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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民俗文化的概念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物质民俗文化的概念物质民俗文化是指人民在创造和消费物质财富过程中所不断重复的、带有模式性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带有类型性的产品形式。它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即物质生产民俗文化和物质消费民俗文化。物质生产民俗就是首先为了保证人类能够吃饱而产生的重复的文化形态,正是这种重复,使生产成了群体所共同遵守的一种活动方式,成为约定俗成的规范。物质民俗文化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博。
物质民俗文化的概念_民俗文化学

第八章 物质民俗文化

物质民俗文化涉及的内容、范围都非常广泛,它包容了人类为生存而创造的所有形态。有的学者把物质民俗文化统称为经济的民俗,原因就在于物质民俗文化其实也就是一种经济活动,是创造财富和消费财富两者的总称。

第一节 物质民俗文化的概念

物质民俗文化是指人民在创造和消费物质财富过程中所不断重复的、带有模式性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带有类型性的产品形式。它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即物质生产民俗文化和物质消费民俗文化。

物质生产民俗文化和物质消费民俗文化,都是伴随着人类的生存过程而产生的民俗文化形式。它是在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不断重复中逐渐形成固定的模式和形态的,因此是一种最早期或原始的生产或消费方式,由于它的单一和没有重复性,我们就不能将它作为物质生产或物质消费民俗文化来看待。举个例子来说,仅仅盖了一幢房子的建筑,我们不能称它为建筑模式,只有区域之内或民族之内采取共同的盖房方式,采取一致的建筑术和建筑模式,我们才能称它为建筑民俗文化。同样,一个人所采取的工作方式,仅仅是个人行为,只有区域或民族之内大部分人都采取的工作方式,才是一种劳作民俗文化。

物质民俗文化的历史非常悠久。马克思曾说过,人只有吃饱才能从事其他的一切活动。物质生产民俗就是首先为了保证人类能够吃饱而产生的重复的文化形态,正是这种重复,使生产成了群体所共同遵守的一种活动方式,成为约定俗成的规范。这种重复的生产方式,在原始群时期就已萌芽,并且开始成为原始人进行生产时需要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物质生活民俗文化也是如此,它是在原始群时期便已存在的一种非常原始的习俗形态,只是随着物质生产的进步,人们的物质内容不断丰富之后,个人财产成为社会主导形式,生活消费的个性才更加突出,形成了许多人们需要共同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形成了区域或民族间的共同消费特点和习俗,完成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过渡,形成物质生活文化模式。

物质民俗文化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博。它包括生产民俗中的农、牧、渔、猎民俗文化,以及匠作建筑民俗、交易商贸民俗和生活民俗中的饮食民俗、服饰民俗、居住民俗以及交通等为了人们生活得更舒适的用具民俗等内容。

物质民俗文化从它成为物质民俗文化,在人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不断重复开始,就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而是通过这种重复,获得更高的效率,产生更舒适的效果。因此可以说,它的一切并不仅仅是为了果腹,而是出于对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生活更有序的发展的需要。

第二节 物质生产民俗文化

我们这里要介绍的是农、牧、渔、猎和匠作商贸等方面的民俗文化,这是物质民俗文化中属于人类创造的,为了延续生命所必需的形态,但它又不是创造物质形态本身,而是在创造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区域或民族所需要共同遵守的生产特点和习俗惯制。

一、信天由人的农俗

农业生产民俗,在我国这个农业大国中,不仅历史非常悠久,而且内容和表现形态也非常丰富多彩,表达着信天由人的自然农业的习俗特点。

第一是农业生产完全按时序节令来安排,季节性非常强。我们现在说的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藏,其实都是农业生产按时序节令季节长期实行而形成的。畲族及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中盛行的刀耕火种方式,季节性要求就更强。人们常说的“庄稼不等人”“季节不饶人”,表达的就是农事不能违背时序节令这个季节规律。不过,随着现代农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局面在逐步得到改变,大棚农业的推广,使季节这个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必须遵循的规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第二是存在大量经验性的占卜天象以预测农事的习俗。这既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总结,也是人们遵循天地变化规律的写照。在江浙一带,常常以各种自然天气现象来占卜农事,如“岁朝东北风,五禾大熟。岁朝西北风,大水害农功”“清明头夜雨,麦烂蚕也死”“伏天落大雨,百姓做财主”“端午无雨是丰年,芒种无雨空种田”及“立秋无雨千人愁,万物从此欠丰收”等,都是这种占卜天象以预测农事的习俗。

第三是农业禁忌。由于长期缺乏科学思想,这方面的习俗带着非常浓郁的迷信色彩。在浙江武义,过去育秧时挑谷种出去若遇到女人是很大的忌讳,认为是很不吉利的事情,须回头重挑一遍。宁波人播种时,专挑干支中“乙”日,而禁忌其他日子。丽水一带则专门选择平潮日播种,据说平潮日下种不会浮动,种子也不会聚簇。金华人则专门选太阳要下山时去播种,认为“太阳下山不再走,谷粒下田不会飘”。[1]这也是一种顺势巫术的表现,相信太阳的动与谷种的动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太阳下山见不到它的动,则种子撒下去也就不再会动。

至于杭嘉湖一带的养蚕业,生产过程所讲究的禁忌就更加多了。比如,浴种,大致就选在蚕生日、百花生日等特殊的日子,人们相信这些日子浴种最吉。养蚕期间禁忌生人进入蚕室,所以,一般亲友在此期间也都暂时不来往,叫“蚕关门”。“在海盐,蚕农往往在自家门口打上许多桃树桩,缚上用左手搓成的草绳,张成网状,表示不许外人造访。有的则在门口贴一张红纸,上书‘蚕月免进’等字样。对于这样的人家,当地人都自觉地不登门。谁要是冒昧登门,主妇往往会气急败坏地端出一盆冷水来,向外人夹头夹脑地泼去。有的则端出一盆冷饭,上面放一根菜,一边跟着外人向外走,一边把饭朝外泼去。在桐乡,则用一小盅茶叶和米,在外人的背后向门外泼出。在海宁,习惯在廊下围上草帘子,隔一段就在帘上插一根桃树枝,表示蚕禁。”[2]但若外人真的不意间冲犯了这些规矩怎么办呢?那就要举行一种叫“送客人”的仪式:“用一只小竹簟,放一副盅筷,少量酒、饭、菜,一个小稻草卷,到此人回去的三岔路口燃稻草卷,泼掉酒、饭、菜,以示祛邪。”②这种养蚕的禁忌还非常多,有些可能含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如蚕初生时忌屋内扫灰尘,忌煎爆鱼肉等油锅之气,也不可以焚香或佩香等,大约是初生的蚕比较幼嫩,适应环境能力较弱之故。有些在语言上禁忌则属于祛除晦气讨吉利,因此有些语言须改口避开不说。像忌“亮”,因为亮蚕是病蚕之一,“天亮了”要说成“天开眼了”。忌“僵”,因为僵蚕也是病蚕。所以“姜”要说成“辣烘”,酱油要说成“颜色”“罐头”“咸酸”等。“葱”有“冲撞”之冲的嫌疑,因此,葱则改叫“香头”“香火”等等。养蚕禁忌特别多的原因,除了早期养蚕不易,人们缺乏科学知识之外,更多的是包含着人们祈求蚕茧丰收的美好心愿。

第四是祭祀田神。这种祭祀主要是人们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有神灵主宰的结果,它是农俗中信天的极端表现。田神也叫“五谷神”,有些地方是祭先农,有些地方是祭社神,有些地方则变异成各种各样的神祇。在江浙一带有祭田公田婆的习俗,人们相信农业的丰收全靠田公田婆的护佑。因此,每块田必定立有一块石头做田公供在田块的一角,田婆则立在对面或旁边。祭祀在稻谷扬花时进行,用鸡、肉、饭、酒等物,并加祈祷,时间则大约在黄昏时。在河南种西瓜的瓜乡,祭的是瓜神;四川则有土地会,祭土地神。凡此种种都说明人们对天主农业的极其信任。

