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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社区治理体制变迁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管理主体和方式来看,中国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经历了行政管理阶段、行政管理为主+基层民主自治为辅阶段、行政管理为辅+基层民主自治为主的基层社会共治阶段。以上两个角度审视的社区治理阶段,其本质是一致的,反映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逐步迈向现代化。
浦东社区治理体制变迁_边缘化郊区到现代化城区—以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为视角

从体制方面来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经历了单位制为主与街居制为辅阶段、单位制解体与街居制为主阶段、街居制为主与社区制为辅阶段。从管理主体和方式来看,中国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经历了行政管理阶段、行政管理为主+基层民主自治为辅阶段、行政管理为辅+基层民主自治为主的基层社会共治阶段。以上两个角度审视的社区治理阶段,其本质是一致的,反映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逐步迈向现代化。

1.基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年的过渡时期,基层社会管理主要形成了单位制。在城市,大部分人口都纳入了单位控制范围,职工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单位相联系。其余无单位、无职业者则由街道管理。而广大农村在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形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管理格局。全能主义国家和整体性社会时期,国家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的一切,甚至控制人的思想,社区管理极度行政化。就当时的街道和城市居委会而言,资源配置都来自于上级政府部门。就农村公社和生产大队来看,资源也都完全被政府所控制。这种体制在单位制逐步解体和公社制退出历史舞台过程中才有所改变。

2.基层社区的行政管理+基层民主自治阶段

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传统行政性社区管理体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即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开始了直接的民主自治。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农村和城市推行基层民主。按照专家的观点,所谓自治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状态,“社会自治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社会制度的产生。”[18]因而,从这种角度来分析我国基层民主自治,至少到目前来看,我们显然与较高水平的社会自治有较大差距。我们的民主自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居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民主选举,从水平来看也就是“半民主”。这个时期基层社会治理体制还是一种行政管理加上民主自治的结合体。

3.基层社区的基层民主自治共治为主行政管理为辅阶段

在市场经济成熟条件下,依靠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在基层社区已经难以行之有效。利益分化和利益多元化使得社区无法用单一的方式和单一标准来管理。社会自治逐步成为基层社会的主要活动方式,协商、谈判等方式逐步成为基层在处理公共事务中的普遍有效方式。基层社区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直接的民主方式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选举民主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民主方式。在基层处理公共事务中,更多的表现为协商民主方式,而行政性方式和手段已经没有或基本没有用武之地。基层社区发展到了行政管理为辅基层民主自治共治为主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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