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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文化建设之浅见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税文化建设之浅见内容提要:地税文化建设是传承地税机关优良传统,实现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的软实力,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地税文化是以人为管理主体,以群体行为为基础的管理学说。三是地税文化的建设有助于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地税文化建设的目标不明确。——地税文化建设对纳税人的引领作用不明显。

地税文化建设之浅见

内容提要:地税文化建设是传承地税机关优良传统,实现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的软实力,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本文阐述了地税文化的内涵及构建地税文化的意义,列举了当前地税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理论与实例的剖析,探求了如何构建地税文化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地税文化 问题研究 对策建议

地税文化是地税机关分设组建以来在税收实践中积累的各种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等的总和。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对于提高地税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地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5年来,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地税文化建设的方法,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税收征管特色的地税文化,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误区。本文拟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设地税文化的途径作一些初步探讨,以供商榷。

地税文化是地税机关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的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服务举措等的总和。

什么是地税文化?地税文化是指地税干部共有的一套观念、信念、价值和行为准则,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模式。地税文化是以人为管理主体,以群体行为为基础的管理学说。它以建立形式最佳的管理机制为目的,通过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执法队伍,实现地税机关应收尽收,促进公民依法纳税的根本目标。地税文化是地税机关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的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服务举措等的总和,包括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物态文化是指反映税收活动的物质形式,如地税大楼、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保障设施、地税单证以及干部着装等;行为文化是指地税干部在税收工作中的言行举止;制度文化是指在税收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如税收征管法、地税机关工作规则、服务规范、征管流程等;精神文化是指治税理念、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等。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精神文化是地税文化的核心,是地税文化的高度浓缩和集中反映,也是地税文化中最活跃、最富于激励的部分。

去年10月份,著名文化史学家、散文家余秋雨在给江西省上饶市税收文化教育基地的序言中写道:“在当代,税收概念的建立,纳税人概念的形成,在税收循环系统中实现公民义务和社会公平。这一些,不仅属于文化范畴,而且是当代文化中最具有突破性、建设性和普及性的因素,文化的重要使命是引导和优化国民素质。因此,税收文化在目前各项社会文化中处于前沿地位。”

在人类发展史上,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是由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而文化则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同时又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和政治。文化与法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一方面,文化要靠民主和法制来保证,法制建设搞好了,法治的环境能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的前提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民主法制的完善和发展、法治的实现,又有赖于文化。

由此可见,地税文化的构建和发展,一是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实践,有助于转变传统观念对税收行为的认识,使我们自觉地站在文化的高度重新审视税收行为,以便更精更深地研究和指导地税工作。二是加快构建地税文化的步伐,可以使地税文化转化为支持与保障税收征管的强大背景,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提高税收成果的文化含量,同时变地税文化活力为经济实力,促进经济的发展。三是地税文化的建设有助于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税收法制是靠税收的强制性来实现其固定性和无偿性,地税文化则是从引导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出发,缓解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矛盾,净化国民的偷税侥幸心理,培养和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深入研究地税文化易于把握纳税人的税收行为,便于制定对策,完善税收制度。

定位模糊、内容零散、目标不清、影响乏力、作用游离是当前地税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是观念滞后、缺乏深度、急功近利、建用脱节。

当前,在基层地税文化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表象:

——地税文化建设定位模糊。目前地税机关开展文化建设基本都停留在边建设边论证阶段,一边摸着石头过河,一边宣传自己的经验做法,而宣传的内容基本上是日常工作贴上文化标签,年终总结冠以文化建设成果,且各地内容大同小异,鲜有新意,把文化建设当号召来响应,当成创建文明单位的指标来落实,这就偏离了文化建设的初衷。还有些单位将地税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办作品展等,忽略了地税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在地税事业发展中的核心灵魂作用。

——地税文化建设缺乏系统化内容。现有的地税文化建设往往过分注重物质层面,更像是一种包装,把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披上文化的外衣,营造一些浅表层文化的视觉效应。而对税务人员深层次的文化观念、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的培养及塑造远远不够。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有新的理念提出,如“五要十不准”、“十五不准”、“文明办税八公开”、“地税软环境建设”等,均从某一个角度对地税文化的内容加以充实,但却因为缺乏整体思考而始终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地税文化建设的目标不明确。没有形成一个包括:基本目标、即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在内的目标体系,地税文化的建设尚未转化为惠及地税干部、纳税人的实际的制度和措施,尚未提炼形成地税部门特有的核心价值观。导致了有的单位在处理涉及长期利益与当期利益的矛盾中所出现的短期行为,直接影响了地税文化导向作用的发挥。