第五是欢庆丰收。农民劳作一年盼的什么?不就是丰收后能过上好日子吗!所以一旦丰收,就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好好地感谢天地神灵的赐福,最终形成了类似于节日性的庆贺。这种庆贺在很早的时候便已产生,《礼记·杂记下》载:“子贡观于腊。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腊,一月之泽,非尔所知也。’”这里的“腊”就是腊祭,是一年劳作之后,获得丰收,感谢天地神灵而举行的祭祀和庆贺狂欢活动。腊祭活动后来发展为逐疫习俗和吃腊八粥习俗。这种庆贺丰收的活动还融汇在春节的谢年,以及元宵节等节日习俗的一些内容中。谢年是一种家中的祭祀,目的是感谢丰收;元宵等节日中则有许多“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等形式的灯饰,一是表达丰收的喜悦,二是祈求来年获得更大的丰收。欢庆丰收的习俗,在浙江东阳有一种叫“拜斗会”的形式,非常有特色。拜斗会在农历七月举行,地点是在晒谷场上。祭坛由数张八仙桌拼合而成,上置披红挂彩经过一番打扮的稻桶六尊,一大五小,大者代表五谷之神,小者各代表谷、稷、麦、黍、菽各神。奇特的是参加祭祀仪式的大多是壮年妇女,男人不准参加,只能在一边做杂差,放爆竹,敲锣鼓,呐喊助兴。坛前放供桌,供品为百谷、百果、百花,祭坛左右分别栽两枝“摇钱树”,然后左栽柏树,右栽竹子,寓意“百样富足”。仪式开始时,妇女们结队在燃烧的稻草堆上跨过,俗谓“熏火浴”,以除身上的秽气。主持者点燃第一根蜡烛,男人们便放爆竹,敲锣打鼓,这时,一壮年妇女扮谷神,在坛前尽情跳舞,其余妇女列队持香跪拜,然后唱《四季调》《十二月名》等民歌。接着舞者双手持插有鲜花的橘子和梨,成双成队地跳舞,作插秧、收割之态,粗犷而纯朴。舞毕就串戏文,由爱好者自告奋勇,一直欢腾到半夜。最后,燃烧彩树,人们齐声喝彩,欢送谷神回天庭,拜斗方告结束。[3]

农业民俗在农业社会的产生和盛行,是人们在有限的知识范围内对自然现象做出的积极反应,大部分内容已不局限于对生存必需的生产的需要。但在自然经济环境中,信天由人的色彩则极为明显,表明靠天吃饭的农业经济仍然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生产方式。

二、与自然为伍的渔猎

狩猎和捕鱼不仅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也是在中国各地区各民族中都存在的对主生产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有时成为农闲季节的一种副业。

(一)狩猎习俗

原始社会时期,狩猎是一种主要的生存方式。但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之后,狩猎便退而居其次,成为人们生存的一种次要生产方式。但狩猎的许多习俗惯制却被保存在民间的生产过程中。狩猎的季节性观念极强,在东北,一般都在秋冬之后进行,其他地区则在农闲时进行。

狩猎是一种勇敢者的生产方式,在猎虎、熊、豹、野猪等凶猛的动物过程中充满了危险,体力不够、技艺不行都可能带来自身生存的危险,为了减低这种危险,各地各民族的人民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狩猎方式方法以及技能。如东北人猎熊,常常都是在冬季黑熊进入冬眠之后进行。黑熊进入冬眠俗称“蹲仓”,即进入枯树洞中过冬。人们把从树洞中猎熊叫“掏仓”或“刷仓”。首先是由一人到树洞边去“叫仓”,人们用大斧猛击树干,震醒睡熊,待其出洞给予射杀。当然人们也有采用设陷阱、夹子等方法捕捉的。南方捕猎各种动物,大都让猎狗先行,然后或个人或集体捕杀。

由于狩猎极其危险,大都需要集体进行,所以,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人们形成了许多适宜于各地民众的狩猎习俗。东北长白山的猎人总是集体进山狩猎,待冬天一到,他们便推选“把头”,带着斧、锯、食物、炊具,背上子弹扛上枪进山打猎。待积雪一尺多厚之后,人和猎狗都跑不动了,就下山回家。下山时,习俗规定,不能将搭好的窝棚或“地子”拆除,也不能将多余的粮食、柴火和盐等带走,主要目的是给那些迷山者使用。南方人狩猎,也集体进行,并公推负责人,一切都集体讨论决定。人们常常进行分工合作,负责搜山的叫“赶山组”,传达消息的叫“报号组”,负责打伏击的叫“猎手组”。

猎物的分配一般都还保留非常原始的“上山赶肉,见者有份”的规矩,如以猎野猪为例,许多地方规定,野猪打死后在四足未捆缚之前,凡赶到帮助缚脚和抬的人,都可分到一份。同时习惯上还是保留着对那些参与狩猎者因功劳大小不同而得到猎获物不同的方法。在浙江浦江,如果猎手一枪打死了猎物,称“头铳”,可得猪腿两只,肺、胃、肾和股份肉,再加全猪百分之十的肉。如果一枪未打死,仍称为头铳,但只能得两只腿及股份肉,第二枪打死猎物的称“贴铳”,可得肺、胃、肾及股份肉,再加百分之十的肉。赶道的人可分两只腿和股份肉。野猪的头则用作祭拜山神和灶神。[4]

原始社会时期的狩猎还要举行极其隆重的仪式,现在世界上的许多岩画就是狩猎出行图。其中,祭祀山神的习俗,在过去的集体狩猎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仪式。在湖北的神农架,人们认为猎获物都是山神所赐,因此,上山打猎前必须择定吉日,在出猎前要烧纸钱,并为山神供上鸡肉、馒头,要跪拜祝祷,还有翻跟斗仪式。有了猎获物时,不能立即抬走,须用木签把它的脚钉在地上,祷告山神感谢恩赐,否则,下次打猎时就会倒运。浙江金华等地的狩猎都要祭山神,人们用香、纸缚在毛竹上,以示敬山神。许多地方还在上山后,垒一个三块石头的山神位,虔诚礼拜,祈求获得丰厚猎物。

(二)渔业习俗

狩猎大都在山上,而渔业则只能在水中进行,环境的限制非常严格。从目前所知的渔业生产情况来看,大致有这么几种方式:第一种是徒手捉鱼,第二种是用工具如网、鱼钩、鱼叉等捕鱼,第三种是用药物捕鱼,第四种是用驯服的鱼鹰之类捕鱼,第五种是用炸药炸鱼,第六种是用电来电鱼,包括海上作业时的电网捕鱼。后两种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捕鱼方法,由于它有大小鱼都一次性捕捉的特点,对于渔业的长期发展非常有害,所以,是一种应该禁止的方法。

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千百年来不仅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产方式,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独特的生产习俗。捕鱼前要占验天气,尤其是出海捕鱼,占验天气显得更为重要。像福建漳州等地的渔民出海前就要占天(看风雨)、占云(看阴晴)、占风(看潮汛、飓风)、占日(看晴风)、占雾(看雾雷)等等。在浙江舟山的渔民中,这种习俗极其系统和规范。出海前要举行海祭,他们在每条船上祭告神祇,烧化疏牒,称“行文书”。供祭之后,把一杯酒和少许碎肉抛入海中,叫“酬游魂”,以祈祷渔船出海顺风顺水,一路平安。习俗禁忌在这一天吵嘴和讲不吉利的话,否则要受处罚。舟山渔民的大船上都供奉有“关菩萨”,小船上则供奉“圣姑娘娘”。关菩萨传说是三国时的关云长,圣姑娘娘则是宋朝的寇承女。关菩萨老爷旁还供有两个木头神像,一个叫顺风耳,一个叫千里眼。供奉这些神灵的主要原因是海上作业危险性大,天气变化无常,人们无法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便将一切都交托给神灵。

为了保证出海平安,嵊泗一带在七月半还举行隆重的祭海神仪式,用三牲(即猪、鸭、鱼)和香烛、锡箔在海边礁岩上供祭海神爷,还要请道士念经打醮,规模很大。传说海神爷是古时候一位斩海蛇的安知县,祭他是祈求他斩尽海蛇,使渔民出海平安无事。

鱼汛结束后,渔民们还举行谢洋的酬神活动,叫“散福”。每次酬神都要用猪头、全鸭、鲜鱼三牲供奉,然后先由船老大割去猪鼻上一块肉抛入海中,伙计们这才动筷分食其余。

渔民的生产除了经验,就是靠老天了。在长期条件落后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禁忌。比如,船上不借东西,船上之物只准进不准出,渔民上船后不洗脸、不洗脚、不穿鞋。船上忌坐七男一女,据说它与八仙有关。另外,渔民还认为妇女是不干净的,因此,妻子坐产时不进产房,丈夫连衣服也要预先拿出来,以免造成不干净或不吉利。

