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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观念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观念我区五大宗教俱全,宗教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这些论述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我区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观念_海纳百川续编: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与思考

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观念

我区五大宗教俱全,宗教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宗教领域总体稳定和谐,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必须常抓不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宗教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对于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对于壮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确立了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开创了中国特色宗教工作的正确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立足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多次研究部署宗教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举措。党的十七大首次将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写进报告,并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写进党章。去年12月份,新一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讨论宗教问题时,胡锦涛总书记又明确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些论述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我区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的特殊复杂性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处理宗教问题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长期以来,我区宗教工作之所以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宗教领域之所以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宗教工作中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精神实质与基本要求,真正把这一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我区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积极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总的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最重要的就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要在推广、巩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努力维护我区宗教领域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三)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上来。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是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充分调动和广泛团结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致富、加快发展上来。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信教群众的基本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既是保证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保证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加强领导的需要,也是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有效屏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境外一些宗教势力千方百计对我进行渗透活动。我们必须保持敏锐的政治意识和高度的警惕性,充分认识到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一场复杂、尖锐、长期的政治斗争,越是在扩大开放的形势下,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动摇,越要坚决抵御境外势力渗透,筑起抵御渗透的坚固防线。要把渗透和正常交往区别开来,支持和鼓励我区宗教界在平等友好交往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他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积极性,这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作贡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进一步探索宗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与途径,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逐步确定较为明确的范围,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人士队伍。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支持他们搞好自身建设和自我管理,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三、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推动宗教工作争创新成绩

宗教工作事关全局,政策性、政治性很强,涉及问题复杂而敏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一,切实重视和加强宗教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理顺涉及宗教工作的党政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限和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宗教工作的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做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处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统战部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的宗教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二,强化基层宗教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城市街道、社区、学校和企业等也要纳入,明确工作范围和各自职责,真正把宗教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涉及宗教问题的各个领域。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第三,加强调查研究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深入调查研究,是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方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只有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把握真实情况,才能在制定政策、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时做到有的放矢。要加强对基础性问题的调研,摸清宗教领域的基本状况,建立科学统计体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加强对现实性问题的调研,分析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措施,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进一步解决。要加强宗教外宣工作,积极主动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通过宗教界的对外友好交往,展示我区宗教的真实情况。

(摘自2010年5月2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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