——地税文化建设在税收管理中的影响力不够。主要表现在干部队伍中,不少干部受多年形成的思维定势的影响,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尚停留在单纯围绕收入转的现状,与依法治税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得过且过,工作干劲不足的思想有所抬头;有的干部对政治业务学习不重视、不刻苦、不钻研。干部职工中缺乏复合型、综合型、开拓型等高素质人才,与目前地税“二次创业”形式下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地税文化建设对纳税人的引领作用不明显。许多单位在地税文化建设中往往只注重本部门文化的构建,对地税文化的外延理解存在偏差,在促进地税人员正确执法与纳税人遵纪守法中,忽视了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引导,存在“闭门造车”的现象,导致了在纳税人群体中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氛围还不浓,纳税人遇事找熟人、托关系的事例屡见不鲜。

对于上述问题的产生,笔者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建设观念不统一。对地税文化建设缺乏理性认识,忽视了地税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在地税事业发展中的灵魂作用。在工作中,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谈文化过于深奥,非学者、名家之流难入其门,平头百姓纯属妄谈“文化”,进而产生了畏难情绪。特别是地税分设组建虽已近15年,但部分干部在创业之初的那股比、拼、超的锐气却渐渐磨平了,产生了松下劲、歇口气、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习以为常的苗头。

二是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深度不够。对精神文化的内涵缺乏挖掘,直接导致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重物质、轻精神,重环境、轻内涵的现象。偏重于物质的、表面的建设,而对建设地文化的精神底蕴、营造厚重的文化氛围有所忽视,文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入。具体而言:物态文化方面,各单位办公生活环境虽得到较大优化,但文化阵地建设上仍显不足。在精神文化方面,有的单位已提炼出地税精神、价值理念等一系列文化理念并在工作中运用,但如何进行全面的贯彻落实,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如何化“无形精神”为“有形行为”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行为文化方面,职工行为虽得到一定规范,但由于干部职工个体素质的差异,使服务态度生硬、服务技能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法尺度掌握不一的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制度文化方面,仍有少数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制度创新力度不够。

三是没有形成地税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塑造文化,必先改善管理,引导和约束行为。文化建设的关键是要把组织文化的精髓落实到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要围绕组织文化设计制度、开展活动,塑造符合组织文化的外在形象,并且能够将组织文化理念作为组织各项活动的内在评判标准。文化形成不易,好的传统和习惯在形成文化积淀前往往很脆弱,容易被破坏。所以除了正面引导外,还应有制度保证,而且必须要对违反组织文化的人给予负面评价。但是目前地税文化建设在许多单位没有建立一套长期开展的有效机制,时紧时松、时快时慢、时重时轻,缺乏连贯性。造成抓地税文化建设就是下级部门“跟风喊调”,有如“吹季风”的感觉,来有影,去无踪。

四是地税文化建设与税收管理工作存在脱节现象。地税文化建设的落脚点在于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应该渗透到每一位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中去。每个人的言行都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该单位的文化,应该把地税文化建设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发展中去,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体现组织文化,在价值判断、争先创优上也应体现组织文化,乃至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仍应体现组织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发挥地税文化的引导、激励、凝聚、约束等功能,推动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但在当前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首先是文化建设与提高干部素质脱节。干部职工对地税文化的理解还比较肤浅,在执法中的言行举止尚不能体现地税文化,与文化推进的要求差距较大,影响文化建设的效果和效率。其次是文化建设与发挥干部职工积极性脱节。在文化活动中,地税人员被动参与,把建设活动当成政治任务。其三是文化建设与实际工作开展脱节。把地税文化建设从实际工作中剥离出来,成为评先进、夺锦标的“精美包装”。

把地税文化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型化为从是地税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取得切实建设成效的不二法门。

加强组织领导是地税文化建设的关键。各级地税机关应把地税文化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深入理解地税文化的内涵,制定地税文化建设纲要和实施方案。既要考虑当前工作实际,又要兼顾长远发展规划,面向未来,又有具体措施作保障,分步实施,严防假大空、走形式、搞过场。