东海渔民对遇险之船或人都是全力救助的,但对死人,若遇朝天女尸或伏身男尸,则不能捞,要等海浪将尸体冲翻过来之后,才能捞。捞尸时用镶边篷布蒙住船眼睛,以辟邪气。捞上的尸体忌直言,而说是捞了个元宝,对无主尸体则集中安葬。海盐渔民据说有不救落水之人的禁忌,主要是人们相信有讨替身之说。你救了他,那么,下一个就该是你了。

渔民禁忌和“翻”有关的所有东西,吃鱼是绝对不能翻身的,否则将预示着翻船。苍南等地则有渔民出海时点长明灯的习俗,据说长明灯象征着出海者的灵魂,因此,家人决不会让长明灯在出海者回来之前熄灭,否则是出事的征兆。

渔民各种习俗的形成,都是基于现实功用目的和信仰。其中,有些是经验的总结,有些是科学缺乏的结果。随着现代渔业生产技术的进步,许多旧的生产习俗正在消除,科学的生产观念正在形成。

三、创造完美的匠作

匠作的兴起是与人们生产分工的逐渐专业化相一致的。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分工尚未形成时,所有的活都要自己干,是一个多面手和全能水平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生活生产需要的物品日益增加,那些在某方面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就变原来自己的副业为主业,专门从事自己特长的职业以谋生,出现了各种专职的工匠。这种工匠散布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在作坊中工作,有的游动于民间村落的角角落落,满足着人们生活的各种需要,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匠作习俗文化。

(一)匠作都有祖师爷

传统的民间匠作号称七十二行,每一行都有自己的祖师爷,其中代表性的主要有:木匠、石匠——鲁班,泥水匠、油漆匠——鲁班妻,陶匠——范蠡,铁匠——李老君,酒匠——杜康,造纸匠——蔡伦,屠宰匠——张飞,笔匠——蒙恬,盐匠——葛洪,醋匠——帝予,篾匠——泰山,画匠——吴道子,鞋匠——孙膑,裁缝匠——轩辕帝,理发匠——吕洞宾,梨园祖师——唐明皇,火腿业——宗泽,等等。

这些祖师爷的由来都有动人的传说。木匠大家都知道,泥水匠、油漆匠的祖师爷为什么是鲁班的妻子呢?相传有一次鲁班给人盖了房子后,房主人嫌房子太粗糙不好看,要求鲁班给装饰一下。但到鲁班家时正好鲁班出门了,鲁班的妻子便对鲁班的小徒弟说:“你用水和稀泥把石头缝糊住,再抹抹干净就行了。”小徒弟刚想走,又站住说:“师娘,我怕弄不直。”鲁班妻想了想说:“把我的纳鞋底绳儿拿去,吊上线就行啦!”接着她又对另一个徒弟说:“你去把他家的木什梁檩再修一下。”这个徒弟说:“师娘,怎么修才好看呢?师父不曾教过,你教教我。”鲁班妻说:“这有什么难,你用水和点胶泥红土抹到木头上就行啦。”徒弟说:“木头不粘水怎么办?”鲁班妻说:“那就把我打裕背用的糨糊拿去抹上就可以了。”于是两个小徒弟照此干去,把墙抹得又光又平,把梁檩涂得通红通红。房主人见了非常满意,重赏了两个小徒弟。鲁班回来知道此事十分高兴,就让两个小徒弟正式拜师娘为师。从此,就有了泥水匠和油漆匠,鲁班妻也就成了他们当然的祖师爷。

各行祖师爷都有自己由来的传说,而有了祖师爷便有对祖师爷的崇拜,人们不仅修了鲁班庙、老君庙、药王庙等加以祭祀,而且,在行业之内还有各种祖师爷生辰、忌日的祭祀,非常隆重。

(二)匠作民俗文化的三个特点

各行匠作都是特殊的工种,需要特殊的技能和特殊的训练,因此形成了匠作民俗的个性特征。

1.讲究师承关系。匠作是一种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业,非有师父指点不可,所以就形成了师徒相承、手教口授的特殊关系。拜师成为学艺的绝对前提,不拜师也就难以学艺,当然也就不会有大的成就。有些绝活还形成了只传男不传女的规矩,使行业传承的范围非常狭小,有的仅在子弟或亲戚间传承,形成了地区性的行业趋势。

2.封锁技术秘密。由于讲究师徒传承,技术只在师徒间传授,对于非师徒关系的人员,则一概保密,因此非师徒之间,非门派之间,技术绝对不相传授。加上各行各业之间本身存在的竞争,匠作同行之间的技术封锁,就显得更加严格。什么“祖传秘方”“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真正什么什么”之类便到处可见。有人说,这种技术封锁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现在实行的技术专利之类的制度,其实与过去的技术封锁,也仅仅是同工异曲而已。

3.生产活动的神秘性。这种神秘性表现在师承关系和封锁技术方面,同时也表现在行业中有许多禁忌和流行特殊的行话。如甘肃武威一带的挖煤工,为了避凶求吉,无论在井上还是在井下,都忌说“砸”,凡用“砸”处都以“碾”代替。打石匠工作时不准开口说话,否则可能导致工伤事故。忌女人到采石的洞口或洞中,认为女人去了会惹山神发怒。青田石匠忌说“洞”,进矿洞叫“进财”;也不说回家,叫“拔草鞋”;忌说“洗”,因方言中“洗”与“死”同音,所以,连碗也不洗,只用布擦干净。烧窑匠的禁忌也非常多,建窑要择吉日,开工要祭窑神,建窑时不许儿童、孕妇到窑地,也不许挑粪桶的人从窑前经过,以防触犯窑神等。

匠作还有很多自己行内人士通行的行话。在荆楚等地,称尺子为“量天子”,称墨斗为“江湖”,凿子为“穿山子”,瓦刀为“开天子”,梯子为“步步高”等。称木匠为“劈老匠”,称瓦匠为“方老匠老”,称石匠为“科老匠老”,同行叫“舸友(老)”。称上工为“南老上调”,收工为“南老故老”,活做快点为“打少点”,等等。[5]

匠作生产的特点和特殊性,使各种匠作的门户观念非常强,这是可以理解的。匠作不仅在创造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有用的东西,也在为我们的生活创造美,所以,匠作都在追求精益求精,希望创造完美的用具和工艺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同的色彩。

四、与民便利的商俗

商业的发展是人类进步的必然结果,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商业虽然受到歧视,但并没有妨碍它的发展和成熟,并最终形成了以集市贸易、庙会和行商坐商相交叉存在,以满足和便利老百姓为目的的商业体系和习俗。

(一)集市

集市是在商品经济获得一定的发展之后,为便于货物交易而形成的一种买卖交换场所。集市形成的历史非常早,《易·系辞下》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便是殷商时代集市交易的写照。早期的集市大约仅仅在交换各自缺少的货物,“各得其所”而已,并不计较商品价值之间的等值与否。新中国成立前苦聪人就盛行这样一种交换方式,把自己的猎物或兽皮放在通往集市的路边,然后就躲进草丛,待换取山货的商人放一些盐巴、布匹或衣物并将东西取走后,他们才将放置的物品拿回家。至于是否等价,从来不去过问。

集市一直由政府划地经营,四周筑有高高的围墙,早启晚闭。唐代时市的交易信号“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会,日入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6]南宋之后,坊市被彻底打破,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集市。这种集市贸易的方式在后来中国的历史上发育得极其成熟。北方基本上叫“集”,而南方则基本上叫“市”,也有叫“步”的,如《景定建康志》中的黄友步、黄连步等皆为集市。两广一带则叫“墟”,云南叫“街子”,四川、贵州叫“场”。集市大都在城镇边沿或一些集镇中进行,一般并不天天有集市,而是有固定的时间。相近的集镇有着不同的集市时间以便错开,让行商可以多赶一些集市。农民将自己多余的货物在集市中出售,同时买进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生产用品,起到既丰富市场,也方便生活的作用。这种集市在南宋时江浙一带极其发达,所谓“十家之邑,必有米盐之市”。[7]有人研究,当时集市与建制镇的比例大约是三比一,即一个建制镇有三个集市,如《咸淳临安志》载,临安有六镇共十五市;《景定建康志》载,明州(宁波)是五镇共二十二个集市,说明集市非常发达。

