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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自化”与环保意识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万物自化”既是老子“道法自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老子环保思想和生态智慧的另一个突出特征。老子从“道法自然”和“自然无为”的论断中,必然会推演出“万物自化”的结论。老子还把“万物自化”应受到保护的思想,运用到国家的管理上。是说人给牛马落首穿鼻的本身,就是对“万物自化”规律的一种破坏。其实,郭象的“独化论”,就是在老子、庄子等人有关万物“自化”、“自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万物自化”与环保意识_东方智慧与现代文明: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魅力

“万物自化”既是老子“道法自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老子环保思想和生态智慧的另一个突出特征。老子从“道法自然”和“自然无为”的论断中,必然会推演出“万物自化”的结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三十七章)是说“道”永远是无为而不为的,如果侯王能遵守道法自然的规则,那么,老百姓也会像万物自生自灭那样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有人在自己管理自己的过程中,还想为所欲为,或强加妄为,我将用“无名之朴”的“道”来镇安他们,使他们自觉遵守无为而不为的法则,从而达到“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以致使他们“物行之,势成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即成之孰之:河上公注)”受到更多的爱养和保护。

老子还把“万物自化”应受到保护的思想,运用到国家的管理上。他对那种“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的社会动荡、民无安生、奇货可居、为所欲为,生态和环境遭受种种破坏的现象表示不满,从而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的政治主张,以防战争和社会动乱造成种种严重破坏,包括对生态和环境的人为破坏。

老子提出“万物自化”的思想,并不一般的排斥人之所为。因为“道”既是自然万物所应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所应遵守的法则。“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由于圣人不违反自然,不强加妄为,只是顺乎自然规律辅助万物使其成长,而不随意妄为,所以,圣人不会失败。对于那种把“自然无为”理解为消极厌世或“无所作为”的说法,梁启超就曾这样说过:“常人多说老子是厌世哲学,我读了一部《老子》,就没有看见一句厌世的话。他若是厌世,也不必著这五千言了。老子是一位最热心肠的人;说他厌世的,只看见‘无为’两个字,把底下‘无不为’三个字读漏了”。[1]实在是对《老子》的一大误解。

对于老子“万物自化”的思想,后来的学者诸如庄子和魏晋玄学家中的不同派别,也都从不同的方面作出了新的解释,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将其同爱护自然万物,保护自然生态完整性的生活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庄子在“万物自化”的基础上,提出“万化而未始有终”的观点,因为:“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庄子·太宗师》)是说万物的变化本来就是多样的,并不只有一种可能。所以,他在《逍遥游》中举出鲲鹏和鹪鹩的例子:鲲鹏“翼若垂天之云,搏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但“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这其中的原因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庄子·齐物论》)绝非外力所强加而妄为。

庄子在《应帝王》中,还以人们恣意妄为,有意或无意地破坏生态,损坏环境为例,说明“万物自化”的深刻道理。他说:“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窟,七日而浑沌死。”这将恣意妄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活脱脱地呈现了出来,有着很好地警示作用。在《庄子·秋水篇》中,庄子还用了牛马“落首穿鼻”的故事。他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同返:作者注)其真。”是说人给牛马落首穿鼻的本身,就是对“万物自化”规律的一种破坏。这样以人灭天,以得殉名的事情,应谨防发生。这就叫返回事物的本性,让万事万物按照生态平衡的正常规律去发展自己。

后来,魏晋时期的玄学家“独化论”学者郭象,对此却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在郭象看来,服牛乘马,割鼻穿落,对人来说,虽是一种“有为”之作;但对牛马而言,却是一种“顺乎物性”、“当乎天命”的“无为”现象。所以,他说:“以性自动,故称为尔;此乃真为,非有为也。”(《庄子·庚桑楚》注)可见郭象对“无为”的理解,其实就是按事物的“性分”,“执而任之”的一种“有为”行为,二者是同等的,也是统一的。这是郭象在遭受战乱之后新的形势下,在人们急于恢复社会安定,恢复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重整山河的心情支配下,对老子“无为”概念作出的新的解释。

其实,郭象的“独化论”,就是在老子、庄子等人有关万物“自化”、“自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是在新的形势下,将其改铸为万物“无所资借”、“独化而足”的“突然自生”之说。按照郭象的说法:“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生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耳。”(《齐物论》注)意思是说,万物“独生而无所资借”、“物各自造而无所待也。”(《知北游》注)这里,郭象更加突出了万物“自生”、“自化”的自为能力,突出了事物内在的复生和再造能力。这对恢复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依靠自然界本身的生长能力来改进自然环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郭象在《庄子注》中,用了许多独特的字眼来描述万物“独化”之状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如:“自当”、“自成”、“自正”、“自主”、“自任”、“自将”、“自为”、“自尔”、“自足”、“自得”、“自失”、“自息”、“自尽”等等。

郭象“独化论”学说的提出,不但丰富了道家有关“自然”概念的内容,而且,也在客观上肯定和提升了人的自我价值,对把人从旧的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有着一定的作用。《世说新语·品藻篇》中,就曾记载着东晋人桓温同当时清淡名士殷浩的一段对话:“桓问殷:‘卿何如我?’殷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这里,已有不再受人支配的意思。可见以郭象为代表的魏晋玄学思想,不但赋予道家“自然”概念以更多的文化内涵,而且也赋予道家“自然”概念以更多的文化创造力量,使这一概念的传播扩大,影响着魏晋乃至南北朝时期人文科学及其他领域的蓬勃发展,引起人们对生态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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