——加强地税精神文化建设,应做到内化于心。地税精神文化建设是地税文化建设的重点,应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推进地税精神文化建设,使全体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把个人的价值实现与地税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为地税事业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地税文化的建设工作中,不仅应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应根据地税事业的发展,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地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抓法制教育,提高地税干部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抓廉政勤政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及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弄清“人该怎么做,权该怎么用,法该怎么执”的道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弘扬团队精神。应教育干部切实增强集体荣誉感,以为地税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为荣,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荣誉和利益。应增强大局意识,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提高地税工作整体水平;应加强团结,让同事之间彼此尊重,工作上密切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如五华地税局成立15年来一直致力于团队精神的培养,从第一任局长开始就将集体荣誉感作为每一个五华地税人的必修课,无论在信息化建设、推行多元化申报、研发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开展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等创新性实践中,全局同志不分能力大小,职位高低,均在自己的岗位上殚精竭虑地发挥专长,服从大局,维护集体荣誉。精神文化已成为五华地税的灵魂,是全局同志积极进取、战胜困难、追求发展的力量源泉。

——加强地税制度文化建设,应做到固化于制。地税制度建设在于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使之成为地税干部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并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设中,应适应情况变化,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逐步形成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为实践这一思路,五华区地税局大胆探索,从今年起取消了专管员制度,重新定位了管理分局的工作职能,实行了专业化管理,把地税干部管事与管户进行分离,将个人权力进行了分解,并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形成了“流水线”式执法,避免了因个人执法权过大而带来的种种弊端,从管理机制上确保了税收征管向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目标迈进。此外,还应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对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如今年五华地税局在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就有3名干部因在税收核定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被责令限期追缴税款。通过制度文化建设,可以使法规制度成为广大地税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加强地税行为文化建设,应做到外化于形。地税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全体干部的行为来体现的,这就需要地税干部在执法工作中用自己的行为体现出较强的法治观念、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文化内涵,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优秀的地税文化。如五华地税局在对网吧、电子游戏室和洗车场的管理中推行“电脑定税”,使用同一标准进行税收核定,让纳税人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在“双定户”的管理中推行“阳光定税”,做到“采集信息与核定定额相分离”,辅之实施“三级审批制”,避免了一人说了算造成税负不公情况的发生,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公正。同时,大力开展文明窗口建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使地税干部通过向先进典型学习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践行良好的行为方式。继续完善“96128政务服务热线”功能,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务“四项制度”,不断优化税收服务体系。在精神面貌方面,时刻保持微笑的面孔,热情的工作态度,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地税物态文化建设,应做到型化为从。基层机关的办公场所、纳税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等所有物态的设施,都是地税文化的重要载体。发挥这些物态载体的作用,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对于促进地税干部遵章守纪和纳税人遵从税法,进而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五华区地税局近年来着力在内涵品位上下工夫,按照简朴实用、美观大方、注重文化内涵的原则,大力加强物态文化建设,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办公场所,每年对办公区、走廊、会议室和机关大院进行清理维护,有计划进行改造、完善。在环境布置上做到整齐划一、洁净优美、设施齐全、品位高雅。二是赋予物态设施浓厚的文化氛围。设置了地税文化墙、廉政文化墙和宣传栏,悬挂总局、省政府及上级领导与全局干部的合影,在办公大楼和门庭场所书写有本局文化理念和工作口号的标语,时刻提醒和感染干部职工。三是强化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功能。将全局三个办税厅划分为税费申报厅、发票业务厅和综合受理厅,设立了38个专业服务窗口,把全局17项业务推向窗口办理,减少了纳税人往返各分局和机关科、室逐项审批带来的不便,并将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四是完善服务设施。在全局办公场所设立了纳税人休息区,办税服务厅内设立了综合咨询台、配备了税务引导员,建立了税务吧,为纳税人提供纸笔、印台、复写纸、意见簿、饮水等便利设施,拉近了与纳税人的距离。良好的物态文化建设使地税干部和纳税人感受到了地税机关的人文关怀,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地税事业的认同感,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的遵从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总之,地税文化的培育和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工程,需要栉风沐雨的持久力。因此,实践中应注重将地税文化建设渗透到工作的每个环节,融汇到每一位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中去,使干部认知地税文化、营建地税文化、自觉践行地税文化,形成文化意识、理念和理论体系,从而推动地税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2009年7月,与普辉先生合作)

参考文献

1.谢旭人.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发展

2.现代税收文化内涵及其建设再探讨.毛云芳.税务研究.2005(8)

3.余秋雨谈税务文化建设.中国税务报.2008年10月31日

4.青岛市地税局对税务文化建设若干问题的研究和实践.中国税务.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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