目前,这种集市交易在我国农副产品的集散方面,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同时,在改革开放之后,新兴的商品市场则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使旧的集市贸易方式得到了发展。

(二)庙会

庙会是随着佛道圣诞和开光盛典而形成的商业娱乐交易活动[8],在魏晋南北朝时即已产生,周处的《风土记》中已有人们举行庙会的记载。后来,随着佛道信仰的兴盛,庙会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信仰和物资交流的重要活动。因此,庙会除了烧香拜佛外,主要是进行各种货物的交易。北宋时的相国寺万姓交易庙会极负盛名。据《东京梦华录》记载,相国寺庙会每月5次开放,万姓汇集自由交易,形成了几个具有特色的货物交易区,如大三门上都是飞禽走兽猫狗之类,第二、三门则都是些动用什物,近佛殿的地方则售卖一些传统名牌产品,两廊专售当时寺院中尼姑制作的产品,殿后是古玩绘画,后廊是算命看相占卜风水术士汇集的地方,所谓“伎巧百工列肆,罔有不集;四方珍异之物,悉萃其间”。[9]确实是热闹非凡。

这种庙会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远近闻名,每年都固定地举行;有的则一次性进行,专为庙宇建成开光大典而举行盛大的庙会。以前者为多。在江浙一带,过去较著名的庙会很多,如苏州的玄妙观庙会,杭州的吴山庙会,绍兴的水陆庙会等。

(三)行商

行商有两种:一种是资金雄厚进行长途跋涉大宗交易的商队,像历史上来往于丝绸之路上的骆驼商队、云贵高原的马帮等;另一种是小本经营的小贩,他们身背肩挑,上山下乡,走街串巷,赚取微薄利润以养家糊口。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便是这种小贩。著名的如浙江永康的小五金货郎担,他们走东串西,补铜壶补锅,制作各种五金用具;义乌的鸡毛换糖也是非常著名的小行商小商贩。这种行商,随着现代商业经济的发展,在江浙一带已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四)坐商

这是一种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业行为。唐代前市中的“肆”大约是坐商的前身。在宋代,坊市制度有了重大改变,使市中有了固定的经营者,这就是我们现在常见的商店。坐商一般都集中在居民区和大城镇,大都有自己固定的消费者。除了特别重视自己的店牌子外,在过去坐商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在自己的店门口,按不同经营内容,悬挂幌子。幌子也称望子,是一种具有现代广告意义的悬挂物。它与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久而久之,约定俗成,特殊的幌子就成了某种生意的象征。如酒店悬挂写有酒字的旗子或悬挂一只葫芦;酱菜铺镌刻“酱园”或“酱”字做幌子;裁缝在木板上写“成衣”二字做幌子;卖扇子的挂一把大扇子;当铺门前悬一个大大的“当”字;茶叶店门前是“茶”字等。这些招幌浅显明白,让人一看便知店中所经营的内容,买东西不会走错地方。在东北,悬挂的幌子不仅表明自己在经营生意,而且还有等级象征。挂一个笊篱头子作幌子的是鸡毛小店,专招徕挑担的小货郎,贫穷的过路人,吃得很简单。挂一个罗圈,下面飘几根布条的幌子,招徕的是一般过往行人,吃的是大煎饼和豆腐脑。挂梨包幌子的店,比前两种店稍大,专住赶大车和赶牲口的,伙食一般,有喂牲口的站槽和泡料的缸。挂两个罗圈做幌子的店,是既住大车又住人,伙食也简单,当地称“管小饭”。挂五个罗圈的大车店,条件就较好,既卖草料,伙食中等,还有便宜的酒菜。挂柳罐斗加一串罗圈(一般五到七个),下系红布条做幌子的店是大车店,这是东北最讲究的旅店,除有大炕外,还有单间,伙食也讲究。现在东北的有些饭店也兴挂罗圈,小饭店挂一个罗圈,大饭店挂两三个罗圈。其中,红布条是表示汉族人开的饭馆,蓝布条是表示回族人开的清真店。这种表示,很有点现在星级饭店的意味。

不管是行商还是坐商,也不管是集市还是庙会,它最重要的目的都是为了给民众以方便的购物机会和方式。

第三节 物质消费生活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在本质上来说都是为了使人类有序地、更好地生存,而物质消费生活民俗文化所包含的这种目的,则更加直接。

一、就地取材的食俗

饮食从本质上来说是就地取材的。南方人以吃米饭为主,北方人以吃小米、麦面为主,这是种植收获不同所致。记得从前有过这么一则故事,新中国成立时家家户户要划分成分,什么地主、富农、贫农、下中农、上中农等。从北方来的干部到了浙江,看到每家都吃白米饭,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他们统统划到了地主、富农一档。理由是,北方只有地主富农才吃得起白米饭。此事被周恩来知道了,他说,南方只出稻米,贫农也都吃大米。于是,纠正了这种划分方式。这则故事说明,南北在吃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原因就是人们的食俗是就地取材的。然而,这种就地取材的习俗,在长期的生活传承过程中,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食俗。

(一)待客食俗

各地的待客食俗不仅表明不同的礼仪方式,也表明人们的生活程度如何。

客人到家,在江浙一带常常是烧一碗特制的点心。金华一带是一碗面条,外加两只白煮蛋置入碗底。春节时,对会喝酒的男客,主人还会奉上一碗自酿的米酒。对特殊的客人,尤其是尊贵的客人,则烧水煮溏心儿蛋或米酒蛋,以鸡蛋数量多者为尊。早年,待客的两只鸡蛋,只能吃一只,叫有余,两只都吃完是一种没有礼貌或教养的表现。

一些少数民族中的待客食俗,常常是尽其所有,非常热情好客。哈萨克和蒙古族都有用全羊招待亲友和客人的习俗,哈萨克人上全羊时,须将羊头的嘴脸朝着客人,表示尊敬。同时习俗还规定,只有主人用小刀割下并吃掉羊头上两腮及各部位的肉和心、肝之后,在座的客人才能动手吃肉。宴席快要结束时,主人还会将一大把碎肉凑在客人的嘴巴边,要客人吃下去。客人如表示拒绝,则被理解为小看了主人的诚意,所以必须吃下。对于蒙古族人来说,全羊席不仅表示隆重,也表示敬重。全羊要一整天才能烤好,食用前须由长者发表祝词,并用整羊的头上肉,由长者祭献天地火神,然后把一些羊肉先分给小孩之后,客人才可以食用。

待客食俗不仅表现各地各民族不同的礼仪习俗,也表明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食用东西。

(二)节日食俗

节日食俗是在节日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饮食习俗,不仅具有浓郁的节日色彩,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个性。

春节吃团圆饭。有鱼、有肉、有鸡鸭鹅等,非常丰盛。团圆饭须全家到齐后才吃,若因为某种原因,有家人来不及赶回来吃团圆饭,则必须给那位家人留出一个空位子,放上碗筷,以示团圆。北方则盛行在农历大年三十晚上吃饺子,饺子意为交子,是万物更新,新年开始的象征。南方的一些地方在春节时还有蒸糕和做团子的习俗,糕表示年年高,团子是象征团圆。做年糕是南北许多地方都时兴的习俗,年糕也是象征年年高,有进步。

元宵节吃汤团,原称元宵。元宵也表示团团圆圆,像元宵一样的圆圆溜溜地全家团聚。清明是吃清明果,端午节则吃粽子,中秋节呢吃月饼,重阳喝菊花酒、吃重阳糕,冬至北方吃馄饨,江浙一带则有舂糍粑的习俗,腊月初八则吃腊八粥。

节日食俗在少数民族当中也表现得非常鲜明。藏族在藏历年初一吃奶饼、手抓饭和血肠;壮族在春节时互相赠送花糯米饭;傣族新年是泼水节,节日期间各家都制作糯米粉加红糖、香花的“毫咯素”(类似于年糕),用芭蕉叶分成小包,分送亲朋好友。

喜庆的食俗,不管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特别丰盛和讲究。婚礼、寿诞、建房、生育,甚至是丧事,宴席都极尽山珍海味。另外,像现代流行的晋级、孩子考上大学、加工资、被评上先进等,也都有举行喜宴以示庆贺的。

