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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前身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记者的前身记者是个既年轻又古老的行当,真正意义上的“记者”是近代报业发展的产物,其历史充其量不过两三百年。为古代记录新闻作出重大贡献的是史官。史官出身的司马迁对汉朝以前发生的事件进行了采访和记载。而报房的主人及其手下,尽管其主要工作仍是从内阁和各省塘务办事处抄

一、记者的前身

记者是个既年轻又古老的行当,真正意义上的“记者”是近代报业发展的产物,其历史充其量不过两三百年。但从记者的基本职能——记录和报道——来看,这一社会角色的源头,则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早期。

(一)人类早期社会的新闻传播者

自从人类学会结绳记事,刻画记号图画,并以火光传递消息之时起,就产生了有别于面对面直接传播的间接传播者。在人类早期社会,新闻传播者这个角色主要是由氏族和部落的长者、酋长、巫师等兼任的。不过,他们虽然是新闻的传播者,却未必是新闻的采集者。最早的采访活动大概始于三千年前的殷周时期。那时,每到“孟春之月”,周天子就会派人手里摇着铃铛到各处乡间去搜集百姓们唱的歌谣,了解老百姓的喜怒哀乐。《汉书·艺文志》说:“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4]我们当然不好把当时的采诗官同今天的新闻记者相提并论,但从《诗经》305篇中的许多篇目,特别是《国风》中的《硕鼠》、《伐檀》等诗章所反映的当时普通百姓对周王朝以及各诸侯国横征暴敛、相互攻伐的牢骚、愤懑和抗议来看,说他们记录了当时许多重要的社会新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也许并不为过。

为古代记录新闻作出重大贡献的是史官。他们在皇帝身边工作,记录君王的言论、举动与行踪以及其他一些朝廷动态和类似今天“国内要闻”之类的消息,分工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王国的历史都出自史官之手,他们记录了许多本国的重大新闻事件。后来的二十四史就主要是靠这些原始的记录资料整理出来的。史官出身的司马迁对汉朝以前发生的事件进行了采访和记载。他所写的《史记》,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5],不仅强调对历史负责,强调真实性,而且“文约而事丰”,使我们看到了中国早期记叙文的特点,也透露出了富于我国民族特色的新闻文体在历史散文中孕育的消息。因此,把司马迁称作后世记者的先驱,不能算太牵强。同样,更早的孔子及其弟子们在周游列国时写下了许多纪实的“访问记”,把这些作品的采写者称作是后世记者的远亲,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在欧洲,罗马帝国的恺撒将军曾在帝国境内设置关卡,从外国来的游客那里探听他们沿途的见闻,从而详细调查别国的政治、兵制、军事以及人民的生活状况。罗马人本来就喜欢听奇闻异事,遇到外国游客就把他们围起来问长问短,听到异国传奇后便讲给其他人听,有的甚至收取报酬,后来,有部分人专门以此为业,人称“新闻贩子”,这些人也可算得上后世记者的先师。

(二)中国封建时代的“进奏官”和“邸吏”

不过,上述活动毕竟同报纸没有联系。要追寻新闻记者发展的历史踪迹,还得到报纸的历史中去寻觅。中国古代的报纸起始于唐朝,上限不晚于开元年间(713—741),距今已有1200多年。中国古代的报纸主要是官报,人们把它统称为“邸报”。在不同的历史年代,它又被称为“报状”、“朝报”、“邸钞”、“阁钞”等,但其性质和作用都不过是把朝廷政事“条布于外”,以达到“使朝廷命令可得而闻,不可得而测,可得而信,不可得而诈,则国体尊而民听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二》)的目的。这些报纸有专门的“办报人员”——封建官吏,但一般无需采访,他们只是按统治集团的要求把皇帝的命令、文告、朝廷动态、臣僚章奏等抄录下来传送到各地官员手里而已。

宋朝统一全国之后,为了巩固中央政权和实现政治统一,在采取种种抑制地方割据势力措施的同时,又制定了对官报的“定本”制度,成为我国新闻事业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有案可查的新闻检查制度。这一方面反映了宋代政治上的集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宋代邸报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的政治、文化生活中已占据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影响也日渐扩大。的确,宋代的中央官报可以直接传送到京城外的路、州等地方行政单位,传送的范围扩大了,传送的速度也加快了,时效性也增强了。而且,宋代的印刷事业已相当发达,仅开封一地就有印刷作坊多处,宋代邸报通过印刷刊行是完全有可能的。

几乎就在宋代邸报发行的同时,另一种新闻传播媒介——“小报”也出现了。《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记有绍熙四年(1174)10月4日的一段“臣僚言”,对小报的内容及其来源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近来有所谓小报者,或是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先传于外,固已不可。至有撰造命令,妄传事端,朝廷之差除,台谏百官之章奏,以无为有,传播于外。访闻有一使臣及闇门院子,专以探报此等事为生。或得之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之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日书一纸,以出局之后,省、部、寺、监、知杂司及进奏院官,悉皆传授,坐获不资之利。以先得者为功,一以传十,十以传百,以至遍达于州郡。人性喜新而好奇,皆以小报为先、而以朝报为常,真伪亦不复辨也。欲乞在内令临安府重立赏榜,缉捉根勘,重作施行,其进奏官令院官以五人为甲,递相委保觉察,不得仍前小报于外,如违重置典宪。”[6]

这位忠心耿耿的大臣的进言当然并没有能使小报消灭,但从这篇进言中,我们却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一、当时小报的影响比官报大,时效性也比官报强;二、当时已经出现了“专以探报此等事为生”的人,而且可以“坐获不资之利”;三、当时已经出现了性质接近于近代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虽然这种活动还比较原始和幼稚。

元、明、清三代,官报体制依旧,只不过负责传递和发布官方信息和文告的机构,元代是通政院,明代是通政司,清代是军机处。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新闻的需求愈来愈迫切,官方新闻传播的范围也愈来愈大,仅靠邸报传递消息已不能适应社会需要。于是,16世纪中叶,明朝政府允许民间自设报房,翻印部分邸报稿件,公开出售;这就产生了我国明清时代另一种重要报刊《京报》。《京报》有较为固定的报名、形式和刊期;有专门从事编印和发行的独立机构——报房;开始出现少量自己采写的稿件(例如明熹宗天启六年五月上旬某期《京报》关于北京城内火药库爆炸的报道,就是报人经过详细采访后写成的),公开向社会发售,已成为商品。这几个特点,说明《京报》和近代报刊相比,已经有了一些相似之处。而报房的主人及其手下,尽管其主要工作仍是从内阁和各省塘务办事处抄录政府允许发布的奏疏、谕旨等官方文书,毕竟偶尔也有些自主的打探和采访,与近代职业记者相比,同样也多了一些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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