐迅:《运用偷拍方式采访应当确立程序》,载《电视研究》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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