(三)祭礼食俗

中国人存在祖先崇拜,在许多隆重的场合都要举行祭祀,而祭祀则需有猪、牛、羊等三牲或其他的一些牺牲作为对神虔诚的象征。鲁迅小说《祝福》中写的大年三十晚上的祝福礼,便是祭祀祖先的一项活动。这种祭祀民间叫谢年,有的地方也叫作“羹饭”,须祭祀祖先和天地鬼神,以祈求来年平安大吉和风调雨顺。祭祀之后,全家共同享用牺牲,意在人与鬼神祖先之间可以建立某种特殊的联系。

从前,宗祠中每年都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有些地方就叫吃祠堂。方法是在举行大型祭祀后,由同姓人员共同享用祭祀后的牺牲。这种祭祀食俗并不是每个同姓人员都能享用得到,很多姓氏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只有男性成员才能参加,有些甚至规定,除非是高小毕业,否则,只有到六十岁时才能拥有这种权利。

许多少数民族中,一些大型的祭祀活动,都要宰杀牛羊,祭毕分给所有相关的人员。

许多人对这种祭祀和享用祭祀用品,没有直观的感受,但我想有一点是大家都经受过的,那就是清明节时上坟之后所食用的清明果,它就是一种通祖先和神灵的祭祀食物,具有特殊的效用。在温岭等地,家中举行一些驱邪仪式或佛事之后,原来作为供品的一些糖果糕饼,因为具有特殊的作用,都均分给家中的有关成员,以分福给每个人。祭祀食俗表明中国人对神灵以及它的护佑抱有相当乐观的态度。

(四)特色食俗

特色食俗是一种具有地方性或民族性意义的食俗,它表现出浓郁的区域性特点。

北方的涮羊肉,西安的羊肉泡馍,兰州的牛肉拉面,东北的酸菜,沈阳的老边饺子,北京的烤鸭以及维吾尔等民族的手抓饭等,都具有鲜明的特色。

南方则更丰富,像广东人吃蛇、吃猫,嘉兴的五芳斋粽子、文虎酱鸭,宁波的“缸鸭狗”汤团,杭州的西湖醋鱼、叫化子鸡,嘉定的小笼包子,绍兴的老酒,金华的火腿、酥饼,潮州的工夫茶,四川的盖碗茶和火锅,云南的米线……同样具有鲜明的地方和区域特色。

这当中,利用中药进行食补疗养的习俗,也值得研究者注意,它往往将中药加入食物之中,巧妙而有机地将两者结合在一起,起到食用和保健作用。

这种丰富的特色食俗,除了表明中国食俗文化的发达之外,也说明中国地域广大和人们利用地方优势的出产品进行极强的再创造的能力,体现了我国悠久的文化历史。

二、文化丰富的服饰

中国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服饰习俗,因此服饰文化非常丰富多彩。有人说,服饰起源于人的害羞心理,其目的是遮蔽男女的生殖器。但民族学调查证明,那些生活于热带地区原始部落的男男女女,就像我们的婴幼儿一样,并没有羞耻的心理,他们非常坦然地交往和生活,而前去调查的那些穿着服装的民族学家,倒让他们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当然,如果是为了羞耻之心,那么古埃及和环太平洋岛屿的民族就不会有特意去打扮阴部的习俗。而事实上,这些民族都有着意装饰阴部的习俗,她们将阴毛梳成一定的方式,有时还擦上香油或涂料,目的是引起别人对她们阴部的关注。有些民族则在阴部挂上珠串或饰物,南巴人即用芭蕉叶制成细长条子来包裹生殖器而得名,南巴意即“包裹阴茎的东西”。从这些事例来看,服饰起源于害羞心理是不准确的。也有人说服饰是起源于人们爱美的天性。不过,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裹小脚只有在宋、明、清时才会被认定是美的,穿长衫也只有在民国以前才会被社会所认同。同时,美也存在很大的地域差异。非洲的一些民族在一定的仪式之后需要穿鼻,涂上各种颜料或者割出疤痕,有些民族则凿去门牙,还有的挂着几十公斤重的铁环,从所谓的文明人的审美角度看,都难以说是美的。尤其是有些部落民族用牛粪涂身,用牛尿洗脸刷牙,更难以产生美感。但从原始氏族部落人的角度去看,则是美的。原因就在于,穿鼻是基于他们自己的文化认同需要,不穿鼻不仅是不美的,而且被视为异族。涂身、割痕、凿去门牙之类也包含同样的意思。挂铁环是因为,铁是稀有东西,代表贵重、富有,挂的越多表示越富有,越有身份。因此挂铁环便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挂的越多就越富有也越尊贵,久而久之,挂铁环也就成了一种具有美感的饰物,越挂越多,越挂越重了。用牛粪装饰自己也基于同样的意思。在这些民族当中,牛是他们唯一的财富,牛身上的所有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重要的,也都是美的。因此,服饰的原始意义并不在美,也不在遮羞,而是出于实用,出于特殊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

服饰沿着实用——遮羞——打扮(美)的轨迹发展。

服饰民俗文化在传统社会中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具体有下面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服饰民俗严格要求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人具有各自的特点

在宁绍平原,小孩带狗头帽和穿虎头鞋是很具特色的服饰习俗,但这种服饰在成人中不用。开裆裤也是婴幼儿的服饰,决不会混入成人中。至于一些婴幼儿专用的如尿布、包婴儿的布兜、挂在婴儿前面防止弄脏衣服或口水流下弄湿衣服的围兜等等,特征非常明显。这些很清楚地表明年龄在服饰习俗中具有直观的地位。

性别在服饰中扮演的角色也同样重要。女性穿裙子与男性穿裤子是在很早的时候便已形成的习俗,这种性别服饰的不同还表现在面料、图案的不同。大红、大花的面料和图案在女性中更受欢迎。另外,头上装饰、身上装饰在男女性之间都有很大的区别。男性没有戴头花、发夹的,但在女性中却非常流行。过去男性加冠女性加笄也是性别差异明显的存在表征。身上的装饰则男性有领带之类,女性有胸罩之类等,都是非常明显的具有性别差异的服饰。

职业方面也是直观的。像饮食业方面的穿戴,医务人员的穿戴,军人的服装,现在还有税务人员、公检法人员、邮递员、海关人员等等,有些学校、厂矿也都自制有校服或工作服,使自己的职业、身份一览无余地展示在公众面前,既有利于区别职业,也有利于公众的监督。

年龄、性别、职业的服饰不同,是社会对人这一成员进行角色教育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它不仅能改变人的精神面貌,同时也能使人确立自己的年龄、性别、职业的个性。当一个人穿上成年的服装时,就会觉得自己已变得成熟,当你穿上某种职业的服装时,职业的使命感和道德感也会油然而生。至于性别方面的服饰区分意义则更为重大,它从根本上使人这种特殊的动物在自身内部确立了不同的分界,并使这种生理上或社会意义上的分界,用简单的服饰方式加以表达,达到形象、直观的目的。

(二)服饰民俗严格标明用途和尊卑、贵贱

职业上的不同特点,使职业服饰形成了不同的风格,而这种风格又严格地标明了各自的用途。宇航服与围裙、军装与白大褂谁也不会混淆;领带与胸罩、戒指与项链、耳环与手镯,也同样具有各自不同的用途。最明显的婚礼服饰与丧礼服饰,两者在选料、颜色以及做工方面,都有严格的习俗规定和区别,谁都不能违犯。试想婚礼时穿上丧服,会出现怎样一种令人无法想象的局面;反之亦然。这种职业用途,不仅是饰物本身所决定的,也是人们在长期的穿用过程中形成的习惯法所决定的,后者的作用尤其不可低估。

在阶级社会中,由于服饰用途的不同,还形成了以服饰表达强烈的尊卑、贵贱的习俗。龙袍只有皇帝才能享用,至于黄色则只有皇族才享有使用的特权,除非皇帝的特许,任何人擅自使用黄色作为服饰的颜色都会招来杀身之祸。蟒袍是达官显贵们穿戴的,平民百姓也不能逾越。这种等级之间的不同,有时规定得非常详细。比如,宋代不同品级的大臣其服饰是有很大区别的,凡“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10]这是用颜色来规定不同品级之间的差别。在饰物方面,一品、二品是着五梁冠,玉剑等,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则三梁冠,银剑等,普通四品、五品是两梁冠,铜剑等,六品以下无剑。由此形成了鲜明的等级贵贱观念。这给过去盛行的以衣帽取人,提供了最为直观的条件。因为,只有特权者、富有者才能穿戴绫罗绸缎,贫穷者则只能穿用葛麻粗布。这种服饰等级象征的习俗,随着现代衣饰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已经走进历史的垃圾堆。

