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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三层含义

时间:2022-05-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其他职责的同时,也承担教育教学职责并达到教师资格基本要求的人员,也可以被认为是教师。教师的教学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个目的,并认真履行这个职责。

教师的含义

广义的教师指的是日常生活中所认为的“学者为师”,即把那些曾经对自己一生的成长和发展起过指导、帮助作用的或者产生影响的长者、智者等尊称为自己的“老师”。例如,苏联教育家加里宁在《共产主义教育和教学·苏维埃学校的教师》一文中提出:广义的教师是指有威望的、明智的、对人们有巨大影响的人。在当代社会,人们更多的是从狭义方面理解教师这一概念,即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这种狭义的教师定义,是根据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越来越专业化和科学化而作出的。应当说,狭义的教师概念反映了当代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教师职业的性质、任务和服务对象,揭示了教师这一概念的内在规定性,反映了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就是从狭义角度来对教师下定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第一,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这是从教师身份和教师必备的资格与要求的角度来界定“教师”。第二,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从教师的职业特征和任务角度来界定“教师”。只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其他职责的同时,也承担教育教学职责并达到教师资格基本要求的人员,也可以被认为是教师。第三,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从教师的工作目的来界定“教师”。教师的教学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个目的,并认真履行这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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