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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的记者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5月18日,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某涉嫌敲诈案,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陈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其所得赃款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2005年12月3日16时,光山县建设局安排有关人员到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找到陈某协商此事,要求不要发表这篇新闻稿件。陈某的过错在于利用职务之便,向采访对象索要钱物,并构成受贿罪。陈某的做法严重损害记者和传媒的声誉。

案例4 被判刑的记者

事  件

2006年5月18日,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某涉嫌敲诈案,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陈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其所得赃款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底,陈某在担任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期间,在听取站内工作人员向其汇报河南省光山县建设局管理混乱的群众举报后,即安排站内工作人员到光山县建设局进行采访,随后这名工作人员撰写了《河南光山县建设局管理混乱隐患重重》的新闻稿件,交给陈某审阅。陈某阅后即在这篇新闻稿件上署名、加盖记者站公章并写明个人联系方式,将稿件传真给光山县相关领导,要求这位领导审阅并反馈处理结果。光山县相关领导接到稿件传真后,随即将传真批转到光山县建设局。2005年12月3日16时,光山县建设局安排有关人员到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找到陈某协商此事,要求不要发表这篇新闻稿件。陈某称这篇稿件已通过互联网发送到人民日报社内参部,如果要撤稿,需给其活动费2万元。

评  点

陈某的过错在于利用职务之便,向采访对象索要钱物,并构成受贿罪。实际上,像这样搞有偿新闻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在国内传媒界时有发生,陈某的行为也并非最恶劣的。有偿新闻是以牺牲传媒整体利益而谋取私利的一种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从这个案例看,陈某将采访报道权作为一种为自己获取私利的手段,以搞批评报道为名向采访对象施压以索取好处。其实,这也是许多搞有偿新闻的记者通常采取的手段。陈某的做法严重损害记者和传媒的声誉。不断发生的此类事件说明,如何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利益冲突,对我国传媒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而迫切的问题。

【注释】

[1]严功军著:《变迁与反思:当代俄罗斯传媒转型透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第149页。

[2]朱霆平:《律师执业中的利益冲突问题研究》,载中国律师执业研究网。

[3]〔美〕玛西娅·安吉尔著:《制药业真相——一个2000亿美元的行业如何欺骗了我们》,续芹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7—88页。

[4]Fear &Favor 2004—FAIR’s Fifth Annual Report(www.fair.org).

[5]朱强:《英美调查性报道记者:向腐败和黑暗势力宣战》,《南方周末》,2004年6月12日。

[6]〔英〕詹姆斯·卡伦著:《媒体与权力》,史安斌、董关鹏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1页。

[7]〔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405页。

[8]〔美〕凯瑟琳·霍尔·贾米森、卡林·科洛斯·坎贝尔著:《影响力的互动——新闻、广告政治与大众媒介》(第五版),洪丽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页。

[9]〔美〕海曼、韦斯廷著:《最佳方案:公平报道的美国经验》,郭虹、李阳译,汕头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6页。

[10]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11-12/04.

[11]李良荣主编:《为中国传媒把脉》,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6页。

[12]陈力丹、陈俊妮:《自律丧失,他律绳之——由记者站站长涉嫌敲诈看问题的演变》,传媒学术网,2006年7月25日。

[13]《记者受贿不只是简单的职业道德问题》,中国记者网,2006年12月26日。

[14]陈力丹:《我国传媒业的职业道德意识与自律建设》,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2007年2月7日。

[15]Chicago Tribune Company Editorial Ethics Policy(www.asne.org).

[16]杜跃进:《英国媒体的他律与自律》,载《新闻业务》,2005年第2期。

[17]杜跃进:《英国媒体的他律与自律》,《新闻业务》,2005年第2期。

[18]〔美〕约翰·V·帕夫利克著:《新闻业和新媒介》,张军芳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页。

[19]Ethics Policy(www.asne.org).

[20]杜跃进:《英国媒体的他律与自律》,《新闻业务》,2005年第2期。

[21]姚刚:《日本财经大报不让记者炒股》,载《世界新闻报》,2007年4月3日。

[22]转引自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451页。

[23]赵明:《BBC面向新时期的新闻规范》,《中国记者》,2007年第8期。

[24]Knight Ridder Code of Business Ethics(www.asne.org),May 16,2002.

[25]〔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416页。

[26]俞燕敏、鄢利群著:《无冕之王与金钱——美国媒体与美国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5页。

[27]Wash Post’Photog’s Wal-Mart Trip Volates Paper’s Policy(www.editorandpublisher.com).

[28]赵明:《BBC面向新时期的新闻规范》,《中国记者》,2007年第8期。

[29]赵明:《BBC面向新时期的新闻规范》,《中国记者》,2007年第8期。

[30]The New York Times Ethical Journalism:A Handbook of Values and Practices for the News and Editorial Departments,Septermber 2004.

[31]《西方新闻媒体如何面对利益冲突?》,载媒体安都网站,2004年3月2日。

[32]〔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著:《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四版),李青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49—50页。

[33]〔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442页。

[34]转引自〔美〕斯坦利·J·巴伦著《大众传播概论:媒介认知与文化》(第三版),刘鸿英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47页。

[35]严功军著:《变迁与反思:当代俄罗斯传媒转型透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第193—194页。

[36]李兆丰:《转轨模式的选择与俄罗斯传媒发展》,《新闻大学》,2003年(秋)。

[37]《广州日报》,2002年8月22日。

[38]陈中原:《点击新闻职业道德关键词》,载《新闻记者》,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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