(三)服饰民俗也是民族认同的标志

在我国,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区别一般人往往可以一望而知,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民族间鲜明的服饰习俗。如裕固族的服装,女子“身着高领长袍,外套短褂,衣领、袖口、襟边均绣有丝线图案,头戴喇叭形红缨帽,镶上黑色边,帽沿虽然不宽,但后缘微翘,前沿平伸,很潇洒”。[11]藏族一般穿藏袍,朝鲜族穿长裙,傣族穿无领短衫,下着筒裙。这些大家都非常熟悉。还有些服饰虽然仅限于民族间通行,但特点却非常的鲜明,如傣族、黎族、高山族等民族的文身,傣族基本上男子文身,黎族则是女子文身,而高山族则男女都文身。文身的样式不仅有民族的认同作用,还有支系、村落、家族的认同作用,另外还具有许多文化象征意义。[12]双江拉祜族妇女的剃光头,新中国成立前部分仡佬族的凿齿等,都具有民族的认同价值。

民族间鲜明的服饰个性特点,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有其历史的、生活的和不同文化影响的各种因素。然而,一旦这种服饰个性形成,它就拥有强烈的民族意识积淀,对每一个民族成员都具有约束力,使服饰的民族认同感,最终成为民族凝聚力的表达方式。

对于服饰民俗文化,有一点还须给予指出的是,如果我们稍加关注,可以发现,许多服饰习俗的内涵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根本的变化。比如,人类对红色的崇尚,在山顶洞人时期即已普遍存在,当时以红矿石粉来打扮自己,可能还用以驱逐敌人和野兽。又如,围裙或裙子,在以树叶制衣的时代就已产生,如今女性的围裙或裙子,不过在花色、布料、款式上稍有变化,根本形态没变。项链的情况也如此,原始人用木、骨、贝类来串制项链,而现代人用金、银、宝石、珍珠等来制作项链,样式没变,只是材料换了,它照样挂在脖子上。还有原始人很早就用毁坏自己的身体来制造某种标志符号,文身是非常古老的一种。在全世界大部分民族中曾施行过。它一方面具有文化蕴含,另一方面施行久了之后又产生了美感,所以,至今文身仍为现代人所喜爱,常举行文身博览会之类以交流技术,甚至成为现代绘画的一种流派。由此也可以看出,服饰习俗与人类的需要、共同的爱好和审美相结合,源远流长,传承至今。

不过,服饰习俗文化中,关于不同文化的影响也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历史上如胡服的影响,从春秋战国时便已开始,后来在魏晋南北朝时,尤其在唐代形成高潮,表明不同的文化影响是非常直观,也是非常大的。近现代社会,这种影响就更加明显了,不仅表现在服饰的样式,如西装、羊毛衫、皮鞋、领带等等方面,更表现在服饰的面料的影响上,现在几乎所有的面料都来自于西方国家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发明。从服饰文化也可以看到,现代社会不同的文化的影响已经越来越直接,也越来越大。

三、个性鲜明的居室

人不仅要穿衣,晚上休息也要居处,这是人从动物走向人类时便已经具有的本能。因此,居室民俗成为人类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居室的发展

居室的发展大约经过两个阶段,一个是利用自然空间阶段,一个是自选建造居室空间阶段。

原始社会时期,当人类还不知道建造房屋的时候,就选择自然的洞穴作为自己的居处,这是利用自然空间阶段。后来人类用自己的智能建造了房屋,便开始了建造居室空间阶段。传说中国最早的房屋发明者是有巢氏,他构木为巢,建造人所居住的房子。这种房子大约是模仿鸟巢而建的,故曰巢。有巢氏的房子样式我们当然已无法知道,但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在距今5000年之前的房子,已与现代的房屋结构相去不远。近期在江苏连云港考古发现,5000年前的房子与当地现在的房子,从地基夯打到房屋建造,都没有大的区别,说明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居室的建造技术就已极为发达。

如今我们仍然处于建造居室空间的阶段,只是与原始社会相比,在建造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有了更大的发展而已。

(二)居室的选择

中国人对两种人居住的宅舍都非常重视,一种是活人居住的,称阳宅;一种是死人居住的,称阴宅。阳宅和阴宅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择才能确定,这就是风水术。

人们相信,在建造新屋时若选择了福地或龙地,就能使家门兴旺、儿孙满堂,而如果选择了凶地或绝地,就会使家道衰落,甚至断子绝孙。《黄帝宅经》说:“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夫博物明贤而能悟斯道也。……凡人所居,无不在宅。虽只大小不等,阴阳有殊,纵然客居一室之中,亦有善恶。大者大说,小者小论,犯者有灾,镇而祸止,犹药病之效也。故宅者人之本,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败。”

因此,在居室建造选择时,常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背阴向阳。这可能是从原始社会就存在的,人们对居室的普遍要求。背阴向阳有一个绝大好处就是,人们在早上的时候就可以享受阳光。一般的情况下,早上较为寒冷,下午则较为暖和,背阴向阳的宅舍则可以弥补这种缺陷。所以,尤其是南方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坐北朝南。

2.阴阳冲合。这里的阴阳是指冬夏,即《黄帝宅经》上说的“冬以温暖为德,夏以凉冷为德。”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冬暖夏凉。在我国东南部阴阳冲合的选择就是居室以朝东南、东和南向为宜。(冲合是调适,冲是对立,合是相合。)

3.辨风正位。风水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辨风,看看不同季节的风是从哪个方向来的。辨风之后要做到藏风,藏风就像人穿上衣服不惧风寒一样,因此,地形、竹木等都可起到藏风的作用。寒冷的风从哪儿来?主要是从西北来,所以,藏风主要也就是藏西北风。鉴于藏风的原则,风口或风口之风能吹到的地方不能建宅。在江浙一带经常可以看到大门上大书“紫气东来”几个大字,其实就隐含着藏风的原则和门朝东或东南可以接受紫气的观念。

4.以水为龙。风水的水就是重视水的作用。水是生命的源泉,古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已认识到了,所以在选择居处的时候,必须要有水。于楷在《天元余义》中说,“旷野之宅,以水为主,而风门方隅次之,道路又次之。若大江大河,则其应亦大,小沟小涧,则其应亦小。”由于水的大小与征应相关,所以,最好选择大江大河的地方居住。但同时又注意,近水又要避水,不可为大水冲毁,最好是顺流的河湾处。这种地方居住很安全,又像龙有了水,可以畅游天下,有所作为了。

另外,还要辨别土地的丰厚与否,能否养人等各种因素。只有做到这些,所建的宅舍才能使子孙万代兴旺发达。风水的原则有许多包含着原始朴素的科学观念。

(三)居室的功能

居室是人居住的地方,自从人们定居生活之后,居室就处于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地位,一日不可离。然而,人是文化的动物,居室的功能,既表现为人们适应地方环境的需要,也表现为人们的文化需要。前者以风水和人们为特殊环境而建造的不同的居室为代表,后者则以人们生存空间的布置划分为特色。

风水的原则我们在前面已谈到,为适应环境的另一个表现方法就是以不同的建筑来削弱或抵消环境对人的影响。在南方,为了使潮湿的气候对人的影响减低到最小限度,一是将居室建造在温暖干燥的地方,另一个则是用干栏式的建筑来减低潮湿的影响。古代吴越人和现代许多生活在南方的百越族后裔民族如壮族、傣族、基诺族、布朗族等都还盛行干栏式的居室,房屋悬空建在木柱之上,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如今南方盛行的楼房方式,与这种思维有着很深的联系。我们的“家”字造法,其观念就与这种居住方式分不开,家就是宝盖下面有豕,豕是猪,也就是在居室下面养猪。这就是上面住人,下面养牲畜的方式。

