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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编制流程及评价方法

时间:2022-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编制流程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构建分类指数指标体系,数据收集、选取及预处理,成长指数计算与评价4个步骤。小微企业综合成长指数采用纯正数形式表示,取值范围在0~200之间,成长指数的预警评价以100为临界值。
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编制流程及评价方法_2015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编制流程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构建分类指数指标体系,数据收集、选取及预处理,成长指数计算与评价4个步骤。浙江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的评价体系(如图6-1所示)。

图6-1 小微企业成长指数评价体系

一、确定评价对象

我国小微企业广义上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参照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4个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为尽可能全面反映浙江小微企业状况,本章以基于政府统计数据的规模以上工业小微企业、基于问卷调查和重点监测数据的小微企业作为评价分析对象。工业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的评价对象是浙江省各市统计年鉴中界定为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到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到2000万以下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如图6-2所示)。

图6-2 我国工业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资料来源:参照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数据收集与预处理

浙江工业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的计算,主要依据浙江11地市(以下简称“11市”)历年统计年鉴数据。企业经营信心指数和重点监测企业的原始数据主要从国家和地方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平台调查数据获得。数据的预处理,主要是进行统计学处理,由于所收集的数据规模较大、种类繁多且时间跨度较长,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化、消除季节性因素以及剔除非常规数据处理等。

三、构建成长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重要性、统计充分性、指标协调性与灵敏性以及数列平滑性作为指标选取的原则。然而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性质,指标选取过程中遵循的原则侧重点也有所差异。对于宏观层面的评价对象,要对评价指标进行长期的观察分析,因而指标获取的数列平滑性尤为重要;而对于微观层面的评价对象,只是对小微企业的短期评价,反映小微企业运行状态的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用电量、负债合计、财务费用利税金额及净收益等指标显得很重要。

按前述第一步骤确定了3类评价对象之后,运用扩散指数和合成指数的方法分别计算出浙江省工业小微企业成长指数、小微企业经营信心指数和重点监测小微企业成长指数3个分类指数,然后运用合成指数法构建出浙江小微企业综合成长指数。

四、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确定指标权重时,通过SPSS软件,使用主成分分析法。首先,将原有指标标准化;其次,计算各指标之间的相关矩阵、矩阵特征根以及特征向量;再次,将特征根从大到小排列,分别计算出其对应的主成分,并根据主成分分析法求出先行指标(流动资产、资本、利息、存货等)、一致指标(总资产、产值、企业数量、利税、费用、用电量等)和滞后指标(所有者权益、从业员人数、固定资产、负债、应收账款等)的权重,再采用专家咨询法确定先行、一致和滞后指标组大类指标的权重。关于小微企业经营信心指数权重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关于企业成长指数指标权重的确定原则。最后计算小微企业综合成长指数时,运用AHP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3个分类指数的权重,最终合成计算出小微企业成长指数。

五、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指数评价研究的意义

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的特色、优势与活力所在,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能反映出浙江省的总体经济发展状况。因此,通过对小微企业成长指数进行评价研究,具体分析浙江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客观认识当前浙江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浙江自身的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寻求建立区域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浙江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更好地促进浙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小微企业综合成长指数采用纯正数形式表示,取值范围在0~200之间,成长指数的预警评价以100为临界值。100以上为较强景气、微景气成长区间,100以下为微弱不景气、较不景气成长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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