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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中廉租房比例太低

时间:2022-09-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廉租房用地9.2万亩,占居民住宅用地总数的4.85%。不言而喻,由政府无偿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的比例实在太小了。迄今为止,我们还找不到内地已经建成的廉租房总面积统计数字。按照中央规定,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必须用于廉租房。事实上,中央政府确实拨了部分款项支持廉租房建设。因此,只能理解为,某些地方政府不仅挪用了本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还部分扣留了中央的专项拨款。

根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国有建设供地的数据,在2010年审批建设用地808.9万亩,国有建设供地648.8万亩(占全部审批建设用地的80.2%)。在2011年审批建设用地917.5万亩,国有建设供地889.9万亩,所占比例高达97%(见表4-6)。国有单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取得土地(农用地或非农用地)之后再通过招拍挂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国有建设供地在所有审批建设用地中所占比例甚高。

表4-6 国有建设供地

(单位:万亩)

资料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12年,第106页,由公顷折算为万亩。

2011年商品房用地155.5万亩,占居民住宅用地189.7万亩的81.9%。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24.4万亩,占全部住宅用地的12.9%。廉租房用地9.2万亩,占居民住宅用地总数的4.85%。不言而喻,由政府无偿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的比例实在太小了。回过头来看一看前几年的数据,廉租房的用地面积更是少得可怜。2010年廉租房用地面积5.1万亩,占全部居民住宅用地172.9万亩的2.95%。2010年廉租房用地2.1万亩,占住宅用地122.3万亩的1.72%。无论是谁都很难交代,为什么政府拨给廉租房的土地会这么少?

答案很清楚,修建商品房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和税收,而兴建廉租房非但不会给各级政府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要政府从行政预算中拨款,从已经到手的土地出让金当中拿出净收益的10%。许多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债台高筑,好像一个填不满的窟窿。根据中国社科院在2014年1月发布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截至2012年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总额19.94万亿元。[1]在高额债务重压下,许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商品房带来的土地财政,却对兴建廉租房缺乏动力,能拖就拖。

香港居民中有48%的低收入群体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和居屋中。迄今为止,我们还找不到内地已经建成的廉租房总面积统计数字。在香港可以看到一片又一片的公屋,可是,人们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很难见到纯粹的廉租房的身影。

世界发达国家中用于照顾穷人住房的支出一般占政府预算的2%—3%,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用于帮助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的经费超过政府总预算的4%。从财政预算来看,在过去几年中,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全部经费还不到政府财政预算的1%。除了政府财政拨款以外,兴建廉租房的另一个财源来自土地出让金。按照中央规定,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必须用于廉租房。说到底,土地出让金是国有资产变现,从中拿一部分出来帮助弱势群体,天经地义。非常遗憾,从2004年至今,各地用于廉租房的资金都不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也可以说,政府开支根本就没有花在廉租房建设上。事实上,中央政府确实拨了部分款项支持廉租房建设。因此,只能理解为,某些地方政府不仅挪用了本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还部分扣留了中央的专项拨款。难怪低收入群体对住房难的问题怨气这么大。

[1]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报告,2010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仅为10.7万亿元。此后,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不断上升。据国家审计署的统计,2013年在36个地方政府的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中,有16家债务率超过100%。参见《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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