在北方,则多平房。原因是北方干燥,雨水少。陕西等地盛行的窑洞,也是基于环境的因素,主要是为了冬暖夏凉。这种窑洞要在南方就不行了,为什么,雨水太多,非常容易将窑洞冲塌了。

居室的另一个功能则是文化的表达。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1.四合院式,窗子特小,是封闭观念的表达。这是家或家族特别发达的结果,一个四合院就是一个家或家族的天地,人们生活于这方天地,尤其是女性,很少或根本不与外界交往,形成封闭的观念。

2.主次有序,长幼嫡庶分明。正房与左右厢房的结构,主要是为了生活中的主次位置和长幼次序而设置的。正房属家长或长兄,厢房则是兄弟或侄子居住。过去人们习惯上把小老婆叫侧室,就是因为正妻是居正室的,小老婆则居住在旁边的房中。旁边的房子叫侧室,故居住在旁边房子的妾也就叫侧室了。

3.庭院深深,内外有别。这是男女有别观念的一种形象化表达,当然这种深门大院主要是一些富贵和特权者的家族才存在。他们将男女生活区域加以严格的区分,防范淫秽事情的发生,严格限制男女之间的交往。

4.多重结构,尊卑有别。皇帝的皇宫是九重制结构,这是最高等级的居室制度,王可以七重,诸侯则五重。在中国的历史上非帝王而拥有皇帝居室九重结构的只有至圣先师孔子子孙的府第孔府,孔府是九重制结构的,表示孔府的地位尊崇非同一般。否则,九重制结构将招来杀身之祸。

5.层层叠叠,聚族而居。生活中可见的大房子,一般都是大家族聚族而居的象征。像湖南岳阳的张英谷村,共600多户2160多人,他们共同居住于一所互相连通的大房子里,下雨天互相串门可以做到不湿鞋。另一种聚族而居是同姓居于同一村落,虽不见大房子,但仍然以血缘纽带为最基本要求。我们现在可以见到的赵村、何村、李宅、王宅等都是同姓而居的遗存。

居室的功能在现代城市住宅社区化过程中,由于共同建造和统一规划,已经逐步淡化。不过,一些工厂甚至机关单位,在选定地址之后,对于开门的朝向、院内屋址的朝向、高低等非常重视甚至迷信,可以看到,风水的观念在人们的生活中仍然具有潜在的影响。

(四)居室的装饰

居室的装饰不仅是出于对生活的需要,也出于人们爱美和信仰的需要。

对于前院的装饰,比如居室大都有前院,有的用篱笆墙,有的用土墙,也有的用砖墙来围建。前院的存在既美化环境,也对门户起防护作用。富有的人家,往往还建有后花园,其主要目的在于娱乐和休闲。

房屋的外观也有各不相同的装饰。除了涂上各种石灰之类的涂料之外,也有各种民俗绘画,有些固定建造一些外装饰样式,徽式建筑中的青砖黛瓦马头墙,便是典型方式。在台州等地的沿海地区,还有一种大约是专为防止台风吹刮的屋脊,似龙形,中间低,两边高高地翘起。金华等地有些富有之家的屋脊和四檐则都放置狮子之类的镇邪物,这种镇邪物在寺庙等建筑中也极其盛行。

居室装饰中最重要的是室内装饰,在过去这种装饰基本上都是由木工完成,称“八宝图”。它装饰在门楣、门窗裙板、堂内挂落以及隔间的屏风上,是一种寓含着深刻文化意蕴的浮雕装饰。它有三种组合:

第一种:和合、玉鱼、鼓板、磬、龙门、灵芝、松、鹤八种吉祥物。

第二种:以八仙手中所持之物作为吉祥物的装饰,又称暗八、代八仙。即宝剑(吕洞宾)、葫芦(铁拐李)、鱼鼓(张果老)、花篮(蓝采和)、横笛(韩湘子)、荷花荷叶(何仙姑)、蒲扇(汉钟离)、阴阳板(曹国舅)。

第三种:以佛教八种宝物作为吉祥物,即法轮(万劫不息)、法罗、宝伞、宝盖、莲花、金鱼、宝瓶、盘肠。

这几种装饰主要包含这几层意思,合和、双鱼等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象征;鼓板、磬是子孙兴旺、富足长乐的象征;龙门是仕途顺利、功名有望的象征;灵芝、松鹤等则是延年益寿、永生不死、飞黄腾达或得道升天的象征。清代时的许多建筑,除了八宝图外,还有八仙图以及许多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各种戏文的浮雕和一些花卉、吉祥花纹等形式。

这些装饰不仅表明人们的信仰,也表达了人们对美的追求。

四、让人更舒适的用具

人是一种不断地努力去创造,并试图使自己的生活不断变得更美好的动物,因此,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许多使人活得更舒适的用具,以满足生活中的不同需要。

(一)车

车是古代人交往和生活、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因此,在商周墓葬中,那些奴隶主们便以随葬大量车马作为突出自己身份地位非同一般的象征。

在我国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类型的车,其中有马车、牛车、战车、羊车、太平车、独轮车等,以适应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和生产、生活、战争的需要。

马车是一种用马作为拉动力的车子。秦汉以前极其盛行,其中的战车,便都是以马作为动力。马车由于速度快捷,受到人们的欢迎。当时的马车有两匹马拉,也有四匹马拉。我们现在常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俗语,便出自对四匹马车子速度之快的一种比喻,其意为说出去的话,决不反悔,即使是四匹马拉的快车也追不回来。马车大约在秦汉之后变为双辕,在北方的农村中,至今仍是一种重要的运输工具。

牛车是一种以牛作为拉动力的车子。牛的力气大,因此,在很早的时候人们便已经用牛作为拉车的动力,但牛车一般只作货运。这种情况到汉代时开始改变。汉代开国之初,由于贫穷,将相以至天子都有乘牛车的。《史记·平淮书》载,“汉兴,接秦之敝……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后汉之后,天下大乱,经济凋敝,从天子到士都以乘牛车为常事。到魏晋南北朝时,牛车变得非常时髦,成为当时人们代步的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晋书·王导传》载,王导非常惧内,一天,听说妻子曹氏要声讨自己安置别馆的众妾,便驱车前去救援,怕落后于曹氏,就“以所执尘尾驱牛而进”,说明用的是牛车。石崇与王恺出游后曾以牛车比赛看谁的车子先跑进洛阳城,结果,石崇的牛“迅若飞禽,恺绝不能及。”[13]南北朝时,帝王乘牛车的习惯一点也没有改变。《南齐书·武陵王晔传》载:“冬节问讯,诸王皆出,晔独后来。上(世祖)已还便殿,闻晔至,引见问之。晔称牛羸,不能取路,上敕车府给副御牛一头。”可知帝王也养牛以备御车之用。牛车后来主要成为运输工具,至今仍在使用。

战车是一种用于战争的车子,主要用马拉,以适应于奔驰作战。春秋时用战车布阵作战是常见的事,同时也使用各种不同的车子加入战斗。如攻城时用于冲撞城墙的冲车(西周)、用于侦察的巢车(战国)、用于抛掷石块的炮车(东汉),此外还有用于填壕的桥车,纵火用的火车等。

羊车是一种用羊作为拉动力的车子,它比较小巧,因其拉力小,一般只适用于非常平坦的地方。羊车温顺,因而大都用作帝后们乘坐的工具。羊车在汉代时已经出现,魏晋南北朝时宫廷中相当流行。《晋书·胡贵嫔传》载:“武帝掖庭并宠者众,帝莫知所适。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任羊车拉着,走到哪儿便在哪儿睡,真是别出心裁。《南齐书·魏虏传》也载:“虏主及后妃常行乘银镂车,不施帷幔,皆偏坐垂脚辕中。”说明羊车不仅是帝后们乘坐的交通工具,而且制作也非常精致。

独轮车是一种用人力作为推拉力的车子,因其只有一个轮子,故称。西汉时已出现,称一轮车。[14]民间因其似井台吊水的辘轳,也称“鹿车”。独轮车非常灵活,可以适用于平原、山地和丘陵地区,至今在全国大部分地方都还有独轮车在使用。

除以上各种车子外,不同身份的人所乘坐的车的名称也不同。如帝后们乘坐的各种车子叫辂车,士大夫们乘坐的大车子叫辎车、小车子叫轺车,平民百姓乘坐的简陋的车子叫役车,载重量极大的车子,在宋代时叫太平车等。人们还根据车子的不同用途,把指方向的车子叫指南车,丈量里程的叫记里鼓车,还有斧车、鼓吹车、鸾旗车、杂技车等等。

