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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总体来看,受投入少、制度不健全、农科教分割、纵向合作不贯通、科技创新与生产脱节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羸弱,科技成果转化不足。我国水土资源非常珍贵,只有着力加快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实行农科教结合、大力发展农业教育,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把发展粮食生产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才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将传统分散、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方式转为主体组织有序、经营规模适度、技术采纳及时、生产手段先进、比较效益提高的产业发展方式,形成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产业整体效益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强、政府财力得到保障的发展局面,是实现粮食产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当前粮食价格下行压力大、粮食进口冲击大而关联产业发展空间也很大的情况下,加快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的步伐既显得非常迫切,也可谓适逢其时。

1.规模化

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家庭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没有处理好“统”和“分”的关系,小农生产过度分散,难以与大市场对接的矛盾凸显。由于收益水平较低,“农业副业化”和经营粗放的现象比较普遍。所调查的2884个未转入耕地经营权的典型粮农(2010年)户均经营耕地7.50亩、户均粮食播种面积为8.02亩、户均粮食产量为5434.35斤、粮食生产利润为3231.49元,而所调查的551个样本户(2012年和2013年)户均经营面积达到100.07亩、户均粮食播种面积154.22亩、户均粮食产量为67.48吨、户均粮食生产利润为5.75万元。从纯收入结构来看,不转入耕地经营权粮农的家庭纯收入仅有15.44%来自粮食生产,粮食生产不可避免地出现兼业化、副业化现象。而对230个规模化经营主体的调查表明,其家庭纯收入有91.40%来自粮食生产。实现规模化经营以后,经营主体可以较为专心地从事粮食生产经营,也利于提高专业化、科学化水平。230个种粮户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数为145人,仅占劳动力数量的21.01%,这一比重比未转入耕地经营权种粮户的34.80%低了13个百分点。

但调查也表明,在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后,亩均利润总体呈现出递减趋势。在家庭用工不计入成本的情况下,2884个未转入耕地经营权种粮户粮食亩均利润为479.86元,成本利润率达到146.64%。如果不计算家庭用工成本,551个耕地经营权转入户中21亩以下、21~55亩、55~124亩、124亩以上四组的单产分别为942.76斤、1140.09斤、891.86斤、773.05斤;亩均成本分别为646.36元、616.43元、616.10元、539.20元;亩均利润分别为431.54元、419.29元、340.12元、222.59元,成本利润率分别为34.43%、99.73%、66.78%、65.04%。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耕地转入户土地转入成本较高,亩均土地转入成本为129.87元;二是雇工换工成本增加,亩均为45.65元;三是农机具购置、燃料、维修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支出都会明显增加。可见,经营规模必须要适度,关键要在单个经营主体的绝对收益与宏观的粮食生产效率之间进行平衡。

2.科技

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我国建成涉及产前、产中、产后不同环节,中央、省、地、县、乡不同层次,涵盖教育、研发、推广的农业科技体系。这一体系的改革发展为我国粮食产量超过1.2万亿斤,极大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以及对糖棉等原料供应起到了主要作用。

但总体来看,受投入少、制度不健全、农科教分割、纵向合作不贯通、科技创新与生产脱节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羸弱,科技成果转化不足。我国水土资源非常珍贵,只有着力加快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实行农科教结合、大力发展农业教育,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把发展粮食生产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才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3.机械化

与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差距还非常大。突出的制约主要体现在:小规模经营主体购置能力和使用效率较低;农艺技术与农机应用相互割裂;机耕道、机具场库棚、维修网点等配套条件不够;农机补贴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农机制造业、流通和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20年以上。实现农业机械化,我国还要在完善经营体制、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农艺与农机融合、全面提升农机制造流通业等方面加强努力。

4.产业化

第一,延伸产业链条。在我国肉类消费还将增长,尤其是牛羊肉等动物性食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实行过腹增值的空间还比较大,要把引导粮食主产区发展特色养殖业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利用粮食原料加工食品、食用油、饲料、酒精、保健品和药品等产品,可以大幅度提升粮食的附加值,要培养粮食加工企业群体,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第二,推行基地化生产。能否获得稳定、可靠的原料,往往是龙头企业经营能否稳定发展的关键。发展基地化生产,不仅利于加工企业获得原料,粮食销路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第三,完善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能够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利益,也能为龙头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粮食生产主体入股龙头企业,探索农民分享后续产业收益的有效方式。引导企业利用资金、技术、信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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