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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的语义观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1 索绪尔的语义观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虽然没有列出专章探讨语义,但在论述语言符号的性质、语言的价值概念时,都涉及语义方面,表明了他的语义观。叙述索绪尔的语义观,必须从他的语言符号理论说起。索绪尔对一些人认为语词就是分类命名集、名词术语表的看法提出了批评。索绪尔的语义观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他的关于价值和意义的区别的论述。

2.2.1 索绪尔的语义观

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虽然没有列出专章探讨语义,但在论述语言符号的性质、语言的价值概念时,都涉及语义方面,表明了他的语义观。

叙述索绪尔的语义观,必须从他的语言符号理论说起。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一种由两项要素联合构成的双重的东西”(16)。他进一步指出,语言符号所连接的两项要素,并非如不少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事物和名称,而实在是音响形象和概念。因此,“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第101页)。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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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索绪尔说,符号的两个要素是紧密相联而且彼此呼应的,图2两边的箭头表示的正是这个意思。这好比氢(H)和氧(O),结合在一起就成为水(H2O);若把氢和氧分开来,则每个要素都没有一点水的特性(第147页)。同样,语言符号的两个要素也是这样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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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索绪尔指出:“很明显,我们无论是要找出拉丁语arbor这个词的意义,还是拉丁语用来表示‘树’这个概念的词,都会觉得只有那语言所认定的联接才是符合实际的,并把我们所能想象的其他任何联接都抛在一边。”(第101-102页)这就是说,只有“arbor”这一音响形象与“树”这一概念紧密联接成一个符号(即构成拉丁语中的一个词),这两者才成为这一符号的两个要素;“arbor”之所以成为这一符号的两个要素之一,是因为它是被用来表示“树”这个概念的,“树”之所以成为这一符号的两个要素之一,是因为它是“arbor”这一音响形象联接的概念。后来,为了把相关的三个术语的关系表达得更加清楚,避免可能产生歧义,索绪尔用“所指”和“能指”这两个术语分别替代了“概念”和“音响形象”,“符号”则表示能指和所指结合而构成的整体。这就成为如图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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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索绪尔指出,任何符号(包括语言符号)都有能指和所指两个方面,意义就是在这两方面结合而形成的意指关系中形成的(它实际上就是符号的所指)。但是,他认为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形成的,并非单纯由能指和所指相互关系产生,而是在能指和所指这两个不定形物的划分中产生的。诚如巴尔特所说,“索绪尔实际上认为,在意义的(理论)根源处,观念和声音构成了两种流动的、易变的、连续的和平行的内质。当人们同时切分这两种内质时,意义就产生了”(17)。索绪尔对一些人认为语词就是分类命名集、名词术语表的看法提出了批评。他指出,这种看法的错误是在于假定有现成的、先于词而存在的概念,并使人误认为名称和事物的联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作业,而事实并非如此。(第100页)

索绪尔的语义观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他的关于价值和意义的区别的论述。他说:“价值,从它的概念方面看,无疑是意义的一个要素。”(第160页)但他认为,意义既存在于价值,又跟它不全相同,而且两者的区别较难辨别。这是一个必须弄清楚的问题,否则就有可能滑入把语言归结为一个分类命名集的泥潭。索绪尔指出,上列图3、图4所显示的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只是孤立的符号内两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而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一方面,概念在符号内部似乎是听觉形象的对立面,另一方面,这符号本身,即它的两个要素间的关系,又是语言的其他符号的对立面”(第160页)。也就是说,由于语言系统内各项要素存在着连带关系,每项要素的价值就都只是因为有其他相关的各项要素同时存在的结果。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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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索绪尔举例说,法语的mouton跟英语的sheep有相同的意义,却没有相同的价值。这是因为,当人们讲到烧好后端到桌上的羊肉的时候,英语说mutton,而不说sheep。英语的sheep和法语的mouton的价值不同,是因为英语里在sheep旁边有一个相邻的mutton,而法语的mouton旁边却没有什么。(第160-161页)也就是说,尽管在法语的句子J’ai vu un mouton(我看见一只羊)和英语的I saw a sheep(我看见一只羊)这样的具体话语中,法语的mouton和英语的sheep有相同的意义,但作为语言单位,mouton和sheep在各自的语言系统中并不具有同样的价值。因为,在英语中,sheep指“羊”,mutton指“羊肉”,而在法语中,mouton既指“羊”,又指“羊肉”(18)。索绪尔指出,在语言的其他层面,情况也是这样。例如,他还举过一个语法的例子:法语的复数和梵语的复数,尽管意义大体相同,但价值并不相等。这是因为,法语里只有单数和复数两个数,而梵语里却有单数、双数和复数三个数。像“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的胳膊”、“我的腿”这样的结构,在梵语里是要用双数而不是用复数表示的(第162页)。由此可见,在索绪尔看来,意义实际上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一个语言系统中由成分间的对立所具有的意义,这是以语言系统为基础的、关系的意义;另一种是语言成分应用在实际话语中才具有的意义。为了分清这两种不完全相同的意义,索绪尔采用valeur(价值)指前一种意义,而用signification(意指作用)专指后一种意义。(19)

索绪尔的符号两面性(双重性)理论,把意义(所指)纳入符号结构内部,就把意义与词语所表示的客观事物分开来了,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摆脱把语词视为分类命名集、名词术语表的语义命名说(20)。由此可见,他是反对指称论的。当然,他并不是否认客体的存在,而只是认为不应该把客体纳入语义研究范围之内。索绪尔认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均非独立存在的实体,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依存的密不可分的关系。按格雷马斯的理解,也就是说,唯有某物确实显示出某种意义时,才能被称之为能指(即表达),因此能指的存在便预设了所指(即内容)的存在。同样,所指之所以为所指,只是因为它是意指的所在,也就是说有个能指在指示它。所以,所指也预设了能指的存在。(21)因此,在索绪尔看来,意义是由关系决定的,它产生于所指与能指的关系之中。索绪尔通过他的价值理论进一步说明,“词既是系统的一部分,就不仅具有一个意义,而且特别是具有一个价值”(第161页),而“任何要素的价值都是由围绕着它的要素决定的”(第162页)。因此,所指的意义是由它与所在系统中其他单位的所指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这就是说,意义只能由意指关系和价值的双重制约作用才可确定(22)。由此可见,强调结构和关系,是索绪尔语义观的主要特征,他的上述观点确立了后来结构语义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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