(二)船

船是一种借助于水的浮力,以及水的推力、人的动力或风的动力(现在则基本上用机械动力)来行进的交通工具。造船术大约始于新石器时代,最初的形式是筏和独木舟。《物原》说“伏羲始乘桴”,《周易·系辞》则说“伏羲氏刳木为舟”,说的便是筏和独木舟。但从考古发掘的情况来看,时间比伏羲时代要早得多。河姆渡文化遗址曾发掘出柄叶连体木桨,说明已有舟船存在。而且吴越一带的人由于所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特别善于用舟船。《淮南子·齐俗训》说,“胡人便于马,越人便于舟”。越王勾践自己也承认,越人“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15]当时的船就有大船、小船等不同规模,运输、载客、作战等不同用途。到魏晋南北朝时,造船的技术已经非常高超。《晋书·王浚传》载:“武帝谋伐吴,诏浚修舟舰,浚乃作大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出四门,其上皆得驰马往来。”这种船已经非常大。但到梁朝时,最大的船可以载重二万斛(约一千吨)。[16]在与东南亚、朝鲜、日本的交往中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唐宋时,造船技术更进一步发展,所造的船船体大,如宋代出使朝鲜的“神舟”载重量在1500吨以上;造船数量多,如唐初在江苏仪征一地就建有10个造船场,宋代时明州(今宁波)、温州年出产船只600多艘;工艺先进,如在唐代除用榫合外,已用铁钉,有水密隔舱技术等,在宋代则比欧洲早500年有了船坞,有了用轮激水的脚踏动力轮船[17]等。明代时,造船技术在整个世界来看更是处于领先地位,郑和下西洋的一百多艘船只组成的船队中,便有当时世界上最大也最先进的船只。

(三)轿

轿是从舆、辇发展过来的一种交通工具,是车子去掉轮子的一种变异方式,采用的是人力肩扛而行。在夏代时已出现,《尚书·益稷》中所载的禹治水时所乘的交通工具四载之一,即樏。《史记·夏本纪》则作“檋”。有人认为它就是后来轿子的滥觞。从目前已知的1978年在河南固始古堆春秋战国之际的古墓中出土的三乘肩舆的情况来看,肩舆这种轿子的鼻祖起源于夏代大致是可信的。但这种以人力肩扛的交通工具,基本上限于山区或丘陵地区使用。一直到秦汉也未成为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直到魏晋南北朝才盛行起来。《晋书·谢安传》载“谢玄尝衣纶巾,乘平肩舆”。同书《王羲之传》也有子敬乘肩舆入顾氏园看竹子,旁若无人,不和主人周旋而使主人大受其窘的故事。而《三才图会》中有篮舆图,说晋“陶元亮有脚疾,每有游历,使一门生与其子舁以篮舆”。这种篮舆大约与今天的过山轿相仿。与舆相类似的是辇。辇本是辇车,供帝后们使用。但后来辇车也去除了轮子。《隋书·礼仪志》载“今辇制象轺车而不施轮,……用人荷之”。其轮子不知何时被去除。《宋书·礼志五》“辇车下”云:“汉制乘舆御之,或使人挽,或驾果下马。……未知何代去其轮。”但至少在魏晋南北朝时已将轮子去除,称步辇。《晋书·桓玄传》载:“(玄)更造大辇容三十人坐,以二百人舁之。”这种用人抬着走的交通工具,唐代时已专叫担子,宋代时则有了轿子的称呼。但一般的人不得随便乘坐,非宰相以上退休回家的人不得乘轿子。后因轿子在都城中逐渐盛行,才许王公以下皆可乘坐。北宋后期,轿子的使用在京城开封已非常盛行,读书人、有钱人皆以轿子为代步工具,结婚时也以之作为迎娶新娘的工具,而专门装饰的花轿,明清之后成了新媳妇坐的专门用具。至今,我们称小汽车仍然叫轿车。

(四)坐卧具

坐卧具主要是指床、榻和椅。

床的历史非常悠久。《释名·释床帐》说:“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可知床是坐具与卧具兼备的。汉代以前,床都比较矮,到魏晋南北朝之后,由于房屋建筑的增高,室内空间的扩大,床的高度也有所提高。晋代画家顾恺之的《女史箴图》中所画的床,高度已和今天差不多。《三国志·吴书·陆凯传》注引《吴录》载,孙权晚年时,其子孙霸与太子孙和争继承权。杨竺为孙霸一党,面见孙权时屏退左右,向孙权进言孙霸有文武英姿,宜为嫡嗣,于是孙权乃立孙霸。“有给吏伏于床下,具闻之,以告太子。”床下可以潜伏下人,一定不会矮。床既做卧具,也做坐具。《晋书·王导传》载:“及帝登尊号,百官陪列,命导升御床共坐。”这种坐卧兼具的床,后来发展为专门的卧具。

与床的功用相近的是榻。榻比床长而窄。《释名·释床帐》曰:“长狭而卑曰榻,言其体榻然近地也。”卑是低矮,从描述可知榻是一种比床长且窄和低矮者。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榻是床的一种变种,它同样兼具坐卧之功能。《世说新语·排调篇》载:“刘遵祖少为殷中军所知,称之于庾(亮)公,庾公甚忻然,便取为佐。既见,坐之独榻上与语。”这是坐具。《三国志·蜀志·简雍传》载,简雍“优游风议,性简傲跌宕,在先主坐度,犹箕踞倾倚,威仪不肃,自纵适;诸葛亮以下则独擅一榻,项枕卧语,无所为屈”。这是卧具。由于床的升高,榻后来成了床前的一种低矮的搁鞋用具,床榻则成了卧具的代名词。

胡床是与床和榻不同的一种专门坐具,它的传入从本质上改变了汉族人的坐姿,并促使椅子这一专门坐具的产生。胡床原本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轻便坐具,在东汉时传入中原。《后汉书·五行志》载,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所谓胡坐其实是一种坐于胡床上而垂脚的姿势。胡床在魏晋南北朝大为盛行,《搜神记》说,“自太始(256—274)以来,中国尚之。”胡床类似于我们现在还可以见到可以开合折叠的交椅。由于开开可坐,挟起可行,非常方便,因而很受人们的欢迎,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汉族独有的跪坐和箕踞姿势,据说“席地而坐之风,此时(魏晋南北朝时)盖几绝。”[18]到唐代之后,椅子这种从胡床上获得灵感,并与床榻相关,在坐面之后加设靠背的坐具开始创造出来,到宋初时已相当成熟,但只限于官宦衙门中作坐具,即使到南宋初,椅子依然还不普及。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载:“徐敦立言,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笑其无法度。”这儿的“无法度”,一方面表明“椅子”具有特权含义,同时也说明,椅子的使用当时还非常有限。但到南宋后期,椅子已非常普遍,成为至今仍对汉族坐式产生影响的一种坐具。

从车、船、轿和坐卧具的形成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的生活用具的改进和创造,都是以使每一个人过得更为舒适为前提的。

【注释】

[1]参见《简明浙江风俗志》,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的有关内容。

[2]② 顾希佳:《东南蚕桑文化》,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32—33页。

[3]徐杰舜:《汉族民间经济风俗》,广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0—21页。

[4]浙江民俗学会编:《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16页。

[5]柯小杰:《荆楚木瓦工行话浅析》,《民俗研究》1992年第4期。

[6]王溥撰:《唐会要》卷八十六。

[7]刘宰撰:《漫塘文集》卷二十三。

[8]也有人认为是起源于古代的社祭,是对神进行祭祀的一种延伸活动。其实并不正确,因为古代的社神并无庙宇。

[9]王得臣:《麈史》卷下。

[10]《宋史·舆服制》四,卷一五二。

[11]钱卫东:《裕固族的服饰》,《民族团结》1980年第9期。

[12]参见拙著《文身:裸体的雕刻》,上海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

[13]《晋书·石崇传》。

[14]《说文解字

[15]《越绝书·越地传》。

[16]程应鏐:《南北朝史话》,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1页。

[17]《宋史·岳飞传》载,岳飞在征杨么起义时曾用木叶轮的脚踏船,它们“以轮激水,其行如飞”。

[18]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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